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4:57:11来源:法律常识
“我家孩子进幼儿园,真的被搞得很惨!”4月10日,浙江温州的徐先生向华商报记者诉苦,称3岁孙子(实为外孙)在温州一家民办幼儿园疑遭多次伤害导致轻微伤,在与园方协商无果后,女儿在网上发文求助,却被幼儿园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上诉温州中院。两天前,温州中院二审开庭审理。
徐先生介绍,2020年9月,孙子入园,“这是温州一家很贵的双语幼儿园(民办),一个学期是3.5万元。”
因为女儿夫妇上班忙,平常是老两口接送孙子。“2020年9月18号,我发现孩子后脖梁有长的划痕,看着有点红肿。我让女儿问,幼儿园老师说是腕上的手表不小心挂伤的。”
徐先生表示:“我们看到老师有戴手表,问怎么会划伤孩子?她说是不小心划的,因为孩子放在她们班上,我们也不敢多问,她说是划伤也就算了。”
徐先生表示,但这并非孙子最后一次受伤。“我们发现孩子经常在幼儿园受伤,从9月10号到10月30号,我们算了一下,除了节假日,也就是30天内孩子有五六次受伤,其他受伤我们没有拍,但这五六次我们都有拍照片。”
徐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从幼儿园监控视频里看到,2020年10月28日午睡时间,俄罗斯女外教粗暴对待孩子。
“她把我孙子拉过来推倒在床上,不停地折腾,有半分钟时间。她把孩子扔到床上,孩子还滚到床下,还用被子盖,大概是嫌孩子哭。”
徐先生说:“孩子当时哭得很伤心,一直在喊爷爷,要回家……孩子大声地哭,就是二楼的老师也能听见,但没有老师过来劝慰,孩子哭得很伤心,我看到那个视频,眼泪都流出来了。”
2020年10月10日,徐先生的老伴在幼儿园门口接孙子,发现孩子额头红肿,太阳穴一片乌青。
“我老伴问原因,班主任解释说是孩子自己摔伤的。我们问孩子,他自己说是幼儿园老师打的,孩子当时一直在哭。”
徐先生证实,孙子此次在幼儿园受伤,被警方鉴定为轻微伤。
温州公安鉴定意见通知书称,该局聘请有关人员对被殴打案中男童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认为,2020年10月10日所见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020年9月18日、9月29日、10月19日、10月20日、10月26日、10月28日所见的损伤程度为未达轻微伤。
“我们找幼儿园,班主任的解释不是不小心碰到的,就是孩子之间玩耍抓伤的。”徐先生坦承,“一般来说,孩子说的我们不太相信,我们家人都相信别人说的,孩子说有老师会打他,我们当时真的不太相信,但幼儿园不是说同学挖的,就是孩子自己搞的,几乎每一次都是这样说。”
提起送孙子上幼儿园,徐先生认为是很痛苦的记忆:“每一次我送孙子到幼儿园门口,他就哭闹,不敢进去,撕心裂肺地哭,就不愿去了,反正他一到幼儿园就很害怕。”
徐先生说女儿是独生女,这是女儿的独生子,“孩子性格乖巧,并不是特别调皮捣蛋。”他们没想到幼儿园老师会这样,10月底孩子就转园了。
“这样的话我们就不太相信幼儿园的老师,我们交了那么贵的学费,也相信肯定培养的孩子很好,但我的孙子只有3岁,他连话都说不完整,我的孙子进幼儿园,真的被搞得很惨!”
“我们家一直渴望让3岁孙子说一口地道美式英语,所以四处寻找有外教的双语幼儿园。”徐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孙子多次受伤起因和投诉外教有关。
“没有外教的其他幼儿园收费一学期才4000元左右,幼儿园开始招生宣传说外教英语非常好,我孙子在这家幼儿园,我女儿发现我孙子是俄式口音,才知道她是俄罗斯外教,我女儿跟负责招生的老师投诉她口音很重,发音不准,还不如中国老师教英语,接下来我孙子经常受伤。”
徐先生说:“这位外教不到40岁,事出没有多久,幼儿园就让她走了。我们去年将她起诉到温州中院,法院立案了,但找不到她本人。”
华商报记者看到,温州中院的传票证实,案由为行政治安处罚,传唤当事人3月30日到涉外法庭参加庭审。
徐先生说:“幼儿园叫她走掉了,还说我女儿威胁外教,她害怕才回国的,但我女儿连她的微信和手机号都没有。”
“我们不清楚她是否具备外教资格。”徐先生表示,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来浙江从事幼教的外籍教师因行业特殊性,原则上要求来自英语母语国家,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有2年及以上幼教岗位工作经验,与国内教育岗位要求对应。
徐先生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质疑幼儿园监控视频并非全程监控视频。
“2020年10月27号,我孙子被幼儿园老师不停地拉拽,不知道老师为什么会这么做。这个视频有8秒钟缺失,被剪掉了;外教拽我孙子的视频有些模糊,剪掉了好几秒,到关键的地方就卡住了,并不完整,外教坐在孩子身上的视频也有好几秒卡了。”
徐先生解释,这些视频都是公安机关从幼儿园里调取,并提供给法院。
“派出所从幼儿园拷贝的,我们在法院看到的,一审庭审时也当庭出示了这些视频,但监控视频有些被剪掉了。”
徐先生要求对幼儿园监控视频进行鉴定,“幼儿园监控视频应该是完整的、全程的监控视频,我们怀疑是故意删除掉了,我们要求对监控视频进行鉴定,要求提供完整的视频,这让人怎么说啊?”
2020年11月,徐先生的女儿向当地派出所报案。2020年12月,家人向区市教育局口头和书面反映,一直没有对这家民办幼儿园和涉事老师作出处理,反倒是幼童母亲被告上法庭。
2021年1月份,徐先生的女儿在网上发文,3月份幼儿园以侵犯名誉起诉到瓯海区法院,法院判决构成侵犯名誉权。
徐先生表示:“幼儿园辩解老师没有打孩子,只承认外教用手指头戳孩子的额头。”
瓯海区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男童及其母亲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及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向温州市龙湾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警方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龙湾区法院审理认定警方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证据材料(包括视频监控),形式真实、来源合法,根据在案监控视频,未能反映出幼儿园老师对男童存在殴打、故意伤害的行为,公安机关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及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龙湾区法院遂驳回男童及其家属的诉讼请求。
瓯海区法院审理认为,警方获取的监控视频未能反映出幼儿园教师存在殴打、故意伤害男童的行为,该事实已由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和龙湾区法院的行政判决予以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发布涉案文章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2021年11月18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向幼儿园赔礼道歉,男童母亲和另一被告被判赔11680元。
4月11日,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涉事幼儿园园长,“打错了。”对方否认自己是园长,挂掉记者电话再不愿接听。
前幼儿园涉事一位生活老师向华商报记者表示,老师没有动手打过孩子。“肯定(没打过),我们对孩子都很好的。”
这位老师证实,涉事的3位老师都已离职,“我们都不在幼儿园做了,那学期结束,当年年底我就离职了,班主任比我晚些也离职,外教早就回国了,她比我俩还要早走,在事发以后,她受到恐吓就直接逃回国了,连辞职手续都没有走。”
这位生活老师表示,幼儿园每一间教室都有监控。“当时公安介入都取证了,整个所有程序都做了的,都很明确的,从监控里可以看得到的,我不知道孩子妈妈基于什么,她个人意念可能先入为主,这个我也不好猜别人,但是她执意走不出来,我们也没有办法,她是想象、猜测。”
对于男童母亲在网上发布一些言论,这位生活老师认为对幼儿园就是名誉侵权,“现在走法律程序,再去调取监控也没问题,原始资料都还在的。”
前述判决书显示,2021 年 1 月 7 日,幼儿园发现男童母亲在网上发布内容为反映其子在幼儿园被老师殴打致伤的文章。
幼儿园认为,涉案文章歪曲事实,经由网络传播对社会公众产生误导,严重侵害原告名誉。涉案文章所述“殴打”事项,温州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2021 年 1 月 23 日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确认原告及原告处老师“没有违法事实”而终止调查。原告认为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相关规定,须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徐先生认为,幼儿园老师对孩子身心造成极大影响。“我孙子现在被诊断出孤独症,脑电异常,见到陌生人就恐惧、大哭。自从我女儿反映了外教发音不准后,从2020年10月14日开始,孩子在幼儿园经常吐,回家睡到半夜也吐了一片,经常做噩梦,喊‘要回家、要爷爷’,害怕去幼儿园,有几天大小便失禁。”
对于警方终止案件调查,徐先生解释称,由于幼儿园监控视频被删减,关键细节上卡顿,从而导致警方最终认为幼儿园没有违法事实,终止案件调查,这也是他的女儿不服判决的原因。
2021年11月26日,徐女士上诉至温州中院。作为母亲,她始终认为,自己花高昂的学费,孩子却没受到应有的教育和保护,自己在有大量证据的事实的情况下,在网上发文维权合情合理合法,并不构成对幼儿园的名誉侵权。
4月11日,男童家属委托的二审代理律师周兆成认为徐女士网上发文求助对幼儿园并不构成名誉侵权。
“作为代理律师,我认为这其实是消费者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体现,其实也并无不妥。”周兆成认为,徐女士的发文,既有警方伤情鉴定可以证实,也有幼儿园监控视频可以证实,应该调查清楚幼儿园是否存在暴力行为,以此来判定徐女士发文是否侵权,不能直接援引公安机关终止调查以及尚未生效的一审行政诉讼,认定徐女士发文构成侵权。
周兆成表示,4月8日的二审中,已向二审法院提出要求幼儿园提供完整的监控视频。同时,要求二审法院调取外教和涉事老师的教师资格。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每个案子有每个案子的特殊性,“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徐女士怀疑幼儿园的监控视频不完整。”
赵良善指出,如果徐女士质疑男童被幼儿园老师殴打,徐女士依法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当地派出所认定无殴打男童的事实,作出终止案件调查决定及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后,徐女士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仍认定为无殴打男童的事实,驳回了徐女士的行政诉讼请求,那么根据目前当地派出所的认定以及法院的判定,徐女士所称的殴打男童的事实不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徐女士在网上发问宣称幼儿园老师殴打男童,则侵犯了幼儿园的名誉权,除非徐女士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当地派出所的认定以及法院的判定所依据的证据。
“本案的关键证据是幼儿园监控视频。”赵良善表示,如果幼儿园监控视频存在被删减、关键细节上卡顿等不完整性,那么徐女士可申请二审法院对该证据予以鉴定,或由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予以鉴定。如果经鉴定,监控视频还是显示不了男童被殴打的事实,那么徐女士仍将面临败诉。
赵良善强调,徐女士不服派出所终止案件调查决定及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作出驳回徐女士行政诉讼请求的判决。对此,徐女士可提起上诉。而对幼儿园诉徐女士侵犯名誉权的二审审理,如果徐女士对二审判决不服,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
赵良善提醒,一方当事人如果认为对方当事人存在违法事实时,一定要拿出确凿的证据加以证明。如果经公安机关认定以及法院判定不存在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不能发文抨击对方当事人存在违法事实。否则,将面临对方当事人的起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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