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农村土地纠纷找律师,景德镇商标侵权

时间:2022-11-22 08:52:11来源:法律常识

文 | 杨悦

“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信阳毛尖”……现在又来了“景德镇陶瓷”。

晕……

全国多户商家因出售印有“景德镇彩”字样的茶具,被景德镇陶瓷协会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万至8万元不等。不同商户一致反映,原告律师会建议庭下和解,还会强调“私了钱少,判的更多”,商家赔偿几千元并签署保密协议后,协会方就会主动撤诉,撤诉案件占比95%以上。

“景德镇”恶意诉讼?理一理地理标志商标争议

广州市某茶具商行被诉侵权字样(图右)与注册商标“景德镇”(图左)对比(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最近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纠纷让人看花眼,但并非“大同小异”。

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4类商标说起。后两类属于特殊商标,前者为集体共同所有、专供集体成员使用,后者主要用于证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

而地理标志标示着商品来源等特征,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用以保护名优特产品。商标包含地名时,不同商标类型往往意味着不同权利边界。一个简单的区分方法,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排列组合思维看清案件异同。

“逍遥镇胡辣汤”中的地名具有迷惑性,但它并非地理标志商标,而是普通商标,自然不能起诉侵犯“逍遥镇”商标权。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由当地居民在生活中逐渐积累形成、代表当地饮食文化,由此就不难理解,当地商家不加入协会也能使用商标,外地商家不能入会或异地“加盟”。

“景德镇”则是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强调商品来源于特定区域且具有特定品质,降低消费者信息搜索成本。“库尔勒香梨”“信阳毛尖”与“景德镇”同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应协会有权制止侵权行为,维护商标来源识别功能和信誉。“库尔勒香梨”“信阳毛尖”同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景德镇陶瓷协会负责人回应“维权打假行为完全依法依规”,从法律角度看,协会确实有权制止侵权行为,维护商标来源识别功能和信誉。有大批商家侵权,就要允许协会批量化、规模化维权,这种维权模式不好看,但由此上升到“恶意诉讼”就说严重了。

要注意的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诉讼维权事件中,协会手握正当维权理由和专业律师团队,与普通商家存在认知不对等。若协会得理不饶人,单靠高额赔偿威慑位于产业链末端的商家,维权行为就变味了,在道义上也站不住脚。用当下时髦的话说奉劝一句,“格局打开”。

库尔勒香梨协会维权,80%的案件能获得法院部分或者全部支持;已结案的景德镇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除原告主动撤诉,被告均被判决赔偿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侵权金额。理论上,商家若能证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进货模式缺乏支付凭证,供货方为保护自己不愿提供收据或发票,都导致商家未能有效进行合法来源抗辩,这也是很多人同情商家的原因。

不知法者不免责,商家对侵权产品具有注意义务,但法院不宜对商家举证责任做出过高要求,也要对协会高额赔偿诉求保持警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作者】 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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