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8 01:04:11来源:法律常识
◎林鹭(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然而,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批“老赖”企图以各种手段逃避还债的义务,有的甚至在面对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时,依旧拒不悔改。
近期,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受理了两起与“老赖”有关的案件,不同的是,其中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我们通常认知中的侵权人,而另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原本却是关联案件中的被侵权人。
同是手握法院胜诉生效判决,遭遇对方拒绝执行,两起案件当事人的不同选择,竟导致了截然相反的结果:一个最终成功维权,另一个则沦为阶下囚……
燕子(化名)与阿龙(化名)原本是一对亲密恋人,然而,随着交往的逐渐深入,燕子发现原来阿龙其实已经结婚,不愿做“第三者”的燕子当即便于阿龙断绝了情侣关系,但是,曾经的浓情蜜意让燕子依旧无法忘怀。
2016年初,阿龙以生活拮据,急需用钱为由,请求燕子出借11.6万元,燕子二话没说便答应了阿龙的请求,而阿龙也极富诚意地签署了两份欠条,承诺一定按期归还。然而,眼看约定的还款日期早已经过了,阿龙却一点没有要还钱的意思,燕子便开始对阿龙各种暗示:
“我最近的房租快要到期了,身上的钱已经不够交房租了。”
“我最经在网上看到一款包包很漂亮,但是价格有点贵。”
……
可是,不管燕子如何暗示,阿龙一直装聋作哑,就是不接茬。于是,燕子只好明说,希望阿龙尽快还钱。而这时,阿龙又以各种理由搪塞,说自己没有钱。看着阿龙每日开着豪车,却嚷着没钱还债,燕子心中不禁升起怒气,曾经被欺骗了感情,现在不能连钱也被骗了,最终落得个人财两空。无可奈何之下,燕子想到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将阿龙告上了法庭。
2017年5月,法院经审理判决阿龙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燕子全部欠款及利息,在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燕子觉得自己的权益终于获得了保护,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阿龙居然无视法院的生效判决,依然没有还钱的意思。其后,燕子又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等方式多次向阿龙索要欠款,可阿龙却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总以自己没钱作为挡箭牌。
燕子越想越觉得憋屈,恰好在这个时候,她认识了一个叫张磊(化名)的朋友。张磊此前就干过帮人催债的买卖,在听说了燕子的遭遇之后,当下便拍着胸脯保证一定帮她把钱要回来。同时,张磊也提出了要回来的本金归燕子,但是利息归自己的要求。燕子觉得只要能把本金要回来就算是万幸了,那些利息自己原本也不是很在乎,便爽快地答应了张磊条件。
几天后,“经验丰富”的张磊便找来了几个帮手,并为燕子设计了一套讨债计划——燕子先把阿龙约到家中,李冬(化名,帮手之一)假装是燕子的现任男友,待时机成熟时,李冬带领一帮兄弟以捉奸的名义出现,并以此逼迫阿龙还钱。
燕子心里明白,这个类似于“仙人跳”,心中生出一丝的罪恶感,可她转念一想,这笔钱原本就是属于她的,自己是站在有理的一方的,阿龙背信弃义在先,正好借此机会诓他一把,给他点教训,于是便答应了张磊的提议。
2017年8月2日,燕子按照计划以商量还钱的事儿为由将阿龙约到了自己的住处。两个人闲聊了一会儿,阿龙依旧没有还钱的打算,没过多久就嚷嚷着自己饿了,燕子便帮他点了外卖。等吃完饭,燕子以倒垃圾为由,与张磊等人在楼下会合,张磊让燕子哄骗阿龙到她的房间休息,燕子回屋后便依计行事。在燕子的劝说下,毫无防备的阿龙像从前一样,进入燕子的房间,脱了衣服倒头就睡。待阿龙熟睡之后,燕子便偷偷下楼把张磊、李冬等人接了上来。
李冬看到睡在燕子床上的阿龙,佯装被戴了绿帽子,气愤地一把将阿龙拽了起来,要向阿龙讨个说法,而张磊则拿着手机对准阿龙,声称要将现场录下来,为兄弟讨个公道。阿龙连忙解释,自己和燕子并没有发生关系。可是李冬根本就不听他的解释,提出要么花钱了事,要么就给他点颜色瞧瞧,紧接着就是一记重拳打在了阿龙的腹部。阿龙见解释没用,只好出手还击。两人扭打了一会,不知道从哪儿又飞出一拳打在了阿龙的身上,阿龙转过头,发现不知何时又来了两名男子。
在拳脚交替下,阿龙彻底被打蒙了。迷迷糊糊中,他按照李冬等人的指示给自己的妻子打了一通电话,告诉妻子自己被人困住了,让她帮忙还钱。可阿龙的妻子却说,自己也没有钱。几个人见阿龙拿不出钱款,便继续打他,阿龙见势不妙,慌忙跑到阳台呼救,李冬等人生怕事情闹大,赶忙将他拽回,紧接着又是一顿群殴。
在几个人的围攻之下,阿龙的意识渐渐模糊,然后就昏迷了过去。燕子连忙把阿龙扶到客厅的沙发上,张磊、李冬等人见状,心想钱今天肯定是要不到了,于是便离开了燕子的住处。
燕子一直照顾着阿龙,可等了好几个小时,阿龙不但没有清醒的迹象,耳朵和鼻子还开始渗出鲜血,燕子有些慌了,立即叫来了救护车,把阿龙送进了医院。然而,一切都已经晚了,阿龙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燕子、张磊和李冬等人被警方逮捕。李冬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张磊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燕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其他人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张磊、李冬等人不服,提出上诉,因李冬及其中部分人员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法院的通知辩护函后为他们指定了二审阶段的援助律师。经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了张磊、李冬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燕子从原本的被侵权者变成了侵权人,不但钱没有要回来,自己还落得一个牢狱之灾,而张磊、李冬等人也因为蹚了这趟浑水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那么,遇到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是不是就无计可施了呢?下一个故事中,您会发现,遇到类似的事情,其实是有更好的解决方式的。
赵奶奶(化名)的子女常年在外工作,身边缺少人照顾。2011年11月,赵奶奶不幸遭遇车祸,其后身体每况愈下。此时,她想到了之前在公园遛弯时结识的程阿姨(化名)。程阿姨在单位是做后勤工作的,赵奶奶遇见她的时候就觉得特别欢喜,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刚出车祸时,程阿姨曾多次前往医院探望,令赵奶奶十分感动。
程阿姨原本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居住环境较为简陋,病情恶化后的赵奶奶便提议让程阿姨搬来和自己同住,一方面可以帮忙照顾自己,另一方面也可以改善程阿姨的居住条件,程阿姨欣然应允,并于2013年7月和儿子一同搬进了赵奶奶的住处。其后,程阿姨悉心照料赵奶奶的饮食起居,但依旧回天乏术,同年7月30日,赵奶奶因病去世。
按理说,此时程阿姨应该功成身退,主动搬离赵奶奶的房屋,可此时的她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不但不愿搬离,还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归自己所有。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程阿姨的诉讼请求,但她仍旧不愿搬离赵奶奶的房屋。
这可急坏了赵奶奶的儿子宋欢(化名)和女儿宋喜(化名),他们多次与程阿姨沟通,希望其主动归还母亲留下的房屋,可结局都以失败告终。虽然程阿姨照顾赵奶奶近一个月是有功劳的,宋欢、宋喜也都心存感激,可一套房子换取不到一个月的照顾,代价未免也太过高昂了!在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宋欢和宋喜将程阿姨告上了法庭。
法院依法判令程阿姨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将其占据的涉案房屋腾空,交还给赵奶奶的子女宋欢、宋喜,并将房屋的所有权证和赵奶奶的户口簿交还给宋欢、宋喜。程阿姨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程阿姨的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生效。
在判决生效后,程阿姨依然不履行腾房及交付房产证的义务。此时宋欢和宋喜的心头都有了一股深深的怒气,或许在某个时刻,他们也曾动过和上个案例中的燕子相似的念头:找一帮人来,把程阿姨轰走。不过,宋欢和宋喜并没有这么莽撞,他们最终选择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
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多次找程阿姨谈话要求其履行义务,归还房屋,可程阿姨一直以判决不公为借口,拒绝腾退房屋。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执行人员只得在涉案房屋的门上张贴了公告,责令程阿姨于公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迁出房屋。然而,程阿姨依然固执地无视法院执行局的公告。
法院执行局认为程阿姨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而据不履行,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故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在涉案房屋内将程阿姨抓获。这下,程阿姨傻眼了。在法院审理期间,程阿姨委托其子履行了腾空房屋的义务,将房屋交还给了宋欢、宋喜。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程阿姨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刑法》,故被一审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1年的刑罚。程阿姨不服,提出上诉。因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在二审阶段,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援助律师提供辩护。
程阿姨认为,自己身患癌症,每月的退休金不到2000元,其子也没有固定工作,经济十分困难,没有能力履行腾房义务,故其行为不属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不应被定为拒不执行判决罪。
而二审法院则认为,程阿姨原有自己的住所和固定收入,其入住涉案房屋的原因是为了照顾患病的赵奶奶,自其入住至赵奶奶死亡时间较短,程阿姨在该房屋内的物品较少,具有自行搬出该房屋的能力和条件;且程阿姨一直未履行交还产权证的义务,该行为不存在履行能力问题,完全由其主观心态决定,综上,不予采纳程阿姨的辩解。
2018年6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程阿姨的上诉,维持原判。宋欢和宋喜合理合法地要回了属于他们的房子。
现如今,各类经济、债务纠纷多发,当事人往往在经历了漫长的诉讼拿到了法院生效判决后,却发现,赢了官司却还是拿不到钱。遇到此种情况要依法处理,应坚持合理合法原则协商处理或通过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维权,切不可触犯法律、暴力索债,使用暴力向他人强索债务是不当的讨债方式,也是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资金需求,老赖也日益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为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普通老百姓不仅要知法、守法,也应学会懂法、信法、用法,学会自力救济,利用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本案,就实践中多发的民间借款,建议出借人注意以下事项:
1.出借款项时如果碍于情面没有让对方写下借条,就需要特别注意收集证据,最好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来进行交易,并注意留存通话记录录音、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银行卡转账记录等。
2.大额借款时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质押等可供执行的担保。
3.发现借款人无法或不愿偿还借款时,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如借款人有房有车有存款,还应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4.在借款人拒不按照法院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时,应通过正当的途径依法维权,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不可触犯法律。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