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7:30:21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一般刑事律师,在中国刑事案件中为什么律师起不到作用?】,以下3个关于【一般刑事律师,在中国刑事案件中为什么律师起不到作用?】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作者:杨璇(庭立方·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从我选择做律师的时候,身边人要么就是劝我女孩子还是去考公务员比较好;从我选择做刑事业务的时候,身边人更是大惊失色,告诉我刑事律师活不下去。
但是我现在终究还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走了这条路。
经过访问我周边的小伙伴,关于为什么一般律师不喜欢做刑事案件,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
1.刑事案件案源少
的确,从事律师职业,做民商事业务的的确非常多,大家日常生活也会明显感受到平时生活中,跟大家联系最紧密的是民事纠纷,企业间的纠纷也基本上是商事纠纷。刑事案件,感觉一般都活在新闻里。很多律师,做了一辈子诉讼业务,也不见得会去做一件刑事案件。
一个直观的数据,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分别搜索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民事案件竟然比刑事案件多出了一位数。这个数据直接反映到案源上,民事案件可以算是个海洋,而刑事案件就是个小湖泊。
2.收费低
根据司法部规定,民事案件可以收风险代理费,说白了就是,案件金额越高,你胜诉的越多,你拿到的律师费就越高。如果是碰见一些大单子,合同纠纷,标的额千万上亿,或者是企业间纠纷,这种案件的律师费——差不多也就是简简单单成都一套房吧。
而刑事案件则不同,司法部不允许刑事案件收取风险代理费,这就直接砍掉了一大半收入。从单价上看,一般的刑事案件律师费都不高,普遍比民事案件的议价低。
3.难度大
刑事案件有独特的办案方法,对一般的刑事案件来说,我们需要:会见嫌疑人、阅卷、与公检法依法沟通(dou zhi dou yong)、撰写辩护相关的法律文书、与委托人沟通(dou zhi dou yong),开庭(发问、质证),每一项工作都是专业性极强,跟民事案件完全不是一个逻辑。
而且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刑事案件的政治性极强,有很多案外因素会影响案件最终辩护效果。如国家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毒品犯罪,严惩职务犯罪,推行认罪认罚从宽,这些刑事政策都会在法律之外对案件的辩护工作造成影响。
4.风险大
刑事案件风险大也是很多律师不敢承办的原因之一。一不小心把自己搞进监狱的事情,在新闻上也经常见到。
作为新人律师,我们入行之后,老板最先教会我们的,就是“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所以案件的承办,一定要以保护好自己为原则。
具体来说,风险出现在刑事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会见阶段,我们要防止被委托人、当事人带沟里;跟委托人当事人沟通,要防止被窃听;即使刑诉法规定了律师有调查取证权,但这个权利几乎是被空置的,没有律师真正敢去行使这种权利,一不小心就变成了串供。整个办案过程,要严格遵循律协的律师办案规范来工作,时时刻刻警醒自己。
5.出差多
这可能是所有律师行业的共同特点,但是刑事案件还有其特殊之处。由于案件不同,可能嫌疑人关押在不同地方的看守所,要办案,就必须得出差去会见。
跟民事案件不同,一般看守所都在城市的边缘,如四川川西高原一带,看守所的位置更是远,经常需要换乘五六种交通工具,最后叫上一个火三轮或者摩托,才能最终到达看守所。而监狱的位置更是遥远,四川这边的监狱一般都在大山深处,要去会见一趟真是难之又难。
6.压力大
做刑事案件,经常听到一句话:“你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可能会因为你工作的一个失误,或者是能力不够,导致最后没有帮当事人争取到他应有的权益,可能当事人会因此多坐几个月、几年牢,或者遭受更大的财产损失。
战战兢兢,认真工作,只是为了不辜负当事人的期盼。
7.朴素道德和职业道德的争斗
常常听到一句话“律师为什么给坏人做辩护呢?”律师作为离真相最近的人,往往知道很多血淋淋的真相。我们也是人,也会有喜怒哀乐,也有朴素的正义感;作为律师,我们有职业道德,必须为当事人争取他的最大合法权益,必须为当事人负责,为当事人保密。
有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在这两种道德之间徘徊。也许接受不了的,最终都将离开这个行业,而作为一个真正的刑辩律师,我们必须遵循自己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负责。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并不是都像一般人想象的全是坏人,案件中情、理、法交织的案件很多。每一个人,也从来都不能用单纯的“好人”“坏人”去形容。律师的工作,就是挖掘出当事人身上更多“好”吧。
因为办不少的刑事案件,所以经常往看守所跑。在许多看守所大门对面,或者附近,会有一些招牌,或者刷在墙上的标语一般的东西,写着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律师的联系电话号码。做案件,把广告做到看守所附近,确实是一种方法,很无奈的方法。许多律师对这样的广告很不齿,包括我也不认同这种做法。我以为,这样的广告,简直和当年莆田系性病广告一样,张贴在厕所,电线杆上,简直就是癞痢头上的膏药。我不认同,但我不反对这种做法,至少,他们这样做,并未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偶尔在某个看守所的当事人会告诉我,他们的管教干部对于刚进来的嫌疑人,会逐个问是否已经请了律师,要不要请律师。如果已经请了律师,又会问要不要换律师。干部会向嫌疑人推荐律师,并且告诉嫌疑人,某律师很厉害,最重要的是,跟公检法很熟,关系很硬。这样的推荐,在2005年之前的劳教所经常遇见,没想到到了今日,依旧会有这样推广刑事案件业务的。这样的做法,当事人会比较信任,业务也会来得较快。但存在不当竞争,而且可能行贿的违反执业纪律甚至犯罪的风险。
辩护律师,和民商事律师不一样,民商事律师可以向亲朋好友推介,如果有合同或者法律顾问需要,自我推荐。但,辩护律师总不能说,如果有亲朋好友犯罪了,一定要请某律师。辩护律师怎么进行业务推广呢?如何向亲朋好友及陌生人进行推广呢?
所以,经常听律师说,不做刑事案件,从不做刑事案件。有很多律师说,我只做非诉案件,我只做合同案件,我只做知识产权案件。辩护律师业务推广的苦恼,困扰的,不只是我,还有许多律师。
这三年来,我大约有40%的业务来源于同行的推荐,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但是,还是有业务被横刀夺走的,而且只有两种原因:一种是人家有关系,一种是人家律师费低得多。我一直认为,能被夺走的业务,就一定不是你的业务,所以,不要去纠结。
不过,我也一直认为,律师的营销,一定要守住底线,不要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肯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被害人还有可能会索要经济赔偿。例如,故意伤害案件中,罪犯根据情形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被害人因此受到了身体伤害,会有住院治疗费、后期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支出。如果罪犯仅承担坐牢的刑事责任,那对于受害人来说经济损失颇大。
这个时候,可能就会想到请一个律师的话,帮自己辩解一下,会不会减轻自己的责任,从而能够减少赔偿,也少在监狱呆几年。在被批捕之前,如果委托律师,提前介入案件。在这个阶段律师介入,由于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尚未定性,通过律师的工作,能极大影响案件定性,从而改变案件后续走向,为后续案件最好的结果提前准备。
那么请一个律师大概会需要多少钱呢?
关于律师的收费,在相关法律规定中是有明确具体的条款的。律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要会考虑案件的法律关系复杂程度,以及在办案过程中可能会花费的时间、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以及律师自身的工作水平等。例如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或者是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那么收费肯定相对也会较高,具体的话还是要看每个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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