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8 11:15:13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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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贵港市信访局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员邱一钊依法调解杨某娟与吕某琼等5人抚恤金纠纷一案。
杨某娟丈夫吕某康于1950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退休,1998年8月杨某娟与吕某康正式结合,婚后两人共同生活22年,生活费主要依靠吕某康的退休金和自建房一楼租金。2004年吕某康相继患有腰椎病、白内障、脑积水、前列腺增生等疾病,杨某娟不辞劳苦照顾吕某康15年。
吕某康与前妻罗某英(已病故)曾生育吕某琼等5个小孩。2019年9月吕某康病故,按规定获得各项抚恤费用合计20.87万元。围绕抚恤金的分割问题,杨某娟与吕某琼等5人争吵一年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杨某娟现年已是79岁高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各种疾病,其独自一个人生活,生活费每月约2000元来源于自己的养老金,每月需800至1000元不等的药费,再扣除日常三餐伙食和生活费后已所剩无几。考虑到这些现实情况,邱一钊主持调解时以吕某琼等5人为重点,向他们全面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并以社会爱心人士奉献社会的例子说服吕某琼等5人尽可能做出退让。经过2个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杨某娟领取吕某康抚恤金6万元,余款由吕某琼等5人均分,每人2.975万元。当事人对该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目前,调解协议书已生效,邱一钊接下来将指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书申请司法确认。
作者:邱一钊、陈毅清
编辑:桂法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