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刑事律师,攀枝花高案

时间:2022-11-24 18:53:3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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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济南钢城首个精准量刑速裁案,开庭判不到15分
  • 为“铺路”,送礼265万元!攀枝花司原执行事涉嫌行贿罪被起诉
  • “莱芜杀医案”凶手家属索赔医院案一审,家属诉讼请求被驳回
  • 以案|济南钢城首个精准量刑速裁案,开庭判不到15分

    “现在开庭!”伴随着电脑端清脆的法槌声响起,3月13日上午9时,由济南市钢城区提起公诉的精准量刑建议速裁案,通过互联网远开庭系统开庭审理并当庭判。

    2019年4月3日,被告人某某驾车到某单位车间盗窃废钢板,随后到相邻的另一单位车间工现场盗窃13根Q235槽钢,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共计币3982元。案发后,赃物全部退还被盗单位。

    经审理,钢城区采纳了检察的量刑建议,当庭判被告人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告缓期一年,并处罚金币5000元。

    此案钢城区组、检察作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履行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职责,钢城区组、院担任审判主持庭审。检法两庭,这个案子到底有什么亮眼之处呢?

    首先是精准量刑建议,落实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精准化与认罪认罚制度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是控方与被告人之间互信的桥,将从宽的“承诺”予以具体化。

    经过综合分析案情和量刑规定,检察对本案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所建议的刑期和罚金均被采纳,不仅得到了和被告人的认可,同时也是院领导发挥典型示,综合运用手办理案件,为其他检察官的办案工作起到了引领作用。

    二是远开庭审理,避免人员聚集。在防疫防控的时期,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检察主动向提出请,通过互联网远开庭系统进行审理。与以往开庭不同的是,此次庭审,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律师或在办公室,或在家中,在保证案件审理公平的前提下,真正确保了庭审过的安效。

    适用速裁序,提高效率。4天内审起诉至,于4天内开庭审理判决,从开庭到判仅用时不到15分,这就是速裁序。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后,本案是钢城区办理的一起适用速裁序办理的案件,为分提高办案效率,节约成本起到了很好的示作用,也进一步强化了检法两院沟通协作,构建了良性的互动关系。

    齐晚报·齐壹点 记者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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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城刑事律师,攀枝花高案

    为“铺路”,送礼265万元!攀枝花司原执行事涉嫌行贿罪被起诉

    7日上午,仁和区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行贿罪的案件。

    案情回顾:

    经公诉审明,被告人某某原是某工贸公司执行事,与原任职于攀枝花钢城集团的某往来密切。2003年的一天,二人商议,由某某负责疏通关系帮助某调任钢企领导岗位,后某利用职务之便为被告人某某经营的公司提供帮助。

    随后,某某便开始“走动关系”。2005年,某某经商人某认识了某市管委会接待办王某以及律师某,为表“诚意”,被告人某某在一酒店将50万元现金送给某。经过某、王某的帮忙、介绍,2007年7月,某调任。

    2008年至2014年间,某便利用职务便利为某经营的公司谋取利。

    庭审现场:

    本案由仁和区监察委员会调结,以被告人某涉嫌行贿罪,于2020年2月向仁和区移送起诉。认为,被告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给予工作人员钱财共计265万元,情节严重,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某对自己的违为供认不讳,涉案某等人另案处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择期判。

    :攀枝花播电视台 记者:令祺

    “莱芜杀医案”凶手家属索赔医院案一审,家属诉讼请求被驳回

    2021年9月23日,“莱芜杀医案”凶手家属起诉莱钢医院(现改名为济南市八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一审判,不仅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而且判决书指原告“具有明显的恶意,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容”。原告亲属告诉记者,他们不明白判决书中所称“明显的恶意”指什么,他们认为这样的用词是对他们的侮辱,目前原告方倾诉,待与律师沟通后,将做最后决定。

    津云 图

    法庭自选鉴定机构 鉴定结果又被否定

    2021年7月15日,该案在钢城区开庭审理,未当庭判。9月23日,钢城区对本案一审判,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14262元由原告承担。

    本案争议的点在于莱钢医院对利(莱芜杀医案凶手 2020年被执行死刑)出生3天后死亡的女儿诊疗救治是否存在过错,对患儿的死亡是否负有责任。为了厘清这一问题,钢城区主动启动了鉴定序,通过摇号选定了北京科学证据鉴定中心(下称北京)为鉴定机构。

    2020年12月25日,北京出具鉴定意见,认为莱钢医院对死亡女婴诊疗过中存在医疗过错,与女婴死亡结果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原因力度,建议评价为次要度围。

    但一审没有采纳北京的鉴定意见。判决书称:北京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系在患儿死亡后未进行尸检的情下做出的,无法从法医病理学角度对其确切死亡原因及是否存在自身发育异常等问题给与明确。该鉴定意见不具有客观分的法医病理学基础,仅据该鉴定意见不足以认定莱钢医院的诊疗行为违反诊疗规,不足以认定莱钢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患儿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鉴定是依职权启动的,但又把鉴定意见驳掉了,这样的情不太多见。没有做过尸检的情一直都是明确的,在做鉴定前也是知道的。”本案原告律师、北京(州)律师事务所伟律师告诉记者。

    专业法医意见 被认定为“单方”

    庭审时,知名法医以有专门的人的身份出庭意见。在庭上,法医给出了两个“明确”的结论,即认为医院在对洋之女的救治过中存确过错,洋之女的死亡与医院之间存确的因果关系,并且,认为,莱钢医院对患儿的死亡应该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一审判决书中,法庭采纳了莱钢医院方的观点,将的意见定性为当事人的单方,并称“鉴于在庭审中自认其并没有儿科、产科的相关医学资质或者从事儿科、产科相关工作经历,其意见不足以认定莱钢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

    对于判决书的意见,法医表示不能认同,“法医和医生接受的是同等的医学教育,我也做过职业医生,我也庭也提交了我的鉴定人执业证,将我的意见定义为‘单方’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法医学叫裁判医学,法医学鉴定人员不需要具备临床职业经历,法医和医生好比是裁判和运动员,运动员不能评价运动员,裁判才可以评价运动员,如果没有从业过就不能评价,不懂医学的法官能不能审理这个案子呢?”

    法医认为,法庭如果不采纳他的意见,应该从技术层面指出他的意见有哪些问题,竟这个案子的就是技术问题,“以没有儿科、产科工作经历为理由不采纳我的意见,是不具备说服力的。”

    判决书显示,医任职的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出具的法医学书证审意见书,作为原告方提交的证据,也没有被法庭采纳。

    判决书未提病例篡改 批评原告言辞激烈

    刚接手这个案子后,伟律师立即看了病历,然后了多问题,病历中不仅患儿亲利的签名字体多变,而且有检单的落款时间是在患儿死亡的转天,更离奇的是,有病历患儿家属签名处,落款为“某人”。伟律告诉记者,2016年利行凶后不久,医院向当地提交了病历,但是2019年她和洋去医院封存病历时,病历与2016年的有所不同。关于病历篡改的问题,原告提交过详细的说明作为证据,但是在判决书中,这部分内容完全没有被提及。

    一审判决书共7页,其中6页先是提到医患矛盾的正确处理态度,继而指出患儿家属的不配合行为和利的犯罪行为,其指出“生效刑事裁判的应该得到尊重和维护。原告作为罪犯家属,非但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反而在刑事案件审结后滥用诉权,向莱钢医院提出巨额赔偿请求,具有明显的恶意,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容,应予驳回。”判决书落款,审判林为钢城区组、院,审判员为钢城区副院。

    对于“原告滥用诉权,有明显的恶意”这一,伟律师觉得不太理解,“我的委托人就是认为刑事案件审理时事实就没有清,所以才要提起民事诉讼,想把事情清,这种诉求为什么是‘恶意’呢?利杀了人,被判了刑,但不代表其他的事也就此定性,如果事情已经定性了,的鉴定结果为什么是医院有过错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一位资深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所谓恶意诉讼,可解为原告知被告方没有过错,但仍要起诉,影响对方的声誉,浪资源的行为,在这起诉讼中,北京得出的鉴定结论,恰恰证明了原告的起诉是有道理的,没有尸检报告的鉴定很多,没有尸检出具的鉴定意见也是有依据的。钢城区推翻了自己委托的鉴定机构得出的鉴定结论也不是不可以,但要拿出分的依据,可以用另一家专业机构的专业意见来推翻北京的专业意见,而不应是法庭自己决定。该资深法律界人士还指出,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是不能倒推的,“不能因为人已经判了死刑,就倒推出医院诊疗没问题的结论,刑事案件判错了也是一种可能啊。归根到底,不管刑事民事,都要讲证据。”

    对于有明显恶意的,本案的原告之一、杀医罪犯利的妻子洋和家人也都觉得无法接受。“我们就是主利,诉讼,怎么就成了有恶意呢?我觉得这样的用词是对我们的侮辱。拿到判决书后,利的母亲情绪很激动,她觉得自己儿子、女都没有了,医院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她觉得医院欠她一个。”洋的大兆安说。

    这2年来,诉讼走得并不顺利,等开庭等了很久,洋还被法官要求过“撤诉”,最等来了败诉的结果。对于是否上诉的问题,原告方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洋想上诉,但心里又有些顾虑,一个是没钱,二是怕二审还败诉,可是不上诉,又咽不下这口气。”兆安说。

    (原题为“莱芜杀医案”凶手家属索赔医院案一审判决原告败诉 判决书痛批原告 称其“有明显的恶意”)

    栏目主编:红 文字编辑:慧 题图: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建英

    :作者:津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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