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16:14:13来源:法律常识
2016年4月22日讯,丈夫涉案被拘,妻子找到律师委托辩护并支付了25万元律师费,谁知丈夫最后未批捕还获得国家赔偿。这已给出的律师费,怎么办?恢复自由身的刘某将律师吴某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律师费25万元及利息。今天上午,此案在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
已给出的律师费,怎么办? 图文无关
刘某今年58岁,是中国市场学会金融服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今天上午,他早早来到法庭,为即将开始的庭审做准备。
刘某诉称,2009年8月,他被湖南某个体户诬告,随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久后,海淀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未予受理,刘某被取保候审。直到2011年5月,公安机关以“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了取保候审。又过了3年,公安机关做出《撤案决定书》。2014年6月,海淀区检察院对刘某进行国家赔偿,赔偿刘某被羁押297天的赔偿金5万余元。
刘某被拘留后,他所在的单位和家属第一时间找到律师吴某为他进行刑事辩护,家属支付了吴某律师会见费1.5万元,后又支付吴某25万元刑事辩护费。刘某的律师在庭上称:“双方没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吴某并没有将25万元律师费交到当时执业的A律所,没有开具发票,被告涉及偷税逃税。”
刘某表示,受到委托后,吴某来看守所会见了他几次,但直至他被取保候审,吴某未开展任何工作。
如何证明吴某收了这25万元?刘某当庭拿出几份证据。
其中一份关键证据是刘某妻子与吴某的电话录音。在案子撤销后,诬告者继续向刘某提起民事诉讼,在官司准备期间,刘妻想将律师代理费作为自己的损失向法院主张,她于是拨通吴某的电话并进行了录音。
法庭当庭播放该段录音,刘妻问吴某:“你看看能不能开发票?”吴某回答:“那要发票的话税高啊,20%的税呐!”电话中,吴某反复强调税太高没法开,并表示即使向法庭主张也不会得到支持,“开完以后还得起到作用,白开了对吧……”今天,刘妻本人也到庭证实了这段录音。
另一份证据是吴某当时所在的A律所出具一份《证明》,证明该所未收到25万元律师费。
随后,刘某弟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其称2009年11月28日,他应吴某要求,到通州某餐馆将25万元辩护费交给吴某。“他叫我不要带人,我不放心,就喊上哥哥的两个同事。”对于刘某弟弟陈述的事实,刘某的两位同事马某、李某也事先出具了《书面证明》。
吴某本人虽是律师却放弃到庭为自己辩护的机会,他的代理律师在庭上称:“原告被人诬陷,在羁押期间双方无法签订合同。”此外,原告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收了钱。而且事情过去已经6年,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
另一位被告是吴某现在执业的B律所。其称,吴某代理刘某一案时在A律所执业,当时B律所还未成立。“律所对吴某进律所前的行为无法监督管理。”
听完录音后,吴某的律师称:录音真实性无法核实,“因为无法苛求被告记得五年前说过什么话。”此话一出,旁听席内传来一阵笑声。B律所则表示这份录音证据与他们无关。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