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22:51:16来源:法律常识
据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此前报道,今年3月,昆明一家超市负责人苏磊因在超市内抓小偷被指非法拘禁,最终赔偿6.6万元主动和解。9月25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苏磊妻子处获悉,25日上午他们接到通知,得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因情节轻微对苏磊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苏磊妻子林红(化名)表示,他们对这一结果表示遗憾和不服,将与律师商量后再考虑下一步计划。
3月27日,昆明一家名为“乐尔乐”超市的负责人苏磊在晚间盘点时,发现店内洗面奶、洗发水等几个货架被搬空,怀疑有人盗窃。查监控后苏磊发现,27日晚7点左右,两名嫌疑人先把易于销售的洗发水、洗面奶等货品装入购物篮,带到纸品区后装入自己的双肩包离开,据统计27日他们一共盗窃价值1500元左右的货品。
28日,嫌疑人又来到超市,但未能作案。29日,当其中一男子再次来到店里时被苏磊发现,他通知店员闭店,并合力抓住了嫌疑人张某尊。苏磊表示,张某尊在跑的过程中头撞到货架,撞破了皮,此后因其否认盗窃,苏磊打了张某尊两下。为确认盗窃情况并协商赔偿,苏磊将张某尊带进了装有监控的超市办公室。
双方协商未果时,警方却来到了超市,称接到报警乐尔乐超市有人被打。随后苏磊和张某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4月3日,当地警方以非法拘禁罪拘留了苏磊等三人。
苏磊妻子林红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丈夫2019年被查出患有慢性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体内血小板比正常人多出好几倍,很容易形成血栓产生危险。因此苏磊被拘留后,家里人非常担心。为此,4月29日,他们通过律师与涉嫌盗窃的张某尊签署了刑事案件和解协议书,赔偿张某尊6.6万元,以换取其自愿出具谅解书,恳请司法机关不予追究苏磊等人的刑事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苏磊的事情经过媒体报道后,7月12日,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通报了此案。通报称, 3月29日12时44分,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乐尔乐”超市抓到小偷关在房间里殴打。民警接指令后到场处置,对自称是超市工作人员的苏某及其他在场人员进行询问,苏某等人称无人报警、也无打人情况。随后,民警进入超市监控室查看,发现疑似被殴打的张某尊,其面部有血迹、手臂有挫伤。现场处警后,民警即将双方当事人带回辖区派出所调查。
经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侦查查明:3月29日“乐尔乐”超市员工苏某发现张某尊疑似在该超市盗窃,苏某便与其他员工将张某尊扣留在超市监控室一个多小时。在调查中,公安机关发现“乐尔乐”超市监控视频已被格式化删除,经公安机关恢复数据后监控视频显示,苏某、吴某天、叶某斌等人对张某尊进行殴打,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此外,苏某等人让张某尊手持“我是小偷”字样纸张进行拍照,并以赔偿被盗损失为由,强迫张某尊通过微信支付将其账户内全部780元转入超市收银账户。4月4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苏某等4人刑事拘留,4月15日以苏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向该院提请批准逮捕。经该院审查,4月17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苏某批准逮捕,对其余3人不批准逮捕。4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苏某等3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张某尊被非法拘禁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苏某辩护律师向该院提交了4月29日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谅解书”“和解协议”及6.6万元转账凭证。5月22日该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6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该院审查起诉。7月2日经该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对苏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期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依法对“乐尔乐”超市被盗窃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尊、郎某国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院正依法对苏某等3人非法拘禁案进行审查。
25日,林红收到盘龙区检察院通知,得知由于情节轻微,检察院对苏磊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林红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他们认为苏磊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对检方这一“相对不起诉”决定感到遗憾和不服,将与律师商量后决定下一步计划。苏磊代理律师殷清利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目前张某尊涉嫌盗窃的案件正在公安侦查期间,也快要到审查起诉阶段,之后苏磊方将会再以被害人名义参加诉讼。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张月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