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0:21:3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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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
魏宏宇 1978年出生,党员,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全国优秀公诉人。从检十余年来,他共主办、参办、指导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600件,无一起错漏,其中一批案件成为典型,为其他公诉人办案提供了判例。
“知识层面的欠缺可以通过学习来提高,但内心的良知和担当是尤为可贵的品质,一旦缺失无法弥补,也无法匹配你被赋予的这份神圣使命。”
“检察官制度从最初设立时,就被赋予了监督职能。发挥监督职责,对于检察官来说太重要了。”
“司法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
“我想通过3到5年的努力,促使银川市公诉水平切切实实提高,办案理念不断更新,办案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断提高!”
……
这些,是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魏宏宇对法律的认知,和对未来公诉业务的期待。
2018年12月28日,在四个小时的采访中,魏宏宇娓娓道来他从最初择业时的迷茫,到如今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痴迷。
一本书揭开新天地
魏宏宇大学时学的是建筑专业,但他并不钟情。大三那年暑假,同学借给他一本《刑法案例选编》,这本书为魏宏宇揭开了一个崭新的天地。书中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让他爱不释手,自此,他开始自学法律。
本科毕业后,魏宏宇白天在建筑工地奔忙,晚上在出租房内挑灯夜战,为的是能考取法律硕士。然而连续两年考研都以失败告终。他思索良久,决定辞职考研。除了吃饭和睡觉,魏宏宇把时间全都用在了看书上。功夫不负有心人,2004年,魏宏宇被中国政法大学录取。当喜报传来时,他冲出屋子,仰天长吼。
坚持梦想,拒绝“橄榄枝”
读研的三年对魏宏宇来说充实而丰富。他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学理论和实务相关知识。老师和同学们发现,这个年轻的学生对法律有着独特的悟性、细心和源自骨子里的热爱。
毕业前夕,很多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向魏宏宇伸出了“橄榄枝”,开出优厚的薪金待遇邀他担任法律顾问,然而魏宏宇却不为所动,因为,这和他最初的梦想背离。在他心里,他想在更广阔的法律舞台上实现最初的梦想——匡扶正义。
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到中国政法大学为全区基层检察院招聘优秀人才,魏宏宇如愿以偿成为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
全身心扑在工作上
在兴庆区检察院工作的3年,魏宏宇凭借勤奋钻研和对检察事业的无比热爱,他的办案水平得以极大提高。
那时,魏宏宇在宁夏除了同事谁也不认识。他上班时间在单位,下了班仍在单位。周末,其他人回家,他依然到单位,要么办案子,要么看书,真正做到了以单位为家。他太热爱法律了,从实体法书籍《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到程序类书籍《刑事诉讼原理》,从法理类书籍《法律思维导论》到实务类书籍《刑事审判参考》……他徜徉在法律书海里如痴如醉。法律知识的不断积累,办案经验的不断提高,魏宏宇逐渐成长起来。
魏宏宇最初从简单的案子办起,逐步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疑难案件……工作仅3年,他已成为兴庆区检察院的主要业务骨干。魏宏宇有一个坚持了多年的好习惯,就是每办理完一起案件,都要写办案心得,总结得失。他说,公诉人水平的提高,是在日常工作中一个个案子中积累起来的,应当既勤于学习又善于总结,这样才能不断成长。
初出茅庐捷报频传
2009年,魏宏宇作为二辩,与同事代表兴庆区检察院参加了银川市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在这场比赛中,他用扎实的理论功底与敏捷的法学思维征服了在场选手,荣获优秀辩手称号。自此,银川市检察机关对这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刮目相看。
2010年,魏宏宇代表兴庆区检察院参加全区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在这场竞赛中,他一人斩获“最佳论文奖”“优秀辩手”“全区优秀公诉人”三个奖项。
正是因为过硬的业务水平和辩论能力,同年,他代表宁夏参加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原本可以放下案子专心备赛,但魏宏宇并没有这样做。白天,他办公办案;晚上,他挑灯夜战——学法律、学写作、学辩论,不断给自己“充电”。5个月时间,他研读了1998—2008年十年间的《刑事审判参考》合订本,阅读各类法律刊物近百本,仅从“中国知网”等付费网站下载资料就花去了他一个月的工资,而这些材料打印装订起来足有1.5米高。
经过办案质量初评、论文写作、公诉业务笔试、业务答辩、辩论赛的激烈角逐,魏宏宇沉着应战,在上百位选手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这是宁夏检察机关在此次比赛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公诉人。
获得全国殊荣的魏宏宇并未沉浸在喜悦中,在这场竞赛中,他深深感受到与外地优秀公诉人存在的差距,为此,比赛间隙,他不断向这些优秀公诉人请教、沟通,学习他们的先进思想和观点,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
将案件办成经典
魏宏宇工作严谨、精益求精。从检十余年来,他共主办、参办、指导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600件,无一起错漏。其中一批案件成为典型,为其他公诉人办案提供了判例。
魏宏宇先后主办了银川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志林受贿、徇私枉法案,中卫市原副市长刘仲虎受贿、贪污案,银川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李平受贿案等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参办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原副书记张涌受贿案,王桂香等18人抢劫、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涉恶案。
2013年,一起发生在17年前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检察机关两次提起公诉,法院均以缺少主要证据为由不予受理。因该案原承办人审查意见为存疑不起诉,经银川市检察院检察长指定,此案交由分管检察长与魏宏宇共同办理。受案后,魏宏宇积极协调法院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制度,在银川市首次尝试庭前会议和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并对证人、鉴定人进行庭审辅导,保障出庭效果。最终,该案终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
在主办宁夏银行原副行长陈宝案中,检察机关认为陈宝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是一审法院认为陈宝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魏宏宇及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并以个案代理检察员的身份出庭支持抗诉,二审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这起案件统一了全区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司法认定的标准,有力指导了司法实践。2016年,此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优秀抗诉案件。
为政府决策提供价值参考
魏宏宇特别爱看书,也特别爱买书。在他的办公室里,放了满满两柜子书,其中最多的就是法律书籍。很多年轻的公诉人会提出疑问:“您看那么多理论书籍有什么用?”魏宏宇说,检察官不能就案办案,不能只单纯追求办案数量,要从源头上把握理念,要学会从书籍里学习先进的办案思想,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办案专家。
不仅如此,魏宏宇在理论研究方面也注重精雕细刻,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价值参考。
2014年,银川市委政法委在全市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魏宏宇牵头起草了《轻刑快办案件证据规格、证明标准参考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经银川市委政法委研究后下发全市司法机关,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在银川市、全区的开展。
他起草的《诉判不一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审查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后推广全区适用,有力推动了全区形成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
他撰写的《“关于下级院对上级院不批准不起诉的决定等能否提请复议的请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后,向全国检察机关公开答复,统一了对这一问题的法律适用。
他参与完成的《涉农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该研究成果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全国性的指导意见。
魏宏宇说:“作为实务部门,我们写的理论文章应该承载一个公诉人的思考,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018年11月27日,魏宏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这份殊荣是对他多年辛勤工作的肯定,因为在他心里,一直有一股正义的力量促他前行,不断践行检察官的铮铮誓言。
本期监制:孙滨
本期编辑: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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