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1:52:26来源:法律常识
“我又能站起来了,也可以走动了!”男子松开家人搀扶他的手,缓缓起身行走,有些激动地向检察官展示他刚刚安装上的假肢。
从控告申诉部门接到司法救助线索到将司法救助金送达被害人手中,闽清县检察院仅用时5个工作日办结一起司法救助案,帮助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被害人池某顺利购买、安装假肢,重新站立起来。
困难家庭“帮一把”
2022年3月9日,被害人池某驾驶一辆摩托车后座载着妻子许某行驶于道路,犯罪嫌疑人卢某驾驶货车与其发生碰撞,致使池某左小腿被截肢,损伤程度达重伤二级,六级伤残,许某受轻伤。
2022年5月30日,该案移送闽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池某家庭困难,而犯罪嫌疑人卢某在案发后仅支付了24000元赔偿金,池某一家难以承担高额医疗费用,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况,遂于6月14日向本院控告申诉部门移送被害人池某、许某司法救助案件线索。
贴近群众“走一趟”
在接到池某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当日,承办检察官决定立即对案件情况展开调查核实。六月阴雨连绵,考虑到池某左小腿被截肢出行不便,其妻许某也受伤未愈,为能尽快核实案件情况,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日青和承办检察官主动登门走访池某一家。
经了解,池某系低保户,夫妻二人均无收入,依靠儿女在外务工维持家庭日常开支。事故发生前,池某本就常年疾病缠身,每月用于治病需大笔费用,如今,因事故导致的高额医疗费无力承担,家庭已入不敷出。
“前期治疗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我们已经没有钱买假肢了,他现在只能在床上躺着,小腿都开始萎缩了,再这样下去,可能再也站不起来了……”许某心疼重伤卧床的丈夫,在一旁伤心地抹着眼泪。
在交谈中,检察官了解到,不仅池某的救治情况危急,这次事故也致使池某妻子许某耳部受伤,目前也急需送医救治,否则将对听力造成永久性的损伤,这让本就经济困难的池某一家连日来愁眉不展。
“他们有太多难处了,我们得尽快帮助他们。”检察官深切感受到了这个家庭的困境。
共渡难关“扶一下”
时间宝贵,经对池某家庭及其居住地村委开展走访调查,李日青专委和承办检察官于一日内依法审查核实了池某、许某确实存在生活困难、急需救助情况,随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于当日下午入户为池某、许某办理申请司法救助金手续。
为能尽快帮助池某一家渡过难关,闽清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绍雨立即召开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池某、许某分别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万元和1万元。
从走访核实案件线索,到会议研究决定拨付救助款,再到拨款到位,闽清县检察院仅用时5个工作日就完成了该案的司法救助程序,顺利将救助款交至池某、许某手中。
6月22日,承办检察官在登门回访过程中了解到,池某已经安装上假肢,可以站立、行走,许某的耳部也得到及时治疗。
“这笔钱对我们来说真的是‘救命钱’!”6月29日,池某的女儿向闽清县检察院赠予锦旗时,拉着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帮一把、走一趟、扶一程”,闽清县检察院深入践行“三多”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个工作日内高效办理池某、许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并向行动不便的池某夫妻提供上门办理手续及发放司法救助金等便捷服务,有效帮助申请人解决面临的困难,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急解困”功能,进一步推动“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走深走实。(王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