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14:47:07来源:法律常识
为逃避法律惩处,四处流窜,身上没钱就进行盗窃,最后在弋阳盗窃时行迹败露。
2022年4月16日,弋阳县公安局经过24小时蹲守,于当日下午17时许在弋阳县城北广场,终结了他的疯狂流窜盗窃之旅。
2022年4月15日,弋阳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盗贼进入她家作案。
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受害人家中,据受害人讲述,4月14日上午,自己和丈夫出门做事时,由于房屋地处村中,且辖区治安一直都比较好,所以出门的时候家中并未锁门,但当天下午回到家中时,发现自己家贡桌的抽屉被人打开了,大厅的衣物也有被人翻动的痕迹。
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在走访过程中,根据周围群众描述得知,当日中午,村中曾有一位身着蓝色外套、深色长裤的中老年陌生男子出没,通过研判追踪,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
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居无定所,但近期曾在县城城北广场出现过。4月16日,巡特警大队组织力量在嫌疑人活动频繁区域冒雨秘密蹲守。当日下午,巡特警大队民警发现一名从广场经过的中老年男子与嫌疑人体貌特征十分吻合,待其进入控制范围后,一举将他擒获。经过初步核查,确认男子正是之前入室盗窃的嫌疑人。
随后,嫌疑人被移交办案单位。
“是我做的,我都招!”面对民警的审讯,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据嫌疑人方某根交代,他之前在外地因入室盗窃被取保候审,为逃避法律的打击,于是决定逃往外地躲起来避避风头,一路上,身上没钱,又怕吃苦,于是就干起了“老本行”——盗窃。
“我身上没钱,要路费,看到有些人家门没关,就想着去别人家拿点钱花花。”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方某根对其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多起去年在弋阳等地作案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1.家中无人时锁好门窗:许多居民防范意识不强,认为自己离开家出去一趟,快去快回,不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于是不锁门窗,殊不知这样大大增加了安全隐患,因此家中空无一人时一定要锁好门窗,做好防范措施。
2.家中不放置过多财物: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户口本、身份证、存折等贵重物品分开存放,以免不法分子轻易地获取,造成更多的损失。
3.安装防盗性能好的锁:住户可以更换安全性能较好的防盗锁,低楼层的住户尽量在窗户外围安装上防护网。
来源:弋阳公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