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09:00:09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 | 潇湘晨报(xxcbwx)
记者 | 王欢 通讯员 何文
7年前的那个下午,余迪钧的人生开始驶向另一条失控的轨道。
作为法庭庭长,他和房产中介“分工”,炮制虚假诉讼176起,通过虚拟债权关系、庭审和所谓调解,最终执行真正的房屋产权办理过户手续,让本没有购房资格者购买到深圳住房,致使国家损失税费4000余万元。
当意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行将败露时,他畏罪潜逃了。湖南衡山县的小出租房里,他隐姓埋名度过了5年时间。
因为生病,他无数次泪流满面思念家乡。但又始终没有踏上归途的勇气。直至追逃小组将其行踪锁定。
2019年6月5日,留置整整50天后,益阳南县人民法院三仙湖人民法庭原庭长余迪钧被带离留置点。
与此前被抓捕时给办案人员留下的印象类似,他穿戴整洁,表情平静。
2019年6月5日,资阳区监委以余迪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图为离开留置点。
当天,益阳市资阳区监委以余迪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7月12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向资阳区人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
01
不速之客:房产经纪人的“诱惑”
2012年,余迪钧45岁,这是他担任益阳南县人民法院三仙湖人民法庭庭长的第八年。
这年5月份,他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两名不速之客打破。这两人是房产经纪人管林文(另案处理)和金刚(另案处理)。
他们来找他有何目的?
从2010年5月开始,广东省深圳市开始对购房及过户条件等进行限制,大量有房产交易意愿的人员因不符合购房及过户条件等无法在深圳市买卖房产。管林文和金刚看到了这一“商机”,绞尽脑汁想了一个赚钱的路子:先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再通过协议管辖的方式将案件放到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由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来达到房产司法裁决过户的目的。
因为深圳的法官不愿意做这件事,管林文和金刚就想到去小县城找法官进行操作。金刚也是南县人,他通过一个在长沙律师事务所上班的老乡认识了余迪钧。
管林文向余迪钧提供了法院办理类似案件的全套资料,并跟他说:“诉讼资料我们都会准备好,当事人都在深圳且都不会来参加诉讼,你把相关法律文书做好以后,直接到深圳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了。”
为进一步消除余迪钧的顾虑,管林文对他施以赤裸裸的诱惑。“到了深圳,我们除了支付诉讼费,你的吃、喝、玩、乐、住、行等费用我们也全包,搞定之后还有‘好处费’。”
余迪钧很纠结。他在三仙湖人民法庭做了八年,眼下很可能被提拔。办还是不办?他陷入了挣扎。
房产经纪又安慰他说:“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没人告发是不会发现的。目前全国都有这样的操作,没看到谁出事了。”
在“自欺欺人”的幻想和“好处费”的诱惑下,余迪钧的防线很快被“攻破”。
02
权力失控:法庭庭长参与炮制虚假诉讼176起
彼时,深圳市住房限购政策有这样一些规定:对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能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超出上述条件的居民家庭在深圳市购房。
王某现住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福园小区。不过,在2012年,根据深圳市住房限购政策,王某并不符合条件。那么,他最终是如何成功购房的呢?
资阳区监委办案人员介绍,根据王某的证言,他的房子是通过深圳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买的。商谈中,中介拿出一堆准备好的白纸让他签字,且许诺保证房子可以过户。之后,中介通知王某去深圳市房产交易中心递交他们准备的材料,一周后,王某就领到了房产证。
递交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笔录》、民事调解书的“送达回证”、《执行和解协议》、执行结案通知书的“送达回证”等等。
但事实上,王某并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他也没有接到过法院的传票和电话通知,甚至没去过益阳南县,更谈不上参与庭审或者调解了。
“庭审是假的,调解是假的,只有执行是真的。”办案人员介绍。多名购房者的证言显示,他们原本不符合深圳购房政策,后通过房屋中介以虚假诉讼获得法院裁决的方式,在深圳成功购买了房屋。
这一系列操作的关键人物,就是余迪钧。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余迪钧违反程序开庭,在未通知当事人且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制作开庭笔录,对案件违规审判。违反执行规定,将上述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带至深圳市,让房屋买卖双方补签名字,并向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送达《民事调解书》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最终导致该中心按照虚假法律文书办理相关房产产权办理过户手续。
经查,余迪钧与管林文等人炮制的虚假诉讼达到176起,致使国家税费损失4800多万元。余迪钧本人则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4.2万元。
03
畏罪潜逃:流浪猫狗一样凄凉孤单
2013年11月,余迪钧听闻到了他最不愿意面对的消息:益阳市检察院已在深圳调查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办理的案子。
余迪钧知道自己离案发不远了。他盘算着潜逃。
留置期间,他回忆离开的那一刻依然印象深刻。“2013年11月27日,湘北初冬季节,天空灰蒙蒙的。从南县人民法院走出来,我感觉脚踩棉花一样轻飘飘。当时我并不觉得那是我和人民法院最后的‘诀别’。出租车飞奔,南县县城越来越远,我的害怕和恐惧被悲伤和沮丧代替。”
当年12月2日,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余迪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
调查人员来到他的工作单位,发现人已经不知去向,手机则留在办公桌的第二个抽屉里。
再查行踪,发现买了去贵州的火车票。但事实上,这是他的“调虎离山”计,他并没有上车。
此后几年,余迪钧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杳无音讯。他去了哪里呢?
2013年12月初,南岳衡山的大庙里,余迪钧虔诚拜佛。他希望菩萨能保佑他顺利度过难关。
衡山香客众多,余迪钧担心碰到熟人,萌生了去其他地方避难的念头。
此后5年时间,在衡山县简陋偏僻的出租房里,余迪钧没有工作,也不联系熟人,深居简出,独自过着“蜗居”生活。
留置期间,他这样回忆他的潜逃生涯:有时像一只“过街老鼠”东躲西藏,有时像一只流浪的猫狗凄凉孤单。不管是一碗面条还是一碗米饭,吃起来都如同嚼蜡。不管白天还是黑夜,总是一直发呆,不知不觉就泪流满面。
2016年冬,余迪钧因甲亢性心脏病住院治疗,医生说他的病随时有生病危险。余迪钧害怕了:万一在出租房里一睡不醒或突发疾病倒地不起怎么办?
从那天起,他看似平静实则麻木的心起了波澜。他“想回家了”。
04
抓捕接力:监委量身制定追逃方案
而5年间,对于余迪钧的追捕一直没有中断。
2018年,益阳市各级监察委员会成立,该案由资阳区检察院移送至资阳区纪委监委。
资阳区纪委监委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工作协作机制,通过全面推进“2019天网行动”,借助公安大数据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开展技术追逃。另一方面,量身制定“一案一策”追逃方案,通过大数据比对、调查走访、冻结扣押等多种形式,搜集完善外逃基本信息。
2019年4月16日,余迪钧在出租房附近出现,天网系统发出警报。随后,余迪钧被广铁公安局衡阳公安处抓获。
当晚,资阳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连夜赶赴衡阳,于17日上午11点将余迪钧押解到益阳,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办案人员回忆:第一眼看到余迪钧,他穿戴比较整齐,一脸沧桑但也比较平静。
如何让他交代违法事实?通过前期摸排调查,专案组决定打“亲情牌”。
办案人员说:“此前,我们多次去到余迪钧父亲家,每次老人家都会老泪纵横,他一直不敢相信发生的一切,还说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见他儿子一面。我们也去过他哥哥妹妹家,他们也不敢相信,兄妹中最有出息的人怎么会犯下如此大错?他们都希望他能坦白交代,早点回家。”
在银行转账记录、法院诉讼案卷,证言证词等证据下,加上亲情感召,余迪钧面对强大的证据压力和心理压力,最终和盘托出。
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调查,案情基本明了。今年6月5日,资阳区纪委监委以余迪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7月12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已向资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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