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01:01:56来源:法律常识
喜 报
2020年3月25日,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作出《关于命名省级文明窗口标兵和省级文明窗口的决定》,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荣获“省级文明窗口标兵”荣誉称号。
获奖文件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过多次规划改造,于2014年6月投入使用,面积近1200平方米,设置安检区、综合服务区、信访服务区、立案服务区、市诉调对接中心五大区域,内部区域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完善、便民设施齐全,可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2018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定为“五星级”诉讼服务中心。
强力打造为民服务新格局。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推行“党建 社会治理”模式,设置联合党支部,对入驻诉调对接中心党员进行统一管理,设置党员先锋岗,开展“佩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坚持部门副职值守接待窗口,坚持以老带新,发挥“传帮带”作用,制定《全市法院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规范窗口接待服务,有效提升立案窗口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公示“立案不求人”承诺,制定《“四零”承诺服务实施方案》,坚持“六个必须”,做到“六个规范”,实行“首问负责”“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服务质效,用实际行动兑现“打官司不求人”承诺。
着力打造高效便民新平台。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服务区及信访服务区,共开设立案、保全、执行、保险等18个便民服务窗口,可提供案件立案办理、缴费退费、信访接待等服务,2019年10月立案庭窗口实现“通透式”办公。综合服务区设置导诉台,配备专职导诉员,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引。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安装公开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一体机等现代服务设备,配置一应俱全的便民服务设施。辟建代表委员工作室、律师调解室等功能区域。依托市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了157个调解组织、聘请了286名调解人员,引导当事人通过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全力打造便民利民新方式。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设置心理咨询室,规划单独区域设立母婴爱心屋。为畅通诉讼渠道,积极推进落实“互联网 ”工作新模式,推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功能,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提供诉讼服务,并紧跟“二维码支付”时代的步伐,推出微信、支付宝缴费方式,真正做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极大减轻了群众诉累。
绥化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将继续坚持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平台,探索为民服务新举措、新方法,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集成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诉讼服务,用扎实的行动,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