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0 16:14:11来源:法律常识
“侦查机关拒不沟通,以没时间为由不听取我们的意见,剥夺了我们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依法保障我们的执业权利,对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2022年8月4日,道里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了一份控告侦查机关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案件线索。
收到该线索后,道里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当日依法受理并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经查,犯罪嫌疑人佟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2年6月30日被刑事拘留,律师王某某受佟某某家属的委托担任佟某某的辩护人,王某某于2022年7月6日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后,来到侦查机关办案单位,欲向侦查机关承办人了解案件情况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案件承办人拒绝告知案件基本情况,且在未听取辩护人意见的情况下,直接口头答复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也未予说明理由。王某某在之后又多次试图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均被拒绝。道里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侦查机关上述行为侵犯了律师的知情权、发表意见权,并依法向侦查机关制发了首份《纠正阻碍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通知书》,对上述违法行为监督纠正,之后,员额检察官及时主动向控告人反馈了该案的法律监督情况。
2021年2月,最高检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典型案例》,并提出直面当前辩护律师执业的难点痛点,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为适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新要求,道里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及时转变司法理念,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典型案例》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刻理解新时期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保障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的政治内涵,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律师诉求表达渠道,导“访”入“诉”,能动司法。
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道里区检察院将继续按照“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的工作要求,立足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主动加强监督能力,提升监督水平,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