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0:40:13来源:法律常识
自称是摩托车车主的网友所发的相关视频截图
红星新闻记者|罗梦婕 实习记者|李毅达
编辑|潘莉
6月28日,一段“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据了解,该辆摩托车被老人推倒后,车身有多处刮痕和损坏,定损为7000多元,且车主在事后找到涉事老人时,对方也并未否认车是自己推倒的。但居委会和民警却回复车主说,很难让对方直接赔偿。
不少网友在看过视频后表示,涉事老人仗着自己年纪大,无故损坏他人财物,应进行赔偿。也有网友认为,摩托车属于乱停放,因而车子被推倒情有可原。在查看网友的留言过程中,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一位自称是摩托车车主的网友表示,自己正在找涉事老人的监护人。但记者多次私信对方无果。
通过查看该网友的微博账号,记者看到了上述事件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6月25日下午17:57,一位步履蹒跚的短发老人在经过一单元门时,看到门口停放有一辆摩托车后,便用力将其推倒,随后缓步离开。
而在该网友更新的一条后续视频里,红星新闻记者则看到,摩托车车主根据楼道居民的告知,找到了涉事老人家中。老人虽表达有些吃力,但还是大声告诉车主“下次不要停(那),不要停”。当车主问其为什么时,老人则表示“这是我家”。
自称是摩托车车主的网友所发的相关视频截图
28日凌晨1:51,该网友发布了一条上门调查问询的视频。视频里,一身着制服的男子告诉车主,涉事老人年龄已在70岁以上,且疑似存在精神疾病,“你也知道她一个孤寡老人,本来生活都是靠接济的,你要想让她拿出多少钱来赔你,估计也不现实。”
据一知情者表示,此事发生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永华苑,涉事老人与摩托车车主均为该小区住户。“老人的精神感觉有些问题,她是有监护人的,但不在家。”该知情者说,小区里的每栋楼前都画了不可停车区域,而涉事摩托车停放的位置则是临时停车用的,“且小区平时并没有摩托车扰民情况。”
28日中午,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上永华苑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确有发生,目前居委会在与辖区属地的派出所进行沟通,尝试联系老人的小孩,“老人是有子女的,之前也居住在小区里,后面没住了,一年也不见得能来个一次两次的。但还是想找到他,再沟通一下,看看这个事情具体怎么样去处理。”
自称是摩托车车主的网友所发的相关视频截图
对于涉事老人是否患有精神类疾病一说,该工作人员表示,还需权威机构诊断确定,“其实老人还好,基本自理能力是有的,交流能力也是有的。就是有时候蛮难沟通的,你跟她说一些事情,她有自己的一个想法和认识。”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说,因目前摩托车车主已经报警处理,此事应由公安机构来进行处置,“如果(车主)对公安机构的处置不满意,可以走司法途径。”
“如果老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处罚,但是不能行政拘留。”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70周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对于7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有精神病,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付建律师还说,由于老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的损失较大,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老人未满75周岁,则不适用从轻减轻情节。”
付建律师表示,对于老人的特殊情况,社区应当及时通知辖区内的居民,加强对孩子的看管以及自我保护;如果老人的精神疾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区人身财产安全的,可以责令其家属严加看管,必要时政府可以进行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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