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明确了逮捕、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拘押、拘捕等对于自然人的刑事强制措施,但是这些强制执行措施无一能够适用企业。由于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在公司犯罪中的举动就是为了企业利益,而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措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法活动顺利开展,限定或夺走企业中本人的权力,并不一定能限定或夺走企业的权力。融合单位犯罪的具体情况,要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
1.缴纳担保金。对犯罪嫌疑企业或被告人企业可以参考刑诉法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采用资产保证金的方法。假如单位在缴纳担保金之后有违背刑诉法所规定的个人行为,应没收保证金的一全部或部分。
2.冻洁。由刑事司法行政机关依规采用限定涉刑企业财产运转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刑诉法对违法犯罪企业适用酷刑仅有罚款一种,为了确保对违法犯罪企业被判的罚金刑得到实行,在侦查期间就能对犯罪嫌疑企业的财产给予冻洁。
3.封查。对某类违法犯罪能够推行封查。如仿冒、贩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等都可以封查该单位用于开展犯罪行为的机器、场地等会计,防止其再次犯案,确保侦察的顺利开展。
4.扣留。对单位进行的某个违法犯罪,能够推行扣留相关财产,以防止其再次犯案,确保侦察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