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2:48:1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受秦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天水知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怀明以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的身份,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了一起因家庭矛盾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的听证会,并在多方参与协助下,成功化解了该起家庭矛盾。
2020年6月1日20时许,秦安县郭嘉镇的郭某寿因老人遗留的一些家务事找其兄郭某禄理论并发生争吵,在争吵的过程中郭某寿把郭某禄的手指掰了一下,郭某禄朝郭某寿脸部打了两巴掌,后郭某寿被郭某禄之子郭某荣拉开,准备将其拉出门,在走到郭某荣家院子里的花园附近时,郭某寿拿起一块砖头准备打郭某荣,被郭某荣拉住,接着郭某荣用膝盖在郭某寿的胸部顶了两下,致郭某寿胸部受伤。经秦安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寿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后郭某荣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为此检察机关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上大家认为,该案系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系叔侄关系;被害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犯罪嫌疑人事后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更重要的是不批准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符合“少捕慎捕”的精神,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拟不批准逮捕决定,其他听证人员均表示同意拟不批准逮捕决定。最后检察机关采纳了听证员的意见,对郭某荣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经过听证人员和检察机关的努力,成功化解了这起起叔侄矛盾。
(编辑:张志明 责任编辑:武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