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00:18:1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宿州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对2016年制定的《宿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提高了办案补贴标准,更好地规范了宿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为困难群众获得免费的优质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据了解,修订后的《办法》在保持补贴发放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大幅提高了办案补贴标准,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个案评估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按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评估结果直接与案件补贴数额挂钩。其中,刑事诉讼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补贴标准为1200-1600元/件,优秀等次1400-1600元/件、良好等次1200-1400元/件、合格等次1200元/件、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发放补贴;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审判阶段、劳动仲裁案件补贴标准为1200-1800元/件,优秀等次1500-1800元/件、良好等次1200-1500元/件、合格等次1200元/件、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发放补贴。跨县(市、区)办案以及异地审理、取证等的,每件补贴增加300元;省内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距离在300公里以内的每件补贴增加400元,超过300公里的每件补贴增加600元;跨省办案的,每件补贴增加600-1000元。
此外,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接待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参加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活动、案件质量考评、回访、旁听、同行评估、优秀案例评比、疑难案件讨论等案件质量管控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过程中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补贴一并纳入《办法》予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