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10:34:08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019】26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党组研究,决定招聘司法辅助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1、岗位及人数
审判业务岗位司法辅助人员:49人;
执行业务岗位司法辅助人员:29人;
综合行政岗位司法辅助人员:10人;
法警岗位司法辅助人员:8人;
以上共计96人。
2、工作地点
审判业务岗位(刑事审判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管办)、综合行政岗位和法警岗位:郑州市郑东新区民生路与正光路交汇处。
审判业务岗位(高新区法庭):郑州市高新区药厂街与长春路交叉口向东400米路北。
执行业务岗位(执行局):郑州市众旺路与熊儿河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开原则;
(三)择优聘用原则。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要求: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院纪院规和保密规定。
2、业务素质要求:
(1)审判业务岗位报考要求:要求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并取得A证和法学硕士以上学历可优先录取;具备书记员的工作能力,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具有法院工作经历、能较好撰写法律文书的优先录用;其中送达团队岗位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男性,并具有C1以上驾照并熟练驾驶车辆人员,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2)执行业务岗位报考要求:要求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男性优先;其中执行宣传岗位要求新闻类专业本科以上、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3)综合行政岗位报考要求:①财务岗位:具有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财务工作经历;②文秘岗位:具有文秘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功底;③纪检及综合岗位:要求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男性优先;④健康驿站岗位:具有中医学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中医按摩、针灸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⑤信访部门岗位:法律或者中文相关专业,沟通能力强,男性优先,具有心理咨询师证书优先。
(4)法警岗位报考要求:男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司法警察类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可放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法警岗位入职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到司法辅助岗位工作);
3、身体素质要求: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意见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身体无残疾,无纹身;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相关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考试、考察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2、工资待遇
工资为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3500元(最高等级)+五险一金。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和工作能力评定等级。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分别根据郑州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不核算绩效工资,试用考核合格后,用人部门同意继续留用的,通过考核后评定等级,核算统计绩效工资待遇,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缴纳郑州市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岗位设置及要求
审判业务岗位:工作内容包括:(1)草拟各类法律文书;(2)法庭记录、卷宗装订;(3)接待当事人;(4)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综合行政岗位:工作内容包括:(1)草拟各类文书;(2)辅助决策工作;(3)信息工作;(4)会务工作;(5)文书立卷和档案管理工作;(6)督办工作;(7)行政事务工作;(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行业务岗位:工作内容包括:(1)草拟各类法律文书;(2)卷宗装订;(3)接待当事人;(4)法官交办的各类执行工作等。
法警岗位:工作内容包括:(1)法庭警卫,维护审判秩序;(2)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3)送达法律文书;(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5)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6)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 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大门东侧报名处(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5日—6月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联系电话:0371-60606070,0371-60606022。
(3)报名提前截止:因条件所限,按照审判业务岗位、执行岗位、综合行政岗位和法警岗位招聘人数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岗位需求人数的5倍,我单位将关闭报名通道。
2、提供材料: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各一份④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⑤无犯罪记录证明;⑥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3、组织考试
(一)笔试和计算机实际操作
(1)笔试
笔试时间:6月10日上午。
笔试内容:司法辅助工作相关内容。
参加考试人员:报考审判执行、综合行政岗位人员和辅警人员。
(2)计算机实际操作(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6月10日下午。
考试内容: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录入能力。
参加考试人员:报考审判执行、综合岗位人员;报考法警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
笔试和计算机考试有效成绩满分为50分。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25%+计算机考试成绩×25%(此项报考法警人员统计体能成绩×25%)
辅警不参加计算机考试,另行组织体能测试,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综合笔试和计算机实际操作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总人数不超过200人。(面试名单详见我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钉钉报名群)。
面试时间:6月11日。
面试内容:综合考察考生临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审判执行、综合岗位人员和辅警人员。
4、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相关考试的有效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人选名单在高新区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钉钉报名群同时公布,请考生留意查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按照排名先后进行补录。
5、录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于高新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到岗试用,期限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
每项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
2.拟聘用在人员须在接到体检通知后及时办理其现工作单位的离职手续,正式通知入职时,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特别是已经持有司法资格证书并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应辞去所有律师相关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递交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 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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