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20:42:16来源:法律常识
本着紧扣时代脉搏,助力法治贵州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贵州日报《法治贵州》周刊与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金山银山法律靠山商务调解”案例展示专栏。
《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前置程序。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共同下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参与调解。此《意见》已在北京、上海等11个省市率先试行。
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涌现出大量经济和民事纠纷,一些民商事纠纷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通过第三方介入,组织各方开展调解协商,促成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商务调解是由资深律师、法学专家及业界知名人士组成,根据案情剖析案件事实、界定责任范围,计算诉讼成本、评估案件风险,建议各方智慧进退、决定商榷条件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模式。商务调解的优势在于能及时高效解决纠纷,节约诉讼成本,推动诉求实现及维护利益平衡,避免疲劳诉讼,争取双方最大利益,彻底就地根除纠纷隐患。商务调解调解成功后,双方可就“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诉前程序转换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
开辟“金山银山法律靠山商务调解”案例展示专栏的目的,就是为社会各界提供一个知法、守法、用法、说法和矛盾纠纷化解经验的交流沟通平台。但愿该栏目能对读者有一定的帮助,期望得到广大法律界热心人士支持,并欢迎踊跃来稿或提供相关线索。
这是一个建设方与施工方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由于建设方资金链断裂,施工被迫中止,因工程款支付矛盾引发的案子。此案拖延数年未解决,已丧失了诉讼时效,未付工程款涉及数百名农民工工资,随时可能引发上告上访、造成群体事件。
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律师邹蓉,本着彻底解决矛盾的原则,建议建设方与施工方权衡利弊,统筹考量、协商解决。
邹蓉律师指出,工程款支付责任不会随着时间流逝与拖延而蒸发或免除,协商支付可避免矛盾激化引发上告上访,免除疲劳诉讼,可节约近10万元裁决费及约30万元评估费,避免在建项目进入市场拍卖偿债对招商引资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同时,施工方也应正视已超过诉讼时效现实,本案虽有诉权但无胜诉权。且仲裁系一裁终结,一旦因时效过期被驳回诉请,等于权利废止,1000多万元工程款可能打水漂。此外,接访单位只是倾听及协调,不能取代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裁决,工程款结算金额必然要经过评估鉴定,评估费用约30万元且需垫付,评估时间加诉讼时间可能耗时一两年,有时过境迁的不可控风险。在建项目是否能拍卖成功、实现债权难以确定,赢了官司输了钱的风险不能预知。
双方对邹蓉律师的透彻分析十分认可,均表示同意协商解决。
建设方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前来贵阳就此事进行斡旋。
经过数轮磋商,双方对价款总额仍存在较大分歧,施工方不仅要求按报送的结算资料确定工程款,还要求按银行贷款利息计算资金占用费。建设方认为结算资料存在虚报的“空头支票”,对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不翔实,方量计算难以确定,双方各持己见。
对此,邹蓉律师给施工方提出止损意见:建议先计算诉讼成本,诉讼费、诉讼阶段工程款鉴定费、执行阶段标的物评估费、拍卖佣金、各程序的律师代理费,这笔账是多少?如果调解夭折,诉讼需要提交证据,没有证据的诉求得不到支持;还有,诉讼可能耗时数年,市场规律及物价上涨因素,决定同一笔金额在不同时期的不同价值与命运。施工方主动放弃了不合理要求。
最终,双方达成谅解,共同签订了调解协议。拖延数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王小秋、罗华山)【编审:石仁均】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