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14:26:12来源:法律常识
执业证号:14401201510339834
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传销犯罪案件首席辩护律师
手机号:1881839154
微信号:jjfzbfls
业 务 领 域
专注于经济犯罪案件有效辩护,擅长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非法集资案件,外汇期货非法经营、诈骗案件,税务案件、走私案件等经济犯罪案件的精准化辩护。
办 案 理 念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美国法学家 霍姆斯
“仅择办有一定理据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常年作战一线,一旦决定受理案件,摆在面前的唯一追求是:赢!穷尽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赢!”
——李泽民律师
公、检、法各部门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各司其职,律师以其独立的法律地位却能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拥有好的律师,才可能拥有好的司法系统。司法系统的运行遵循常规的方式,在刑事危机出现的时候,想要取得对自已有利的法律结果,你需要专业、敬业,且在打破常规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
李泽民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1年正式执业,在近二十年的执业生涯中,致力于刑事辩护专业化发展,目前专注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
李泽民律师对刑事辩护的指导原则是:从事实、证据、法律角度向有关部门提供对委托人最有利的材料和意见;制定和实施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法律方案;影响、说服相关部门作出最有利于委托人的裁决。
李泽民律师的办案风格:当刑事案件发生时,当事人及家属在选择辩护律师;同时,辩护律师也在选择案件。李泽民律师根据多年多次办理某类案件或某一罪名案件的办案经验只选择办理具有无罪基因或有理由能为当事人开释的案件。
李泽民律师虽然拥有一支实力强悍的刑事辩护团队,但每年亲自办理案件的数量却越来越少,我们把以前办理十个案件的时间、精力、人力用来办理一个案件,就是要把律师的专业、经验和智慧化为理想的案件结果。
对于处理疑难案件,多年以来我们已经总结出了一整套十分完善并在实践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团队成员通过协作将案件的每个事实、证据分解成一个个小的元素和细节,然后通过分析、论证之后,跳出公安、检察院的入罪逻辑,重新梳理出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事实和证据体系,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的辩护策略。
辩护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的创造性思维,便是律师的价值所在。
团 队 建 设
中国第一个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的律师事务所业务分支机构——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本中心自成立以来由李泽民律师任中心主任暨首席律师。中心秉承强强联合,强者恒强的理念邀请数名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享有盛誉的专业刑辩律师加盟,已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数百起,法学理论及实务著作近千篇。
由李泽民律师领衔的经济犯罪辩护团队是国内最早从事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化辩护研究的团队之一。团队专注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非法集资案件,外汇期货非法经营、诈骗案件,税务案件、走私案件等经济犯罪案件的有效辩护,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总结,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办案风格,数十起案件取得了无罪释放,取保候审,从轻、减轻处罚或判处缓刑等辩护效果。
部 分 成 功 案 例
1.湖南省舒某等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本案作无罪辩护,舒某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对本案作不起诉处理。
2.四川省张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本案系网络虚拟货币型网络传销,涉案376人,涉案金额20多亿元人民币,当事人张某某取保候审后判缓。
3.广东省肖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本案肖某取保候审,判缓。
4.广东省某贸易公司负责人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
本案作无罪辩护,检察院对本案不批准逮捕。
5.湖北省吴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本案在侦查阶段取保,后判缓。
6.四川省某能源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本案作无罪辩护,检察院对本案作不起诉处理。
7.天津市某大型服装加工企业谢某某涉嫌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一案
本案作无罪辩护,检察院对本案作不起诉处理。
8.深圳市某上市公司高管杨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本案作无罪辩护,检察院对本案不批准逮捕。
9.四川省某民营企业财务负责人许某某被控职务侵占罪一案
本案作无罪辩护,法院最终判决当事人无罪。
10.北京市某保险公司管理人员詹某某涉嫌挪用资金一案
本案作无罪辩护,检察院对本案不批准逮捕。
11.四川省某评标委员会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
本案作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撤销案件。
12.广东某市市长办公室主任莫某被控受贿罪一案
本案当事人获判缓刑。
13.江苏胡某被控挪用公款罪一案
本案胡某被控挪用公款1480万元,检察院撤回起诉后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
.......
部 分 研 究 成 果
1.《当事人被“拘留”后的三道防线》
2.《“不起诉”对当事人意味着什么》
3.《律师为无罪辩护做了什么》
4.《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几个问题》
5.《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6.《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正犯、共犯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7.《如何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各层级涉案人员争取办理取保候审》
8.《传销案件办理的思路、经验、技巧》
9.《传销案件实务疑难问题解析》
10.《从无罪及不起诉经典案例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辩护思路》
1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效辩护之网络传销犯罪辩护》
12.《对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提供刑事法律咨询》
13.《步入刑事“雷区”的高危人群必备的刑事诉讼常识》
1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何才能有效行使自已的诉讼权利》
1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检察院不起诉的六种情形与要旨解读》
16.《简谈单位非法集资案件中单位职员“介绍入职”行为的影响与判断》
17.《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涉嫌诈骗罪案的辩护要点归纳》
18.《从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可能触犯哪些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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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标 准
1.一般不接律师费低于50万元的广州地区刑事案件。
2.承办的各中心专业领域内的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律师费基础费用100万元起,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律师费基础费用150万元起,并根据案件重大、复杂、疑难程度或工作量按每小时3600元计算。
3.对所接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律师费基础费用100万元起,并根据案件重大、复杂、疑难程度或工作量按每小时3600元计算。
4.承办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具有政治因素的刑事案件,律师费不低于80万元。
5.一般不接律师费低于80万元的广东省内的刑事案件。
6.一般不接律师费低于100万元的广东省外的刑事案件。
7.具有一定冤情的申请再审(申诉)案件基本律师费20万元以上。
8.办案所需的办案费(复印费、专家论证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文档处理费、住宿费、交通费、餐费等根据办案需要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实报实销或约定包干。
9.一般不接受电话咨询,请预约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或微信咨询;咨询是收费的,其收费每次7000元,每次时长2小时;超过2小时者,每小时加收1500元。
10.一年内只办十起左右有理据的重大刑事案件(以中心专业领域内案件为主)。
最 新 文 章
1.《申请国家赔偿研究之一:公安机关错误采取拘留措施》
2.《申请国家赔偿研究之二:人民检察院错误批准逮捕》
3.《申请国家赔偿研究之三:人民法院作出错误判决》
4.《传销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如何进行高效阅卷(十四):阅卷基本方法概述》
5.《传销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如何进行高效阅卷(十五):以被告人身份及关系为逻辑进行“主动式”阅卷》
6.《传销辩护与研究(十六):如何认识传销案件当中“以推销商品为名”》
7.《传销案辩护与研究(十七):关于传销案的《专项司法审计鉴定报告》的质证意见模板》
8.《传销案辩护与研究(十八):“购物返利”平台涉嫌传销活动的行为模式解析》
9.《传销辩护与研究(十九):如何认识传销案件中的入门费》
10.《传销辩护与研究(二十):“购物返利”平台涉嫌传销犯罪案件的主从犯的认定问题 ——从主犯的认定谈起》
11.《传销辩护与研究(二十一):“购物返利”平台涉嫌传销犯罪案件的主从犯的认定问题——关于从犯的认定》
12.《传销辩护研究(二十二):关于如何认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组织者、领导者”》
13.《传销辩护与研究(二十三):关于如何认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的“拉人头”》
14.《传销辩护与研究(二十四):关于如何认识传销犯罪的层级问题》
15.《外汇、期货辩护与研究(八):期货平台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几种情形》
16.《外汇期货辩护与研究(十):炒汇平台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入罪逻辑》
17.《外汇期货辩护与研究(十一):炒汇平台被认定涉嫌为非法经营罪应对策略》
18.《非法集资辩护研究(五):P2P平台的合规业务不应计入非吸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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