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0 12:31:17来源:法律常识
极目新闻2月3日讯(记者刘孝斌)极目新闻记者今日获悉,安徽阜阳“申友证看守所羁押死亡事件”明日将举行听证。2019年3月,45岁的申友证被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刑拘,当年4月28日在看守所内发病,医院护理单显示其入院时已呼吸心跳停止。去年,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对死因二次鉴定后,认为看守所方面延误了治疗时机。
涉嫌开设赌场被警方刑拘
2019年3月29日,申友证因开设赌场罪在家被刑拘,后被羁押于阜南县看守所。
申友证的小儿子申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2007年阜阳市颍州区体育局(现颍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发布的2号文件显示,经该局批准,马寨乡成立“大家乐中老年活动中心”。
申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时棋牌室共三四个麻将机,每桌收10至20元不等的茶座费,约2016年关闭。之后的3年,父亲主要是经营开往浙江东阳和安徽马鞍山的长途大巴车线路。
2019年3月,45岁的申友证在家中被民警带走,后被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刑拘,被拘原因是涉嫌开设赌场罪。
“父亲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我们对这个罪名有异议。”申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从父亲被抓到死亡,他们家属一直没看到父亲涉嫌开设赌场的证据。
申先生介绍,2019年5月16日,阜阳市颍州区公安分局给家属出具了撤销案件决定书,上面写着:“我局办理的申友证开设赌场案,因犯罪嫌疑人死亡,决定撤销此案。”
今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宣传科办公室欲进行求证,接电话的男工作人员称没听说过此案,然后迅速挂断电话。之后极目新闻记者两次拨打同一电话,均被直接挂断。
检察院认为看守所延误治疗时机
2019年4月28日,家属突然接到警方电话称,申友证在看守所内发病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申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后亲属观看了父亲2019年4月19日晚7时30分至2019年4月28日下午3时28分在所在监舍的监控录像。
“2019年4月28日上午7时33分左右,父亲捂着胸口,一名舍友当即连续按了三次门铃叫人。”申先生称,当时申友证已经躺在床上捂着胸口,趴在床上,不停喝水,擦鼻涕和擦嘴,直到当日上午9时19分52秒,看守人员开门父亲才被带走,当日上午9时21分左右到看守所诊断室,医生花了3分钟对其进行听诊并开药。
申先生称,父亲回到监舍后身体还是很不舒服,在凳子上坐立难安,又躺在床上,不停翻身捂胸口、擦鼻涕和嘴。当日下午2时51分57秒,父亲从凳子上倒在地上,之后舍友分别按了7次门铃叫人,直到下午3时17分51秒,医生进来对父亲做了几下心脏复苏,3点20分左右父亲被抬出监舍。
阜南县人民医院《抢救记录》显示:2019年4月28日下午3时30分,申友证被送入该院,初步诊断为“猝死”。送医时,申友证全身湿凉、各项生命体征消失,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5时被宣告临床死亡。
申先生称,他后来看到父亲遗体,发现父亲遗体胸口位置有条状伤痕,心口位置有明显淤痕,手臂、腰侧等有很多淤青和乌紫,左脚上粘着一片白色药片,“但警方通知是心肌梗死。”
申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父亲虽患有2型糖尿病、高血压病、高脂血症、痛风等疾病,但之前从来未检查出心脏病。
2019年11月26日,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通报称,针对申友证在阜阳市阜南县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事件中的有关情况,该院已决定成立调查组,对阜南县看守所的相关监管工作开展检查,如涉违法违规,将严格依法予以监督。
2020年6月2日,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对申友证的死因二次鉴定后,认为看守所方面延误了治疗时机。鉴定通知书显示,阜南县看守所医生在明知申友证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情况下,出现胸痛时未尽到重视义务,未及时进行针对性排查和有效治疗,延误了患者早期规范治疗时机,在申友证病情发展到心源性晕厥的紧急时刻脱离患者,救治方案存在错误。
代理律师称已进入国家赔偿程序
申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对于父亲的死亡,他有多个方面的疑问。首先,在明知父亲身体不好为由进行了两次取保候审申请的情况下,颍州分局办案民警不予取保候审?为什么阜南县看守所在换押的时候不对父亲进行体检,检查其身体情况是否符合羁押条件?其次,发病的当天,父亲从早上7点33分开始心脏不舒服,为什么医生不做详细检查,且未对父亲进行病情观察?另外,为什么在发病长达半个多小时之后,才对其进行简单抢救?
此案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表示,作为家属委托代理律师,从2020年11月25日,申友证家属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死者申友证在阜南县看守所死亡一案提起国家赔偿诉讼被正式受理,到明日该案即将举行听证,这标志着该案在历经二年时间后,正式进入国家赔偿程序。
听证前,周兆成律师已经依法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申友证生前的两份鉴定报告,以及在羁押期间的《体检报告》和案发时监控视频进行调取。
周兆成律师透露,此次申友证在阜南县看守所死亡国家赔偿案听证,将代表死者申友证的母亲、妻子以及两个儿子向阜南县公安局以及阜南县看守所提起224万赔偿金。
“该案可谓一波三折,早期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鉴定中心对死者进行第一次尸检,认为死者死于‘心脏病急性发作’。到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了北京鉴定机构进行第二次尸检,认为阜南县看守所驻所医生存在‘延误救治、救治方案存在错误’。”周兆成律师称,对于以上鉴定意见,阜南县公安局认为该案属于民事诉讼,建议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阜南县人民法院却认为该案属于国家赔偿案件,以不属于民事诉讼为由驳回了申友证家属起诉,从而使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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