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0 18:29:15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如何低调地炫耀自己买房了?”“今天我去维权了。”这个广为流传的网络段子,其背后映射出的,是购房人的辛酸。近些年,房地产维权愈发频繁,维权成了购房的习惯动作。 新华日报·交汇点在进行连续报道《精装房变“惊装房”,业主维权两月终有结果,更多监管亟待同步》时,曾向读者征集房地产维权案例。记者分析案例时发现,因精装修标准、小区外立面、绿化配套等与开发商前期宣传不一致而引发的维权,占相当大的比例。此外,二手房买卖中引发的纠纷也不容忽视。 专家分析,房地产维权热的背后,暴露出来的是技术规范的空白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楼房外立面被偷换材料
南京江心洲某楼盘的业主们最近正在忙着维权。该楼盘还未交付,但是业主们发现,外立面主材大面积铝板变成了大面积涂料,这与前期开发商的宣传极不相符。 业主们认为,多年来该开发商在项目中一直使用干净利落的铝板做外立面,几十年了楼盘的外立面依然如新,被老业主们津津乐道。铝板外立面绿色环保、节约能源、提升城市形象以及节约后期管理和维护,也给整个城市增加了靓丽的风景线。这种外立面还被该开发商标榜为其“特有的铝板外墙材质搭建技术”。然而此次的江心洲项目,被开发商称跃级之作,业主们却认为因外立面的铝板变涂料,而沦为降级之作。 业主们与项目经理首次沟通后得到的答复是:该项目涂料配比47%,最初就是这样的设计。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在样板房展示时隐匿涂料不让客户发现,铝板、涂料同颜色不易察觉,让客户误以为都是铝板外挂,欺瞒了消费者。这家开发商在南京深耕多年,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这一次,业主心目中的“品质开发商”形象打了折扣。 “外立面的材质关系到楼盘的品质,也关系到日后长期的形象,我们必须维权到底”,一位业主坚定地说。迫于维权业主们的不断施压,目前该开发商表示,目前的施工方案与报规方案一致,但对业主提出的意见表示尊重和理解,目前先暂停外立面涂料面施工,下一步将成立专项小组与业主代表进一步沟通。 无独有偶。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了解到,在2020年5月,南京建邺区某楼盘业主也曾在楼盘施工阶段为楼房的外立面、绿化配套事宜维权。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原先承诺的干挂石材外立面被瓷砖取代,另外小区绿化配套简陋,未实现开发商原先承诺的绿化品质。经过业主多次维权,开发商发出声明,楼房外立面使用瓷砖是因为疫情期间石材难以采购,承诺在交付前将全部更换为干挂石材。另外,小区绿化也考虑业主的建议,进行了植株的补种。
收房三月未见维修工人上门
2020年12月,南京建邺区热门区域河西南某楼盘迎来集中交付。该楼盘开盘时为限价盘,摇号中签率仅为8%,3.5万元/平方米的均价,“摇到即赚到”。由于该品牌楼盘在上海口碑颇佳,收房时业主们满怀期待,但实际结果与心中预期还是有一些落差。业主徐先生说:“主材确实不错,但施工工艺粗糙,小毛小病不少。收房时报修了20多条问题,只等开发商尽快派人来维修。” 收房容易修房难,如今已过去三个月,徐先生却一直没见维修的工人上门。到业主群里一问,大家均是如此。“硬装的小毛病不维修好,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软装修,比如家具、装饰品的进场,这样最终影响的就是入住时间”,徐先生一家原计划6月份入住,现在看来难以实现。更令他不解的是:“由于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房子空置,业主们却还交着全额物业费,物业服务了谁呢?” 据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了解,像徐先生这样的情况,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据该小区其他业主透露,附近楼盘还有交房半年仍未完成维修的。有些急着入住的业主,等不到开发商的房修人员上门,便索性自己花钱请工人维修了。但例如漏水、电路、地暖等问题,必须由原先的施工方进行维修。 3月13日上午,徐先生所在的楼盘业主集中约谈开发商,沟通房修事宜。开发商承诺说,由于春节期间工人返乡导致人手不足,目前工人已全部到位,将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维修。参加完这次沟通见面会,徐先生无奈地说:“我们也只能选择相信他们,选择继续等待。房款已经全额付掉了,也没有哪个文件规定开发商要在多长时间内房修完毕。开发商无所忌惮,我们购房人是处于被动的一方。”
“迷你车位”令买主意难平
不仅仅是购买新房易引发纠纷,有些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也会遭遇卖家不诚信等问题。 南京市民王先生去年1月份在鼓楼区购买了一套总价六百多万的学区房。按照约定,今年1月份,卖家将房子交付给他。谁知,在交房时却出现意外,“卖家原本答应我的车位没有如期交付”,王先生说,交房时物业将卖家原来租赁的非产权车位收回,当时卖家提出,给他一点时间来办理此事,他同意了。不久以后,卖家告诉他,车位有了。王先生前往实地一看,这个所谓的“车位”,位于小区变压器的两根水泥柱子之间,长度仅为2.25米,而正常家用小车长度一般在3.8到4.3米,根本停不进去。而且这个“车位”在变压器下面,上面还有明晃晃几个大字“电力设施下方禁止停放车辆”。
王先生认为自己买房被坑了:“由于小区外租个车位要六七百块一个月,甚至很难租到,而小区内的车位只要180元,所以我们买房时很看中‘有车位’这个条件。议价时,房东一再承诺小区内有车位留给买家。而我爱我家房产中介也一再表示:你看人家还有个车位。基于此,相比同小区、同时期、同户型、同面积,且楼层更好一点的房子,我们的代价是多付了1.9万,并给卖家免费再住一年。按照一年租金即6万。也就是说,为了这个非产权车位,我在当时相当于多付出了7.9万。”王先生认为卖家严重违约,拒绝了交接,并拒绝支付购房尾款5万元。他告诉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目前卖家反而以不履行合同为由,将他告上法庭。王先生出示了与卖家的微信聊天截图,图片显示,卖家称“这个保证(有车位)是基于当时的规则,如果规则有变化,那也是想不到啊”“并不是我故意不想给你们”。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联系到我爱我家工作人员,一位姓徐的主管表示,对于此次房屋买卖中的车位问题,一直在协调沟通。房东暂不接受协商和调解,认为自己已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目前我爱我家已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房屋已交接完毕,客户提出的诉求中要求全额退还佣金,无法满足。
全家最贵“消费品”,权益如何保障?
房产,动辄数百万,高则上千万,可以说是老百姓生活中最昂贵的“消费品”了。如此大宗的“商品”,需要购房人倾全家之力并投入数年的收入,是他们心目中最重要的一项消费。房产的质量,与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如何从制度上、法律法规上保障购房人的权益? 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吴翔华认为,近几年房地产类投诉和维权高发的现象,是由于相应的规范和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新房纠纷归根结底是由于房地产预售制度:“你买其他东西,不好就可以不买了。但是房子不是这样,如果买来以后觉得不好,退换很麻烦。对于开发商来讲,他在交付之前已经将100%的购房款拿到了。对于注重品牌形象的开发商,要在这个城市长期耕耘,相对来说会比较注重交付质量。但目前在限价的大环境下,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再加上监管不够完善,导致开发商有空可钻,出现建筑装修材料降标的情况。”吴翔华建议,大力推广现房销售,让购房者变被动为主动,使房地产市场真正成为买方市场,可大大减少房地产新房维权现象,保障购房人的权益。 对于购买二手房,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新波提醒买房人,要加强法律意识,注意规避法律风险。其中,购房时的相关协商事项,需要在合同约定中予以明确,同时把相关法律责任明确写进房屋买卖合同当中,来约束卖房人。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