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0 11:48:18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好,我是胖乎律师。
写这个题目,真的犹豫了很久,很沉重。
这两年,我一直试图找到方法去说服身边朋友或者老同学改变这种消费观或者生活模式,
但,即使把自己钱拿出来帮助他们,也无济于事。
对于,一个“家庭”负债或者一个“人生”负债,外来的帮助,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杯水车薪。
所以,想到了这个题目,去做一点能做的事情,能帮助有类似困局的朋友。
说4个事情:
我是律师,本身职业给了我极强规避风险意识,同时我的消费观比较保守,一般不会花明天钱享今天的乐,或解今天燃眉之急。
这个群体在年轻80、90和00后占绝大部分,还有一大部分做生意或者创业的私营业主,我可以很负责的说,这个数量很庞大,很庞大,真的该引起重视。
或许,对此事,还有这样的态度:
其实这些观点都过于极端,造成这种现象绝对不是仅仅因为个人消费观和“投资”那么简单,而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我们没有经历过,是没有太多发言权的。
我讲4个年轻人故事:
17年,我因律师团队发展需要,打算打造一支法律新媒体团队,主要做法律内容研究和普法,目的是让更多人了解律师,找到合适律师。
那个时候,我开始招人,也就是那个时候,开始以一个招聘者身份接触到这个群体。
第一个故事:
上市公司项目管理出身,本科毕业后一直在外打拼,在同龄和同群体内,算是很拼很努力。
社会阅历算是丰富,自己做过服装生意,跟别人合作做过数个项目,凭借自己努力,以一个二本院校本科生,做到了一家在能源行业龙头的上市公司的优秀员工。
资历绝对不错,一起筹备公司,我觉得应该可以。
后来才发现,兄弟负债百万,小额贷十几万,房贷,个人借款,加之,先前做项目失利,投的钱还是借款,现在十几张信用卡计算着日期还款,根本喘不过气来。曾经有一段时间,跟着他的情绪,我也完全陷入负债危机情绪,无法消化。
我们无法感同身受,但是换位思考,站在他角度上思考,我觉得人生确实到了一种困境。
有段时间,项目停止,一直在帮助他化解危机。
找他一起做,是我轻率,给他开出月薪1万,根本无济于事。
其实创业,加在一起,我们没有承担风险的能力。
创业,非但帮不了他,反而连累了项目,我们共同创业梦想短暂夭折。
不是不适合,是时机不对,让我差点失去一个朋友。
第二个故事:
多家知名公司,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经历,也是同龄人中拼命的那种。
一线城市,月薪3万+,绝对是同层级佼佼者。
创业或许对他来说,是出路也是场豪赌,最终还是选择出来创业。
我承认是我选人用人的失职和疏忽,但是这种巧合是我无法接受的,不同能力和不同层次人,但却有同样的创业想法同样的经历——负债。
负债的原因不同,但是负债的影响却是一样的。
对于一个八零后年轻人,家庭、孩子和父母的压力,根本不应该是他们承受的。尤其是对于一个已经在拼命努力的年轻人。
这次,为了携手共进,我个人借款10万解燃眉之急,3个月给了4.4万报酬。
作为合作人,我觉得我尽责了,但作为初创项目,我觉得我很失职。但是真的帮不了太多了。
再一次,差点失去兄弟!我们选择了暂停!
第三个故事:
我不止一次收到过朋友的求助,让我提供资产或者单位证明,为其担保。
朋友因为资金紧张,走投无路,找小额公司贷款,我想若不是逼到绝境,他们是不可能用这种办法借钱。
我们不评判为什么朋友会这么做,因为我们体会不到那种困境,但是我们也没法帮助太多,毕竟这是一种危机转嫁,或者拉你进入骗局。
第四个故事:
这个故事是我的员工讲给我听的,他们一位朋友创业,和几个人合伙,曾经很长时间,大家很迷茫,明明清晰简单项目,做不出来业务,大家都是在观望等待,按部就班,只有他的朋友着急。
找原因,其实在管理和考核上没有经验,布置任务完不成,也没有考核,更别说业务。
但是大家并不这么认为,反而开始怀疑项目,怀疑公司,曾经一度资金紧张。
合伙伙伴们不去思考自己完不成业务,却想着让发起人去个人贷款发工资(如果是员工这么想,没什么,因为很少有员工会把自己利益与公司连在一起,员工就是员工,你不能指望他干合伙人的事)。
说这故事,想表达一个观点:很多人负债往往都是因为没有价值的东西,员工的这位朋友完全没有必要为了一个不成熟不团结的搭伙让自己负债,没有必要为别人无能买单。
应当及时止损。
以上四个故事,其实也分享了一个观点:
负债并不是负债者本人的事情,他可能会波及影响到身边的人,因为负债,梦想就只是梦想了。
因为我们不可能期望一个负债累累的人去帮助他人,或者有精力为他人做贡献,大部分是深陷其中,无法自救。
小额贷是合法的,是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模式,只不过这里面会存在监管不规范,个别企业违法违规。
套路贷是犯罪,可能会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等,小额贷企业如果违法违规,可能就会涉及到套路贷。
综上,深陷小额贷的负债者,要理性出自己面临具体哪种情况。
一般的负债者,都会不止一家的去贷款透支,所以面临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
(1)利息计算不规范,以日息、周息放款,看似利息低,数个月算下来,远远高于国家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根据《劳动法》规定,民间借贷(自然人之间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
(2)砍头息、复利计算(即利滚利)
小额贷也存在套路,只是这种套路比较隐秘。
比如借款1000元,到账700元,那300元说是利息提前扣除。再比如,将前期本金和利息,算作下期本金,重新计算利息。这两种情况法律上都是不支持的。
(3)不实借据(借条重签)、违约金和服务费
比如,每隔一段时间,或者拖欠支付时,算账清账,最后就本金和利息算作本金,签订借条或者虚构借条。
同时,大部分小额贷合同还约定违约金和服务费,这些都是套路,在低利息的诱惑下,其它地方来找补,有效小额贷公司,并不是为了你的利息收入,而是定在高额违约金和服务费上。
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约定了1.5%以上的月利率、贷款本金5%至20%的违约金和贷款利率50%的罚息利率并计算复利。
约定服务费的,其实就是把利息换种名称,比如手续费、信息管理费等,小额贷款公司把它叫做杂费来收取,这样的话可以规避法律风险。
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收费还是比较难判定的,所以在签订合同之前,借款人一定要弄清楚。
(4)其他违规套路
比如一些平台,借款人因特殊原因到期后无法偿还,与平台沟通,却联系不上。逾期后,公司扣除保证金,计算罚息,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等。看似正规,其实满满的套路。如何避免,这些都可以在合同签订时候,通过设置合同条款来规避。
前面提到,小额贷经营者如果违法违规,采用欺诈套路,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成了套路贷。
目前套路贷形式有很多形式,往往都是有预谋犯罪,环环相扣,而且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和欺骗性,盯着借款人房产、经营良性的公司等资产,一旦入套,很快很背负巨额债务,倾家荡产。
在此总结,套路贷常见的信号和形式:
1、海陆空铺天盖地非正规广告。
比如骚扰电话地毯式覆盖、公共场合电线杆无处不在五花八门小广告、微信,qq,微博等社交平台小广告,只有联系电话和类似“无抵押免息、立刻到账”宣传。
2、形式性上门调查或者忽悠式殷勤帮助提高征信。
无限制索取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以及亲友,朋友,同学的信息,有关无关的财产情况统计。目的很清晰,就是为了后期确定骗你多少钱和骚扰威胁家人。
3、虚构合同,空白合同,阴阳合同,约束你的签合同,约束他们口头承诺。
这个是套路贷抓住老百姓心中“白纸黑字”不能反悔,还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认知,无限的利用和放大。白纸黑字一旦签订,即使不符合事实,将来在法庭上也很难推翻,这就是套路贷所利用的地方。比如以收取保证金的形式,虚高借款金额;
4、签订空白合同,阴阳合同、虚假合同。以及借款相关资料,不交付借款人,逃避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
5、巧立名目的克扣盘剥借款本金。
实际到手金额远低于借款金额或者合同签订数额。比如利息先从本金中扣除,服务费在本金中预先扣除,放款后手续费甚至业务员回扣,在本金中扣除,最后到了借款人手中,少了一多半,但是借款计算利息基数不减少。
6、制造虚假交易记录,伪造借款假象。
为了在以后诉讼占有借款人财产,虽然上面通过手续费,利息扣除等方式,克扣本金,但他们还是在形式上做到尽量的规范,比如借款本金会全额打到借款人账户,留存交易记录,接着通过取现方式,要求借款人讲服务费、手续费和本金现金支付。
7、逼债者“好心”缓催,累加金额。
套路贷除了借款初期合同陷阱外,更厉害的在于后期催债套路。其中通过长期骚扰时轰炸,让当事人近乎崩溃。然后再假意给借款人时间,另行签订借条或者债务证明,甚至让借款人增加更多的抵押物,来提高借款金额。最后,借款行为变成了一个数字游戏。不停的翻倍,计算利息和罚息,不停地签订新的借款合同。最后,借款金额越来越大,抵押物越来越多,而实际上债务还是原来的债务。
8、盯住借款人房产和公司。
刚才提到了增加抵押物的套路,对于有房产和实际经营企业的借款人,他们会利用或者勾结中介机构或者公证机构,盯上借款人的房产和其他资产,通过签订公正债权或者抵押登记的方式,一点到期无法偿还借款,侵占借款人的房产和其他财产。这一套路,主要针对有房的老人或者资金紧张的企业主,趁人之危。
9、目无法纪,虚假诉讼。
套路贷前期签订合同,借款手续等材料,往往都是这些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甚至是花钱找专业人员拟定的,目的就是借着借款人没有任何防范,通过诉讼方式侵占财产。因为在法庭上,讲的是事实和证据,借款人在没有防范的时候,肯定在证据保留和搜集上处于被动,这个时候很容易败诉,给了违法犯罪可趁之机。
这个问题,是大部分深陷套路贷人不会维权或者不敢维权的原因。自己犯不犯法都不知道,而且还会受到催债人(法盲)的强势普法,身心疲惫。
在这,看到我的文章,希望各位能清醒一下。
首先,刚才提到小额贷如果利息在法律规定利息范围内,是不违法的。
这是金融企业(小额贷公司)与借款人之间合法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果你确实是为了应急,借款用途合理合法,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那么就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的。
其次,信用卡透支要掂量一下,因为你借款对象是银行。
而且刑法里有一个很明确的罪名,叫做信用卡诈骗罪,其中就有恶意透支的规定。简单说,就是你明知还不上,没有还款能力,还不停的借款透支,挥霍消费,那么就构成这个罪名。
最后,并不是小额贷就好欺负。
实践当中,确实有一部分人,有这种心态,小额贷本身违法或者明知利息高,于是就大胆向各种各样借款平台借款,然后不归还。这种严格来说,证据充分的话,也能够定诈骗罪。
别做梦了!
目前因为监管和制度不健全,确实存在有些借贷平台良性退出或者违规涉嫌刑事犯罪,导致部分出借款项无法追回或者来不及清算追回,但是放心,这些债权债务都是你实名建立的,你不是拖欠的平台的钱,而是拖欠的出借人的钱或者投资人的钱。
后期随着,制度完善和司法部门追缴清退的成熟,一般不会存在漏网之鱼的,即使存在,你能相信,你有那么幸运吗?
1、心态上,积极面对,跟家人坦白或者能真正帮助你人求助!
大部分深陷债务的人往往都是一个人死扛最后崩溃,不让父母知道,不让妻子知道,最后债务不断地加剧,钻牛角尖。其实这个时候,真正能跟你共渡难关的就只有你的家人。
如果这个时候,另一半有什么想法,那就随他去。这样的人,你还跟他过什么?
心态上,不要消极,只要跟钱有关的,都不是事,珍惜生命,尊重自己和家人,以及真心帮过你的人。
2、法律上,不用担心诉讼,也不用担心犯罪!
刚才说了,除了信用卡危机,违规的小额贷一般不会把你怎么着。如果出现暴力催债或者威胁恐吓,你大可以报警。
如果利息过高,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有违规套路的地方,起诉后,合法主张也会的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一定要有证据,账一定要算清楚。
即便是对方不起诉,你也可以通过起诉,提出合理的主张,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只要不是非法占有,肆意挥霍,小额贷还不上一般不会构成犯罪。
3、选择策略上,找稳定工作,千万不要创业,更不要有赌徒心态!
我可以理解,债务累累的人身处绝境,自顾不暇的时候,一般也顾不上自己给别人造成的伤害,往往他们会权衡哪一个伤害小。甚至有的,可能铤而走险,赌徒心态,去干票大的或者期望一夜暴富,偿还债务。
但这些都是不现实的,遇到问题就要处理,债台高筑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稳定工作,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清晰算好你的账单,何时还款,换多少,算好经济账。
除非你足够的幸运,有人愿意帮你一把,愿你给你帮助,前提是用你的劳动换取,而不是施舍你,要是这样,可以珍惜抓住。
如前所述,我讲了几个故事,这个时候不清晰盲目的创业,是绝不可取的,是一种赌徒心态,这样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相信你的人愿意帮你的人不负责。
4、不要做超过自己智商和挑战制度的事情!
我相信很多信用卡透支的人,都看过一个很坑很坑的故事:一外国人通过几百张信用卡成为富翁。我想告诉你,那个人无论用信用卡还是其他的,都可以。他除了透支信用卡之外,他是不会告诉你他真正的赚钱的方法,是他有本钱,以及他聪明的大脑和理财的能力。所以,忘掉这个想法。
5、技巧篇,修复和提高你的征信!
目前来讲,维护你征信最好的办法就是信用卡的使用,我指的是合理的使用,有规律的消费和还款,提高信用记录。这个时候,不管债务如何,你都要保持一个银行或者一张信用卡的良好记录,为你后面东山再起做准备。
6、如果是套路贷,不要犹豫的立马报警!
这个不需要解释,之前看了太多的报道,年轻人遇上套路贷还不上款自杀,这个真的没有必要。更是愚蠢至极。要学会依法维权。
7、理性的算好经济账!
无论是小额贷还是信用卡,理清楚没一张卡的还款进度和利息计算。尤其是小额贷,你要做的首先要对每一个平台做一个彻底调查,如果存在我前面提到的平台存在违规不违法的,可以提起诉讼,降低利息或者手续费;如果存在违法甚至犯罪的,可以报警。如果利息合适,符合你的借款逾期的,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8、警示篇,最后提醒各位几点:
(1)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零利息,零担保,零抵押。
(2)签字盖章很重要,不要随随便便给别人签字。即使签,也要看清楚合同或协议每一个字,要看懂。
(3)房产不要随便担保抵押,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不要随意泄露,尤其是验证码不要随便给任何人。
(4)所有的合同手续都要留存备份作为证据,多找证人,多留记录,学会录音、录像和拍照取证。
以上!
愿每一个因奋斗所负债的人,都能东山再起!
本文作者:王科栋 律师
专注于经济、金融犯罪的研究与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