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20:18:17来源:法律常识
齐守伟律师,男,汉族,1959年2月20生,中共党员,山西晋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晋中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晋中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本科,2001年山西财经大学经济法研究生结业。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开始执业,长期以来以其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赞誉,先后被山西省司法厅、晋中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党员律师标兵”“全省律师行业争先创优‘五带头’律师党员”、“晋中市第二届十佳律师”等。
事务所党支部在齐守伟律师的积极筹建与组织下于2014年6月成立,为事务所全体律师提供了组织归属,使全体党员律师统一信念。党支部成立后,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基本制度,全体党员律师通过政治学习,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并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2016年4月,该党支部被中共山西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评定为全省律师行业标准化党支部;同年9月,该党支部被中共晋中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评定为二星级党组织。2017年6月9日,在齐守伟律师的主持下,山西晋信律师事务所及党支部顺利接受了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王双全关于“两学一做”党建工作的调研,该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得到了司法部领导的肯定与赞扬。
在他的带领下,经过四年发展,该所专职律师数量从五名发展至十二名,并每年保持递增状态,全所律师开展了刑事辩护、企业投融资及改制、农村土地、劳资关系、保险金融、侵权损害赔偿等多方面业务,并担任了三十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以及晋中仲裁委员会、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榆次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齐守伟律师本人在二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担任过几十家党委、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过1000余件民商事和刑事案件,为企业和个人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
在晋中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期间,齐守伟律师积极发挥调解作用,在维护权利人相关合同权利的前提下,向其释明事理法理,努力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促成当事人调解结案比例在60%以上,受到参与仲裁当事人的好评。
1998年,震惊全国的“文水假酒案”在文水发生,中央主要领导对该案进行了关注。孟某某受本案主犯王某某的指派,将甲醇从太原市运回文水县王某某开办的酒厂,检察机关认定其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经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法院以其系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共犯,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齐守伟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以“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刑”的罪刑法定原则为切入点,着重发表了“孟某某受本案主犯王某某的雇佣,运输甲醇,未参与生产、销售有毒食品,刑法亦并未规定运输甲醇的行为属于犯罪”的辩护观点,二审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并最终改判孟某某无罪。这也是在本案二十余名被告人中,唯一一个改判无罪的。
2015年,某药业有限公司与某农业有限公司、某商业银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该银行主张药业公司对农业公司在其处的贷款1500万元承担担保责任,作为药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齐守伟律师以《借款保证合同》签订与贷款发放程序违法为突破,成功迫使银行撤回起诉,维护了该药业公司重大经济利益。
受聘担任晋中市委和政府法律顾问以来,他更是在立法、招商引资、征收拆迁改造等方面提供了专业法律意见,直接参与推动了晋中市的依法行政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