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0 16:29:14来源:法律常识
恒丰银行武汉分行合作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招标公告
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委托,对恒丰银行武汉分行合作律师事务所第三方服务机构供应商单位入库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招标项目名称、期限和数量
1.1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武汉分行合作律师事务所第三方服务机构供应商单位入库;
1.2入库期限:3年(注:在入库期限内,若入库单位有违法、违约或信誉不良时,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入库资格。)
1.3入库家数:7-10家,其中擅长不良资产清收诉讼的律师事务所不低于5家,擅长劳务纠纷的律师事务所不低于3家,擅长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不低于2家(按得分排名顺序由高到低选取,根据律所专业可兼任多个擅长类别)。
2. 招标范围:
恒丰银行武汉分行合作律师事务所第三方服务机构供应商单位入库。
3.申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并正常通过年检,持有有效执业许可证;
3.2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律师事务所应连续运营2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3.3总体业务素质过硬,有较强的专业优势,有负责民事法律事务尤其是金融法律服务方面相当数量的专业人才和丰富的经验,代理过一批有影响、有较好效果的金融案件;
3.4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不良记录,社会形象和信誉较好(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以报名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与司法部门具有良好及紧密的工作联系,能够与司法各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协调,以保障案件顺利进行并尽快实现诉讼目的;
3.6近二年具有银行法律服务的业绩,且勤勉尽职、诚实信用、成效显著,并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磋商;
3.8本次资格审查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有限数量制。
5.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22 年 11 月 0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时 00 分至 11:30 时,下午 13时 00 分至 15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代表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购买资格审查文件。
5.2 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1月 18 日下午15时0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