时间:2022-11-17 08:29:11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来自云南的吴先生到本报编辑部反映,他的妻子黄训芬是名保洁员,9月底在打扫卫生时摔伤,眼下,工资、医疗费没结,他们还要向物业公司索要误工费。
记者核实报道:
今年58岁的黄训芬在椒江锦水湾小区做保洁员工作。负责小区物业的是浙师印象物业公司。
9月29日,黄训芬打扫卫生时,帮一位业主清理垃圾,在楼道拐角处,不小心摔倒了。
随后,伤者被送到台州市中心医院救治。经诊断,黄训芬摔伤造成骨折。黄训芬的丈夫吴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医院的检测报告,还有一份建议休养一个月的证明。“物业说工资会给的,但拒付误工费。”吴先生说。
据吴先生介绍,他妻子摔伤后,还有20多天工资没结,共2300元,医疗费也花去了1000多元。在治疗期间,物业经理给了他们1000元。
近日,记者来到锦水湾小区,试图找物业公司了解详情。物业经理当时外出,电话联系上后,她表示,她是上月底刚到岗,具体情况不明,该事故得由总公司负责。
记者最后找到这家物业公司的总负责人黄经理,她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正在核实黄训芬的工资,会尽快发放。
对于对方提出的误工费问题,黄经理表示,每位员工都已缴纳人身安全保险,一方面会有保险公司走理赔程序,另一方面考虑到清洁工的困难,公司可以考虑适当补助,希望双方当面协商解决。
在工作期间受伤,工资、医疗费理应支付,那么,误工费该不该支付呢?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卫超。顾卫超介绍,依照黄训芬的年龄,她无法享受法律规定的误工费。但作为工伤,用工单位应该给予适当补偿,具体额度存在城乡、用工性质等差别,双方可协商解决。
台州晚报 记者 许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