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09:35:12来源:法律常识
十三五期间,甘肃省武威市法律援助工作坚持服务为民宗旨,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创新便民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2016年至今共办理援助诉讼案件6873件。2020年1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托省统计局,对全省14个市州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分项指标中,武威市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评价86.62分,位居第一。2020年1月,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法律援助工作机制逐步健全
武威市司法局通过调研,结合本市实际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的名义进行了印发,为各县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指导意见。在《意见》的指导下,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为做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在发挥法律援助机构自身职能的同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为法律援助办案提供了便利支持,营造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环境。现全市有法律援助中心5家,市县区各1家,法律援助工作站136个,有援助专职律师22名。有律师事务所18家,执业律师132名。
法律援助范围逐步扩大
积极回应民生诉求,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土地流转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和覆盖城乡更多的困难群众,实现“能援尽援、能援速援、应援优援”。
推动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制定印发了《武威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与法院、看守所的衔接配合,从推行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在法院设立律师值班室、提高律师专业化能力建设、刑事援助衔接配合等方面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将律师纳入人民调解员名单,组织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同时加强对值班律师的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日常接待、登记归档、统计分析、联席会议、业务培训等工作机制。2019年至今,共办理刑事援助案件1021件,比上年同期增长65.9%,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及法律帮助,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
主动服务农民工欠薪维权工作。联合人社、信访等部门先后印发了《选派律师参与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方案》《律师参与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工作制度》《为解决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法律援助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在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农民工工作基础上,通过在市县两级信访部门派驻值班律师,积极处理群众上访,对涉及农民工欠薪的案件,联合市区人社、城建等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开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欠薪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三优服务。为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2019年市司法局联合市工会和市律师协会制定了《关于开展2019年“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组建服务团队,开展农民工法律服务活动。2019年至今,武威市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1486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19件,涉及讨薪农民工1775多人。
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在服务残疾人工作中,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业务,从宣传到服务各司其职,建立了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运行机制。与残联协调建立起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委托或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为骨干,以志愿者服务机构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在市残联设立了维护残疾人权益法律援助站,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
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建设。完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市县区司法局积极与军队单位协调联系,建成军地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按照中央和省上扩大援助范围的要求,结合武威市实际,将婚姻家庭、意外事故、重大疾病、五级以上伤残等的军人军属案件等四类案件免予经济审查,直接予以援助,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已经接待咨询 400多人次,提供援助21件。
扎实开展“法治扶贫六进”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组织开展了以法律援助进村组、矛盾纠纷化解进村组、以案释法进村组、法治创建进村组、法律顾问进村组、法治文化进村组为内容的“六进”活动。对全市32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所有涉法涉诉案件进行排查登记,按规定对符合援助的贫困户,集中指派律师定点上门开展法律援助。今年还积极为50户贫困家庭中的121名成员提供了亲子鉴定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减免亲子鉴定费用7.26万元,帮助50名无户口人员完成了户口登记工作。2019年至今,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市、县区法援中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8起,有效满足了贫困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今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利用半年时间,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中,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实现全覆盖。完善“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格局,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安排值班律师免费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畅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在乡(镇)、街道和群团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近三年,提供法律咨询21000多人次。
法律援助质量明显提升
制定印发了《武威市司法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从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结案、归档、补贴发放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完善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环节的工作制度,规范了援助事项办理流程。
创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方式,综合案件类型、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承办机构和人员。针对农民工集体讨薪、土地纠纷、涉黑涉恶等涉及人数多、群体性、敏感性、社会影响重大的法律援助事项或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旁听回访、结案评估,确保办案的质量和社会效果。
推广“点援制”,实施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名单中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使受援人能够选择满意的法律援助律师。
严格执行《甘肃省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武威市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标准》,通过不定期抽查、归档核查、评卷回访等方式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市律师办理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都符合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要求,案件合格率达到99%以上,近年来,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未收到受援人和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未发现违规违纪办案的情形。
法律援助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从2017年起市县财政已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根据近几年运行情况,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经费能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时足额支付。
把法律援助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下发《武威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坚持抓点示范、梯次推进,全力推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已建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个,乡镇法律服务站102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1182个,实现了全覆盖,把公证、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范畴,做到应援尽援。
强化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制定《武威市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发展三年规划》,全面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在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的基础上,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与甘肃政法大学签订了地校法治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招募150多名甘肃政法大学武威籍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利用寒暑假到天祝、古浪等三县一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在甘肃森博律师事务所、时睿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担任天祝县村居法律顾问的基础上,鼓励甘肃天文律师事务所、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和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42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有效解决了律师资源分布不均,部分县律师力量不足的问题,盘活了全省法律援助人才资源 ,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
加大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市县区都建成了集各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建成临街一层的便民服务窗口4个,窗口功能区划分合理,满足接待群众需要。(武威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