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1:01:09来源:法律常识
在婚姻生活中,因为一方自身原因——比如说出轨,或者自私转移财产——导致财产损害纠纷的情形并不罕见。遇到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在不离婚的前提下,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案情回顾】
最近,浙江的孙先生将妻子陈女士告上了法庭,在未提起离婚诉讼的前提下,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因是,孙先生得了癌症,妻子却偷偷瞒着他,提取了一大笔钱,导致自己治病的钱都没有了。最后法院判决:支持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孙先生和陈女士2010年登记结婚,两人均是二婚,婚后各自在外地打工,聚少离多,也并未养育孩子。去年6月,孙先生确诊癌症,开始住院化疗,陈女士从外地赶回来照顾。
本来孙先生认为有20多万的家庭存款,可以用来治病。谁知在此期间,妻子却瞒着他,提取了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存款21.5万元,并说这些钱都用在了旅游、还款和家庭开销里。
后续治疗费用没有了着落,在未提起离婚诉讼的前提下,孙先生以其妻子陈女士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婚内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
上虞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女士作为孙先生的配偶,负有法定扶养的义务,却在孙先生患重大疾病后,短时间内取现大额银行存款,且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款项支出的合理用途, 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嫌疑。
现孙先生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正当,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经综合考虑陈女士银行款项支取的数额、陈女士为孙先生支付部分医疗费及日常支出, 法院依法判决同意分割夫妻双方婚内共同财产,陈女士应支付孙先生款项8万元,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律师观点】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承受家庭负担、进行生产和日常消费的重要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都是一种侵权的行为。
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配偶的身份,并不能让其享有侵权赔偿的豁免权。
这点在《民法典》中也有体现。原《婚姻法》只规定了自主约定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没有规定法定分割婚内共同财产;但现行的《民法典》则新增了可主张分割婚内财产的法定情形: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
2.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3.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比如自己的父母、小孩,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的,即使不离婚,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特别情况下,支持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面能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财产的安全,真正实现夫妻权利平等;另一方面,也能在夫妻发生矛盾时,提供一个缓冲地带,不要动辄走到离婚的地。这对维护婚姻稳定、保护个人在婚姻中合法财产权益,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