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12:20:03来源:法律常识
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来访,请到信访事务中心持有效证件登记。
来访人按先后顺序向接待人员反映情况。不得有喧哗、吵骂等有碍他人正常上访活动行为,自觉维护上访秩序。
集体来访的,由代表人(不得超过5人)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人须填明来访人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人数、简明信访事项或投诉请求。
该院受理下列来信来访事项
(一) 属于本院受理范围的涉诉来信来访。
(二)对本院或下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提出的申诉、再审申请。
(三)对本院或下级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提出的申诉、信访。
(四)上级法院交办的有关涉诉来信来访事项。
(五)其他依法应由本院受理的来信来访事项。
涉诉信访人应当提交的有关资料。
不服我院生效裁判的,应提交:
(1)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
(2)证实再审申请或申诉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3)我院的生效裁决文书(复印件)。如果是我院二审生效的案件还应提交一审的裁决文书(复印件);
不服基层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申请再审,应提交:
(1)申诉状;
(2)证实申诉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3)基层法院进行过复查处理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基层法院的生效裁决文书(复印件)。
接谈由信访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您应如实陈述来访事项和回答接待人员的问题。
案件正在本院审理、执行或申诉复查过程中的当事人来访由接待人联系承办人接待。
接谈结束后,不得在我院滞留。
接访时间: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20,下午13:3 0―16:30。
星期五上午8:30-11:20。
您若是不方便来访可写信反映问题。
通信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82号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事务中心收。邮政编码:1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