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0 01:57:15来源:法律常识
日常工作中笔者代理大量劳动纠纷相关的仲裁和诉讼案件,目睹了用人单位(公司)和劳动者(员工)在劳动纠纷处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基于这些实务中的经历,向正在或者准备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讼的当事人谈几点感受。
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一方,绝大多数是劳动者(员工),诉讼中称为“原告”,仲裁中被称为“申请人”。公司多数情况是“被告”。一说被告,很多人会觉得一定是干了坏事才会称为被告,这是刑事电视剧看多了的原因。在刑诉中被告绝大多数会被判有罪,而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胜诉机会差不多,多数仲裁员和法官在登上法庭的那一刻,不会认为被告一定是有问题的,劳动争议案件也是如此,关键还要看当事人自己的举证和依法说理的能耐。
劳动纠纷审判的时间是不一定的。劳动纠纷审理时,仲裁是前置必经程序,与普通民事案件二审结案的程序不同,劳动纠纷案件是“一裁两审”,多了仲裁程序。如果双方的争议一直打到通过二审判决去解决,一般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审判耗了这么长时间是不是对公司有利,对劳动者不利呢?有些当事人常常这样问笔者。
笔者认为,这是不一定的。比如从仲裁到二审,官司打了1年多,最后如果二审判决或裁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即使没上班,公司最终也要正常支付劳动者在打官司期间的全部工资待遇。这是因为,劳动者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双方劳动关系存续,劳动者没上班是因为公司不让上班,如果最终法院支持了劳动者的主张,那有过错在公司就有义务支付欠付的劳动者工资,补缴社保,还得恢复劳动关系。这些还不算公司为打官司支付的一裁两审的律师费和其他人力资源的费用。
笔者不是死磕派律师,所代理的劳动争议中有多一半是和解、调解解决的。为啥要调解、和解解决?因为笔者认为这样能给双方当事人带来最大利益。有些局外的朋友说,律师参与调解是想吃了原告吃被告,我觉得这些朋友也许是运气不佳,以前被人算计了,也许是根本就不了解为啥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反而能圆满解决的原因。
一个劳动纠纷案件随着审级的升高,从仲裁一直打到二审,尤其是进入诉讼阶段后,公司的名称,案件事实经过,判决内容都会被全程公开,曝光到网上。如一旦被法院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奖金、加班费,这对一些知名的公司的经营可能产生很大影响。对外部而言,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不合规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的社会声誉、投资者的判断、顾客的信赖;对内部而言,甚至可能影响公司领导的升迁,如争议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可能降低员工整体的归属感和士气,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所以,劳动纠纷迟迟不能解决,对公司的负担是很大的,即使请了律师,在争议期间,公司的HR人员也会为收集各种证据材料而疲于奔命,因为劳动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的要求是很高的。因此,对大多数知名大公司而言,希望非公开、尽快地解决劳动纠纷是他们普遍的迫切愿望。
笔者的看法是劳动者的绝大多数的“冤屈”都可以通过经济补偿解决——说白了钱能解决就范,修复心灵的伤口,所以没必要与公司争斗得你死我活,不应在一棵树上吊死。律师应向劳动者委托人说明提前实现补偿(落袋为安)的时间利益和规避执行风险的利益,调整劳动者的预期,合理计算、商定和解条件,充分利用公司方面不希望声张,希望无声无息、大事化了的心理,并向仲裁员和法官做好解释工作,说明自己不是狮子大张口,是有理有据的。这样汇合各方合力,通过和解的方式获得的实际补偿金往往大于劳动者死磕到最后的法律结果。当然,也有些人迷恋自己的法庭技巧,要一条路走到底,这是价值观差异的问题,笔者只是希望到最后大家都不要把委托人的利益当垫背的就好。
接受用人单位(公司)的委托时,在证据调查前,笔者一开始会向委托方的领导强调案件要一分为二。其一是、如果公司存在主要过失,就麻溜儿地和劳动者(员工)尽快和解,笔者积极地和对方谈,和仲裁员、法官谈,显示改善的诚意,通过和解、调解让对方撤诉,这样不会有裁决书和判决记录,不会有什么家丑会传扬到外面去。如果从了解到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判断公司可能败诉,律师少拍胸脯子、说大话、赤膊上阵,笔者认为做的也就是亡羊补牢,这才是律师应有的理智和仁义。其二、如果纠纷主要问题在于劳动者(员工),或者碰上有些碰瓷儿的人,这种时候就应该准备好证据去战斗,通过法律和证据在法庭上争取公司最大的合法权益,因为这时候律师捍卫的公司合法利益不仅在于个案,更在于为今后公司的合法有效管理树立标准,减少今后串儿案的风险。
律师一般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但法律浩如烟海,律师不可能精通所有社会纠纷解决,所以,遇到劳动纠纷找一个靠谱的劳动争议领域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这也得看您的慧眼和福分。从笔者的经验而言,在争议刚有苗头的阶段就应该请律师介入,这时候的选择空间大,法律运用空间大,常常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等委托人自己盲动无知地把证据都描黑了,或者都病入膏肓再请律师来拯救,一般都没有好果子吃,而且多数律师没有妙手回春的能耐。对此,懂的朋友自然懂,不懂的,可能劝了也没啥用。
先谈这些,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