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刑事律师,【百日行动】敢赌?必抓!

时间:2022-11-23 17:41:3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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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日行动】敢赌?必抓!
  •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果公示
  • 【盘检·动态】防疫期间案管服务“不打烊”,异地阅卷“不跑路”
  • 【百日行动】敢赌?必抓!


    赌博百害而无一益

    赌光了金钱 ,赌掉了人生

    赌散了家庭 ,赌进了监狱

    不仅给家庭造成了伤害

    也败坏了社会风气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施甸县公安局共侦办开设赌场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查处赌博行政案件57起101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74万元。

    1

    8月1日,甸阳派出所在日常巡逻工作中获悉,在辖区步行街某出租房内有人正在进行赌博活动。后甸阳派出所经过周密部署,于凌晨1时17分,在步行街某商铺出租房将正在涉嫌利用扑克牌以打“三匹”的方式进行赌博的违法嫌疑人陈某某、潘某某、毛某某查获,当场收缴赌资6000余元、赌具扑克牌一副。

    2

    8月11日,万兴派出所根据工作排查,在辖区某活动室内查获利用麻将进行赌博的违法嫌疑人张某、苏某、马某、杨某。缴获赌博工具自动麻将机1台,麻将2副,涉案赌资3000余元。

    3

    8月23日,由旺派出所根据线索,现场查获利用麻将进行赌博的违法嫌疑人杨某、李某、董某、卻某,并当场查获赌资7000余元。

    4

    8月24日,水长派出所现场查获利用麻将进行赌博的违法嫌疑人王某某、田某某、黄某某、吴某某,并当场查获赌资1140元。

    5

    8月24日,摆榔派出所开展日常巡逻,听到一住宅内发出喧哗的吵闹声,民警随即进到该户,现场查获李光某、李忠某、罗光某、瞿朝某、貌寒某五人利用扑克牌以“春天”的形式进行赌博,缴获扑克牌1副,涉案赌资3600余元人民币。

    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后有什么代价

    一、轻者到看守所(拘留所拘留1-15天 3000元以下罚款);重者判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罚金),情节严重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罚金);

    二、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个人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移民都受限制,律师等相关行业禁入;

    三、除了上述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外,公职人员参赌被处罚后还面临着党政纪处分,甚至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四、形成前科劣迹记录在案,以后有违法犯罪行为从重处罚。

    来源:施甸警方

    施甸刑事律师,【百日行动】敢赌?必抓!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果公示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要求,在中央第十二督导组和省第五驻点指导组的正确指导下,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有效整治“七大顽瘴痼疾”。为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确保教育整顿常治长效,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成果公示如下: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

    严格执行强制记录填报,建立健全年度报告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制定《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办法》,用制度规范管理落实“三个规定”的执行。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检察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正确到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排查存在问题4件4人,4人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及违规参股借贷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规行为。运用智能化数据排查,建立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商信息台账,并进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家风家教建设,制定《在施甸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筑牢反腐倡廉家庭防线。经排查,存在违规办企业问题1件1人;违规参股借贷1件1人。2人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三、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

    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干警严守办案纪律,制定《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规定》,严防违规违法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发生,促进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对1990年至2020年以来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摸底排查,共排查案件72件,经核实,县检察院不存在此方面问题。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情况

    推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执法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通过涉黑涉恶案件、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自查、抽查、交叉检查,充分运用案件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流程监控。经排查存在问题1件1人,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五、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情况

    召开离任人员座谈会,宣讲离任公职人员从业规定,讲清讲透再就业的限制性特别是禁止性规定,组织离任人员填报自查表,并签订《施甸县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承诺书》。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认真筛查35名离任人员的兼职和从业情况,规范离任人员管理。经排查,县检察院不存在检察人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六、整治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情况

    强化家风教育,把纪律挺在前,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的行为。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招标投标信息的共享、分析和应用,提高信息化和基建项目等工程招标监管水平,彻底解决隐患和堵塞漏洞。经排查,县检察院不存在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七、刑事诉讼监督不到位、监督虚化、监督失守情况

    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合理、有效界定各类办案主体的职责权限。加强案件管理部门的流程监控,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强化诉讼监督,提高办案质量。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的评查,严格规范检察官业绩考评。经排查,存在问题4件4人,3人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下一步,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运用,持续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坚决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生动实践,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盘检·动态】防疫期间案管服务“不打烊”,异地阅卷“不跑路”



    为全面落实上级检察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应对,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的及时有效运行,针对各个环节和细节做出严密部署并严格落实。


    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对在疫情期间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要求,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了案件管理大厅查询、预约阅卷电话。


    自2020年2月3日起,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公布的预约电话0871-查询、预约阅卷。昆明市区的律师在电话预约阅卷后,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可以拿到刻录的电子卷宗光盘。在本省的律师,可以就近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异地阅卷,由律师所在地检察院登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异地阅卷”账户为其下载并刻录电子卷宗。省外的律师可以通过登录“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站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2020年2月10日上午,案件管理大厅接到山东一名律师的电话,称疫情期间赴昆明阅卷面临很大风险,要求异地阅卷。


    对于此类跨省阅卷在盘龙检察院尚属首次,无任何经验可循。为保障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同时又确保卷宗的保密和安全,盘龙检察院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取得大力支持,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晓明亲自到院内进行指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指示精神,盘龙检察院工作人员通知律师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进行预约,并迅速联系律师所在地最近的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请求该院予以协助配合。仔细审查了辩护人在12309检察网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盘龙检察院及时为其刻录了电子卷宗光盘。


    次日,派专人专车通过云南省机要文件快递,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寄送了电子卷宗光盘和商请协助接待律师异地阅卷的公函。5天后,辩护人打来感谢电话称:“没想到那么快就收到了光盘,不用再千里迢迢赶到昆明阅卷,非常感谢!”盘龙检察院还用类似的方式,办理了辽宁省一名律师申请异地阅卷的工作。


    盘龙检察院还积极配合大理宾川、保山施甸检察院开展了省内异地阅卷工作。律师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站申请阅卷,案件管理大厅按照省院或当地检察院的授权刻录电子卷宗光盘交给律师,完成阅卷,律师不用到大理、保山,只需到家门口就能实现阅卷。


    开展异地阅卷是疫情期间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一项举措,盘龙检察院深知这一举措的重大意义。尽管开展省内外异地阅卷存在一定的困难且增加了工作量,但为了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有效避免赴异地阅卷的风险和隔离14天的时间成本,盘龙检察院采取网上预约、检察机关跨地区合作,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律师提供“不接触、少接触”服务,实现了“家门口”阅卷。



    截止2020年3月4日,盘龙检察院共接待律师查询104人次,接待律师阅卷43人次,其中接待律师申请异地阅卷4人次(跨省阅卷2人次、省内异地阅卷2人次),为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保障诉讼程序不受疫情影响得以顺利进行。


    撰稿:综合业务部 郑桂香 苏雨

    制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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