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1:02:44来源:法律常识
中新网成都5月22日电 (张浪 马发海 曹瑞)记者22日从四川省万源市委宣传部获悉:近日,在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协助下,万源市成功办结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这是自2016年3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来,该市办结的首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家住万源市太平镇的受害者王女士与丈夫李某结婚登记10余年来,长期遭受丈夫家暴,饱受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一直不想声张便忍受下来。2017年4月20日深夜,因家庭琐事王女士再次遭受家庭暴力,其10岁女儿报警后被警察及时解救。次日,王女士来到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哭诉并提交了援助申请。援助律师中心当即受理并指派了业务能力过硬的援助律师协助办理该案,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调查取证,同时向万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的请求,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万源市人民法院依法采信了王女士提交的证据,对其丈夫李某实施暴力的事实进行了认定,并依法作出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对申请人王女士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以及禁止被申请人李某骚扰、跟踪、接触被申请人王女士的裁定。通过开庭审理当庭质证辩论,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根据事实法律作出离婚判决。王女士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摆脱了家庭暴力,得以走出人生的阴霾。
据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是家事审判的重要目标,《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保护家暴受害者的有力武器。万源市迅速审结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有效保护了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化解了家事纠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