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1:19:36来源:法律常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6日讯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隆重召开。此次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法治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2022年,龙岩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效,切实把红色法魂焕发出的新时代精气神转化为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服务保障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担当作为。
2023年1月5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陈明聪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报告
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促跨越
时间,标注新时代的方位。实践,刻录新征程的步履。
党的二十大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回顾这一年,我们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2023年1月5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陈明聪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郑重汇报。
路通人畅,才能人和政和。龙岩大道四期征收项目,是当地的重点工程项目,补偿涉及部门、环节多,流程复杂,合议庭围绕“抓大放小、先行确保交房入住、小项争议保留诉权”协调原则,多次走访政府相关部门,理顺部门决策办理流程;耐心细致做好沟通协调及解释工作,打消了8户被征收方的顾虑。初定方案不行推翻重来,拟定方案不妥修改再定……经过多次沟通,优化后的协调方案最终得到落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最终实质化解一系列行政争议,有力保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为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龙岩法院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出台《“喜迎二十大、冲刺下半年”司法服务保障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战役实施方案》《服务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实施方案》,主动对接重点项目,设立驻工业园区法官工作室(站),帮助提前评估法律风险、防范矛盾纠纷,解决项目建设涉拆迁维稳、劳资纠纷等问题,妥善审理涉项目建设案件。
2022年4月14日,龙岩新罗法院审结并宣判全省首例运用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补偿机制案件
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龙岩法院十分注重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制定“20条措施”服务保障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实质运作普惠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成立民四庭专司破产审判,审理破产案件,释放沉淀市场资源;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司法联动机制,移送破产涉刑案件。
贯彻“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全市法院人守护青绿,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协同治理,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生态系统治理,发出各类修复令、管护令、保护令,“保护生物多样性·龙岩法院在行动”内涵不断拓展。
积极融入“双碳”战略部署,全市法院人步履不停,促进“两山”理念扎根。2022年3月1日,龙岩中院联合省高院、市林业局建立全省首个“司法绿碳基地”,在全国首创“碳汇赔偿机制工作指引”,得到省高院推广、最高法院批示肯定,为国家林业碳汇试点贡献法院智慧;2022年4月14日,龙岩新罗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碳汇赔偿案件入选福建省生态环境十大典型案例。2022年12月,龙岩中院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打造节约型机关荣获“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生态庭荣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全力护航 司法“治”慧守正义
依法有力打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全力化解纠纷矛盾,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龙岩中院年度报告中的这些关键词,为这一年的司法履职作了坚实注脚,积极诠释了龙岩法院人用司法“治”慧捍卫正义,为人民群众办大事、办好事、办长久之事。
为坚决守好安全底线,龙岩法院贯彻落实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持续巩固区域整治成果,坚决铲除社会毒瘤,审理涉麻制毒犯罪案件、“帮信罪”等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为最让人牵挂的“一老一小”撑起一片法治晴空,部署整治养老诈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2022年,全市法院审理刑事案件3553件,判处罪犯4861人。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全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岩法‘未’你”活动,健全心理疏导、亲情修复机制,为重新回归社会创造平等机会。
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大攻坚,落实涉诉信访领导包案、每月接访,有效化解“治重化积”信访积案57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市法院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974件。
深化“一法庭一特色”创建,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龙岩中院立案庭、龙岩新罗法院雁石法庭、漳平法院永福法庭获评“福建省五一先锋号”;上杭法院古田法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才溪法庭被确定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络点”、系全省法院唯一。
落实行政诉讼跨域管辖,推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稳妥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落实“五位一体”以庭代训,组织庭审观摩、执法培训51场次。聚焦行政诉讼败诉率、重点项目涉诉问题、普惠金融改革等编发司法数助治理简报15期,推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全心秉持 守护初心为人民
过去的一年,龙岩法院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司法为民的时代画卷中,又添浓墨重彩的一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仅扛在肩上,也真正落到行动上。
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龙岩法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审理涉教育、就业、养老、住房、医疗等民生案件,妥善解决好老百姓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强化家事审判的修复作用,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督促家长“依法带娃”;打好“护薪”组合拳,审理劳动类案件。
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开展“两调研三行动”,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开展“春雷行动”“夏季飓风”“执行暖冬”等专项行动,全年执结案件2914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5.22亿元。从信用惩戒为主转向惩戒与激励并重,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如:长汀法院推出车辆悬赏,龙岩永定法院、武平法院实施“执行110”,连城法院创新联动拘传,上杭法院“预处罚”等机制,有效提高执行威慑力。武平法院在全省率先试行酒店租赁权司法网拍,42名工人工资187.63万元全部兑现并顺利再就业,实现各方多赢共赢,入围2022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
一项项创新,一次次努力,只为了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因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用心办好为民实事,龙岩法院想方设法回应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开展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跨域立案,方便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当事人诉讼。制定“一次办好”项目清单14项,以立案诉服嵌入“e龙岩”为契机,使得打官司“一次不用跑”成为常态,并严格落实司法救助。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龙岩中院首创减假案件涉财履行“一人一号”机制和平台,切实解决缴款难、移交难等问题,为省高院建成“全省法院刑事案款跨域便民缴纳系统”提供龙岩方案。
同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案说法,通过“小案件”传递“大道理”。龙岩新罗法院审理“龙津湖黑天鹅被盗案”,连城法院审理“非法采摘野生兰花、铁皮石斛案”,通过庭审旁听、现场放养、法治教育,引领社会公众增强生态意识、法治意识。226部微视频总浏览量达400万 ,6部作品在平安龙岩“三微”比赛中获奖,反诈短片《消失的女儿》等被“央视频”转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全程参与 “三大工程”提公信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只有司法具有高度的公信力,法院的裁判才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公平正义才能得到有效保障。为朝着更高司法公信力的新目标,龙岩法院实施的司法效率提升工程、司法质量提升工程、司法规范提升工程“三大工程”,正在一步一个脚印地稳步前行。
实施司法效率提升工程中,龙岩法院贯彻“三提三效”,以办案论英雄,部署开展“发扬‘冲冲冲’工作作风冲刺执法办案”竞赛,个案平均审理时间同比缩短8.23%,执行平均时间缩短12.5%;两级法院保持无两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连续5年在全省九地市中保持最优。
实施司法质量提升工程上,龙岩法院健全“类案前置检索过滤 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 审委会讨论决定”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坚持案件评查,落实案例指导,促进类案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10项案件质量指标中有6项位居全省前列。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落地实施,出台《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专项工作方案》,使司法裁判更加符合地方实际。
实施司法规范提升工程时,龙岩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登记率99.52%。坚持入额必办案,压实办案责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组织陪审员参加业务培训,依法保障司法民主。同时,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和审判事务信息公开,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全员坚守 从严治院焕新颜
一黍一铢,关乎百姓;一丝一毫,关乎形象;一点一滴,关乎清廉。
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法院工作人员更应始终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龙岩法院努力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督促法院干警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
新升级的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成为集“展览 体验 培训 研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基地
传承“听党话、跟党走”红色基因,龙岩法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定期向市委报告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立足闽西独特资源禀赋,推出《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法治寻根》等文宣精品,开办“法魂学堂”升级“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被列入全省法院文化建设重点项目。坚持党建带队建,引领干警在审判执行、综治平安、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亮身份、作表率、当先锋,龙岩新罗法院“调解超市融平台”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漳平法院立案庭荣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为推进司法能力建设,龙岩法院完善干部“选育用管”全链条机制,选优配强干部队伍,“老中青”梯队有序形成。深度打造“岩法课堂”研学平台,出台人才管理办法,8名法官入选第三届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62篇论文在省上获优或发表,龙岩中院获评全省法院学术研讨会“组织工作先进奖”,学术调研成绩创历史新高。
为狠抓纪律作风建设,龙岩法院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更加有力的纪律保证。严格规范“三个规定”填报,“逢问必录”已成为干警自觉,经验被最高法院刊载推介。
为依法主动接受监督,龙岩法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专题报告破产审判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工作进展,联合开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专题调研。依法接受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大力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今日之新,是昨日奋斗的结果;明日之新,要看今日作为的虚实。“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牢记嘱托、忠诚履职、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陈明聪坚定表示。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汤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