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06:02:11来源:法律常识
5月18日下午,海城市政法委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在市公安局举行海城市人民法院速裁合议庭、海城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工作组、海城市司法局值班律师团队派驻暨海城市刑事速裁法庭启动和揭牌仪式。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效率,海城市各政法单位联动,积极探索办理刑事案件的新模式,于2020年10月份在海城市公安局投建刑事速裁法庭,并于当年12月投入使用。
刑事速裁法庭负责审理拟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速裁法庭审理的案件一般不进行法庭举证和法庭辩论。检察院在审查案件符合适用速裁程序的条件后,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法院以速裁程序立案后,立即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并联系司法局,为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派援助律师。法院适用素材程序审理案件通常当庭宣判并在十日内审结。
“提高速度不减质量,简化流程不减权利”,既要简化诉讼流程、缩短诉讼周期,节约司法资源,也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法定权利,这是刑事素材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被告人徐某危险驾驶罪是刑事速裁法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2020年12月4日,其因酒后驾驶被海城市交警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徐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随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立案后,送达起诉书同时向徐某释明刑事速裁程序相关法律规定,经徐某同意案件进入刑事速裁审理程序。因徐某并未聘请律师,办案人立即联系司法局为徐某指定了辩护律师。12月10日,该案在海城法院驻公安刑事速裁法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获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刑罚,并获5000元罚金刑。整个刑事案件从发生到审结历经7天,5个工作日。
刑事速裁法庭经过前一阶段的运行,审结多批、多起刑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一体化、闭环式的高效运转,极大提升了公、检、法机关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2021年5月18日,公、检、法、司分别派驻工作组后,沟通联系机制更为畅通,驻公安刑事速裁法庭将更大发挥工作效能,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真正进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