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7:24:27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刑事律师惨,律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以下3个关于【刑事律师惨,律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罗翔教授《刑法学讲义》读书笔记
伪证罪概述及刑罚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罪名的全称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但由于刑事辩护大多由律师介入,故实务界俗称此罪为律师伪证罪。
律师伪证罪是1997年刑法修改时增加的罪名,它来源于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为了避免本罪给刑事辩护带来不利影响,在律师伪证罪法条中增加了一个提示性条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试图弱化此罪的严厉程度。鉴于这个罪名有扩大化的趋势,立法部门在2012年通过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限制了此罪的适用,主要是删除了《刑事诉讼法》原条文中的“改变证言”一词。以前的“引诱证人违背事 实改变证言”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给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带来很大的执业风险,很容易成为司法机关打击报复律师的私器。有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在办案机关的强大压力下说了些与事实不符的违心之言,但辩护律师向其调查取证时才将真相和盘托出,某些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却以此作为追究律师伪证罪的有力证据。证言的改变是否属于“违背事实”则又取决于办案机关或办案人员的主观认定,这极易 引发对律师的职业报复行为。因此,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此罪进行了限缩。
据统计,我国刑事辩护率偏低,尽管最近几年律师辩护率有所上升,但仍然只30%的被告人能够获得律师辩护。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害怕在职业生涯中难以预料的风险。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对于律师伪证罪进行合理的限缩解释应该成为法律界的共识。
引诱
在律师伪证罪中,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引诱”。刑法中的引诱型犯罪有很多,如引诱卖淫罪、引诱吸毒罪等。多数学者认为,引诱必须利用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进行诱惑,诱使他人从事某种违法行为。这种解释从文理上无懈可击,但置于律师调查取证的特殊背景下却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运用纯粹技术性的解释方法,引诱可以包括明示引诱,也可以包括默示引诱;可以包括物质引诱,也可以包括精神引诱;可以包括作为引诱,也可以包括不作为引诱;可以包括直接引诱,也可以包括间接引诱(引诱他人引诱证人);可以包括庭前引诱,还可以包括庭审引诱……引诱一词几乎可以将律师调查取证方方面面收入囊中,就如李庄案中荒唐的“眨眼引诱说”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几乎就是同义语。
李庄案证人吴家友的证言证明,“2009年11月24日晚,李庄说在会见龚刚模时示意龚刚模翻供,说被刑讯逼供,龚刚模看了李庄的眼神和动作后明白了,龚刚模就说在警察讯问时遭到了刑讯逼供。”
在律师的调查取证中,引诱的正当性与非正当性很难区分。比如辩护律师找被害人做工作,希望他能宽恕被告人,于是被害人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这是否属于引诱?如果属于伪证,不仅律师要锒铛入狱,被害人也将身陷囹圄。
不应有的偏见
宽恕本是一种美德,如果法律将其视之为犯罪,这是在鼓励良善,还是在制造罪恶呢?
如果司法机关能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一个不愿意作证的证人改变心态,作证指控罪犯,那为什么律师的同样行为就应该被视之为犯罪呢?可能之间唯一的区别就是司法机关的目的是打击犯罪,而律师的目的则是在为“坏人”说话。长期以来,有一定根深蒂固的偏见,那就是打击犯罪好过保护罪犯。但是,如果没有辩护权对司法权的质疑,谁能保证司法权不会腐败变质。如果偏见不改变,无论法律如何解释与修改,都不可能真正保证辩护律师的合法权利。司法机关与律师同属法律职业,任何一个法律人都应该清楚地意识到,辩护律师与司法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辩护不仅是为保护无辜公民,也是为确保司法的公正。
哈佛大学教授德肖微茨曾说:“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耻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律师制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在电影《阿凡达》中,潘多拉星球上不同生命体之间的相互依存,形成了一个非常完美的统一体,任何一个生命体的损毁都会导致整个星球受到亏损。同样,律师制度和其他司法制度共同构建了法治的有机整体,任何一个环节的亏缺都会伤及法治的根本。
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8:40 深圳视频会见中心外
“它会将他变成一台自动机器,由于人性的缺陷,人们的精神疾病日益严重,在疯狂的工作和追求所谓的快乐的背后隐藏着绝望。”
——《美丽新世界》
不像互联网大厂那些员工猝死、自杀的新闻,这个信息在公共舆论场没有引发多少关注。
但在法律人圈层却引发强震——一位人大本科、清华硕士、月薪三万的青年律师,在被达辉律所辞退后,于8月31日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的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导,程啸,闻讯在朋友圈写下如下文字:
不抒情,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他工作的这个达辉律师事务所是一个什么样的单位?”
以医疗行业做比喻的话,以小额借贷纠纷、民事侵权、离婚诉讼为主要业务的小律所,类似大家头疼脑热时候会去的社区医院。
往上一点,以企业法律咨询、高标的额的民事纠纷、复杂刑事行政案件为主要业务的大律所/精品律所,类似市级公立医院,业务能力强悍,一个地区内可能就那么一两家。
再往上,类似省级三甲医院,全国数得上号的就那么几家,律所合伙人跟医疗专家一样,都是该领域top级别的人物,专治疑难杂症、药到病除,被业内人士尊称为“红圈所”。
出事的达辉律所,就高居“红圈所”之列,以高薪著称业内,是律所鄙视链顶端的存在。
“红圈所”,代表了大多数人对律师行业的想象——西装革履、皮鞋锃亮、出入CBD、洽谈百万业务,思维冷静、执行迅捷。
这种想象,不能说是错的,但是不完整。至少,没有包括这位青年律师所经历的部分。
成为一名青年律师要准备什么
这是北京一家律所招聘实习生的要求:
这种要求的岗位,你猜一个月多少钱?
3000块——这就是我国一线城市大律所给出的报价。
但实习生和实习律师毕竟有区别,实习生针对还没毕业的在校生,课余时间实习锻炼而已,不用担心生计问题。
实习律师是指,毕业之后,将法考证挂靠在律所名下,等待一年实习期过取得律师证之后才能执业的律师。
现在红圈所招实习律师,要求高到什么地步呢?
硕士学历起步,非五院四系不考虑,法考A证必备,驾驶证加分,有留学背景或高分过英语六级……这些是敲门砖,只是获得了把简历摆在合伙人案头供其挑选的资格,而已。
两个人都是五院四系硕士,就比谁的学校更好;硕士都是名校,就往前追溯本科学校;再往下,就比法律文书写作、英语口语……一路比下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这位进入达辉律所的青年律师,熬过了前述所有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竞赛,才终于踏进了律师行业的top平台。个中艰辛,不言而喻。
成为一名青年律师后需要做些什么
并非进了律所就万事大吉,作为最典型的结果导向行业,菜即原罪。
无论此前在学校获得的荣誉多么光鲜耀眼,入职以后统统清零。效率才是硬通货,有产出才有参与利益分配的资格,在精英云集的红圈所,难度系数指数级增加。所谓“专业选的好,年年似高考”,形容律师并非戏言。
红圈所竞争烈度虽然大,收入毕竟十分体面。大城市红圈所普遍1w起薪,一线及超一线城市有往2w门槛迈进的趋势,这次出事的达辉律所,更是以应届生3w起薪成为业内薪资翘楚。
但红圈所毕竟就那么几家,占市场大多数的还是普通城市的非红圈所,他们待遇如何?
以五院四系硕士毕业生的报价为例,北上广深普遍6到8k,成都重庆南京等平均水平3到5k,再往后的城市,1到3k是常态。如果学校不够亮眼,没有议价能力,甚至0薪资,倒贴打工——不是危言耸听,这是业内有目共睹的真实现状。
青年律师中有一个经典笑话广为流传:“三千块钱招不到一个司机,但是可以招到一个会开车有法考证的实习律师。这,就叫知识改变命运。”
与高薪一并而来的,是红圈所超高强度的工作。
虽然“多得多劳”和“多劳多得”是一体两面的,但这里涉及一个比例问题。给一个人一万块钱让他干一个人的活,和给一个人两万块钱让他干三个人的活,工作强度有质的差距。
一名曾经的从业者评论道:“人们只看到大厂、企业加班狼性文化、996和职场pua,没人关注律所,尤其是top律所pua盛行,那都不是狼性文化,可以说是奴性文化,什么996在007和高强度精神压力之下都是渣渣。”
成为一名青年律师后能够获得什么
既然实习律师要求这么高、待遇这么差,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一路猛卷想要挤进这个行业?为什么律师给普通人的印象那么光鲜亮丽?
两个定律:二八定律;三五八定律。
“二八定律”又叫关键少数法则——社会上20%的人占有80%的财富。这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提出的关于社会财富分配的研究结论,在各行各业普遍存在,但在律师行业表现得尤为突出——行业前20%的精英律师赚走了业内80%的钱。
“三五八定律”说的是律师成长规律——工作三年方入行,苦干五年有饭吃,坚持八年才算走上专业化道路,正式跻身律师界。
大家对律师光鲜亮丽的印象,大多就来自这些入行八年以上,跻身行业前20%的精英翘楚。投入了巨大自我教育成本的青年律师们,也都是以撬动80%的财富为最终目标,苦熬着眼前暂时而漫长的艰辛。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熬过去。
有些人遗忘了刚入行时的职业理想,放弃对自身业务能力的打磨锤炼,以低质量的服务和低水平的收费,骗取客户的信任和钱财。反正糊弄完这个客户,还可以找下一个怨种客户。律师行业没有大众点评,只要信息差存在他们就有生存空间。这种人拉低律师行业整体形象和职业信誉,是业内人人鄙视的“油条律师”。
还有些人选择转行,毕竟律师作为法律圈里知识最密集的行业,业务能力足以覆盖一般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选择对口企业转行去做法务绰绰有余。虽然不如精英律师收入丰厚,但是旱涝保收,竞争烈度相对也低。
而此次引起行业震荡的这位青年律师,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离开这个行业。
“不要将精神健全等同于防止症状的出现。这些症状并不是我们的敌人,而是我们的朋友。有症状就表明有冲突,而冲突总是意味着渴望完整与快乐的生命的力量仍在抗争。”
——《美丽新世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目前的信息,不足以将这位青年律师之死完全归因于律所生存现状,“法度law”将持续关注各方回应。
只是此事之所以引起广大青年律师物伤其类的悲凉感,背后一定有其共性,本文仅试作探讨,记录行业光鲜亮丽背后青年律师不为人知的艰辛。
张庭夫妇和陶虹能不能脱身?套走100亿以上,律师:被罚到倾家荡产!11月4日河北石家庄,张庭夫妻和陶虹等19名股东的听证会在9点开始,张庭等人聘请的律师了一辆大巴车的律师,总数大约在30名,现场也是唇枪舌剑,这一次涉及的金额相当多,超过了100亿,很可能面临很严重的处罚, 这一次涉及到的主体包括14家公司,另外还有多名股东,像张淑琴(张庭)、林吉荣(林瑞阳)、王文华、匡桂媛、陶虹等人。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张庭的公司大概率是有很高金额的行政处罚,至于刑事上的处罚还要看情况,像这种涉及较大数额的罚款,也可能会没收违法的利益,甚至不动产都会扣押,同时会降低本人的资质,吊销个人的营业,不仅停产关闭,未来也不能从事同样的行业,现在张庭和林瑞阳已经转战东南亚,而他们坑惨的大多都是80后和90后的宝妈。
张庭夫妇和陶虹能不能脱身?套走100亿以上,律师:被罚到倾家荡产!一旦认定了行为是违法的,那么这样的大规模,符合30人以上,同时层级在三级以上,法人可能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TST的法人并不是张庭夫妻,两人很可能逃脱,最后的处罚金额肯定要公开,对于商界和娱乐圈都是一个警示,而陶虹作为曾经的主要股东之一,非法获利了几个亿,她到底有没有参与管理和经营,将是一个关键,如果仅仅是投资入股,那可能退出利益所得就可以。
网传陶虹已经是被娱乐圈列为了风险艺人名单,最近好多资源都没了,陶虹最近也没有拍戏,一切还要看这一次的审理结果,如果真的被确定的话,估计她余生就告别这个娱乐圈了,陶虹是一个聪明人,一直以为没有走过弯路,在娱乐圈名利双收,只是贪心不足蛇吞象,她曾多次以股东和代言人身份,出席了TST的活动,这一点也是不能否认的。
张庭夫妇和陶虹能不能脱身?套走100亿以上,律师:被罚到倾家荡产!2021年12月林瑞阳、张庭夫妇的上海达尔威被立案调查,第一次被没收了1927.99万,另外罚款170万,而当时的股东陶虹网传5年分红了4个亿,之后陶虹很快退股,陶虹公司否认了分到4个亿,表示没有这么夸张,一切都是捏造的,陶虹的经纪人还表示艺人对TST所有的经营不知情,她只是当成了投资,没有参与公司的运营,之后张庭夫妇和陶虹不再露面,最近有网友拍到张庭夫妻又去了东南亚,还是在做TST业务。
陶虹再也没有提及TST相关信息,而林瑞阳又跑到了马来西亚进行了演讲,还号称成立了分公司,不少粉丝还去捧场,林瑞阳在不停的东奔西跑,而张庭似乎已经隐身了,TST的受害者都很关注这一次的听证会,她们当中八成是宝妈,不少人手中还有不少囤积的货,每个人都有亏损,很多人因为做这个,不仅破财背上债务,还离了婚被家人嫌弃。
张庭夫妇和陶虹能不能脱身?套走100亿以上,律师:被罚到倾家荡产!现在还有一些账号悄悄宣传着TST,还表示一切是正常运营,甚至还发了一些优惠的活动,有媒体联络了这些工作人员,她们表示自家的产品很好,只是暂时的被同行眼红,张庭曾经帮助了很多宝妈,那么多的公益都是真金白银。只能说这些工作人员近墨者黑,被荼毒太深了,张庭(张淑琴)曾有92家关联公司,是67家公司的法人,个人持股14家公司。
张庭夫妇和陶虹能不能脱身?套走100亿以上,律师:被罚到倾家荡产!林瑞阳(林吉荣)和陶虹也在上海达尔威任职,陶虹在达尔威是董事,个人持股约1.93%,又以自己公司最陶然持有4.7%股份,张庭的上海淘不庭等3家公司也有陶虹的身影,这对昔日的闺蜜真是捆绑很深,2021年11月陶虹个人退出了淘不庭,现在至于TST如何定性,还要看听证会的定论,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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