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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假如同时具有了下列三个条件的,即理应拘捕:
1.有确凿的证据有犯罪行为。刑诉法要求相关证据有证据、证据、证据、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辩驳、鉴定结果、现场勘查、检查笔录、电子证据等七 种。只要是有任何一种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嫌疑人、被告实行了刑事犯罪,即合乎有确凿的证据有犯罪行为,具体说来,这主要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1)有确凿的证据 出现了犯罪行为;(2)有确凿的证据犯罪行为是嫌疑人开展的;(3)证实嫌疑人执行刑事犯罪相关证据已经有查证属实的。这儿的犯罪事实能是嫌疑人 开展的多个刑事犯罪中的一个。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所开展的刑事犯罪有可能会被判刑期之上酷刑,假如所违法犯罪行恐怕连刑期都判不上,即说明所违法犯罪行社会危害性比较小,就无必需拘捕。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假如采用取保侯审、监视居住忍不拘押对策,尚不能预防产生社会危险性,若有逃走、毁灭证据,威协、报仇见证人,很有可能重新犯罪等。
之上三个条件务必同时具有,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处份。
在实践中对于一些尽管合乎之上上述标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因为一些突发情况,依据法律要求,还可以不予以拘捕,这主要指身患严重的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人或者已经受孕、喂奶自身新生儿的女性,因其自身的客观条件,能够不逮捕,而做出取保侯审或是监视居住的强制执行措施。这不但有益于她们医治疾患或是胎宝宝、 新生儿的生长发育、发展,反映人道主义,也有利于他的教育改造。理应注意的是,欢迎来到指“能够”,而非“理应”、“务必”,是充分考虑让司法部门依据实际 状况做出决定。对于某些合乎逮捕条件的,虽然身患严重的疾病,但是可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的,也并不采用取保侯审或是监视居住对策,而给予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