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0:47:49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出来做律师,其实就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享受“自由职业”的惬意,而不是为了赚钱。如果想要赚钱,那就不要做律师了,去经商才是有前途的职业。既然是追求生活质量,那么我们律师就需要充足的“剩余时间”,这些时间可以用来陪伴家人,可以用来继续学习,可以用来旅行游学。不同的发展阶段我们需要不同的事务追求,至少需要给年青人留下生存空间。
律师年收入破30万元,则熬过了“生存期”进入“发展期”。他们不再关心明天吃什么。此时他们就应该从“工作狂”状态中解放出来,增加一些小资情趣,例如重新捡起自己往昔的爱好。也许此时他们还没有条件请助理招徒弟,但他们可以放缓生活节奏,“赶路”的同时不忘“欣赏”路边的风景。
律师年收入破60万,则越过了“发展期”进入“稳定期”。他们不仅可以诗意的生活,而且可以请助理招徒弟。这既是把自己从一般性事务中解放出来,也是培养新人。许多琐事对于法学本科毕业的小助理而言,都可以胜任,何不给他们一个发展机会?这些助理、徒弟不仅是我们工作能力的延伸,更是我们业务发展的传承。许多律师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可能长期都留在稳定期这个阶段。
律师年收入破100万,也就从“稳定期”进入“成熟期”。这些律师不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就是律师事务所的部门负责人,他们已经是律师行业的佼佼者。律师行业本就是“二八原则”,一些大城市更是“一九原则”,能够拿到律师行业平均收入的律师都是精英律师,他们能够被客户信赖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这时的律师不仅要有自己的助理、徒弟,更要有自己的团队,或者加入品牌律师所在的团队。在业务分工中,他们处于金字塔的上端。
律师年收入破300万,这就从“成熟期”进入“收获期”。如果这些收入是依靠自己的业绩而不是依靠不正当手段,从刑事辩护律师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律师已经是当之无愧的品牌律师。他们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办案,也不再拘泥于团队建设,而是考虑行业健康发展与品牌建设。这时的律师毫无疑问需要更多的助理与徒弟,甚至他的助理要有人专门安排他们的日常生活,例如客户与他们的助理联系,紧急事务才与他联系。这些律师的主要工作就是开会、讲座、听取案件汇报,能够继续自己会见自己阅卷自己开庭的律师已经凤毛麟角。
律师年收入破1000万,这就从“收获期”进入“卓越期”。这些律师是整个律师行业仰望的标杆,即使某些律师业务能力不让你佩服但至少他们的营销能力让你佩服。这些律师极少数还在一线办案,绝大部分成为“律师教父”,通过律师培训或者推销律师服务产品赚得盆满钵满。虽然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业务能力可能并不出色,但他们能够将一批业务精英“收罗”到账下,他们是许多成熟期律师乃至收获期律师的“老板”。
你太忙了?对照一下“自查自纠”,看看你属于哪个阶段,该如何找年青人帮忙。太忙了,就应该找人帮忙找人“分忧”,日常琐事交给他人可好?你的客户不放心这些年青人?你招一些有志气有能力的年青人,客户看到他们的成绩必然会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