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2:40:24来源:法律常识
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承德露露上诉,维持原判;汕头露露或保留“露露”商标
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近5年的商标纠纷有了终审判决。承德露露1月5日晚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披露了该公司与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下称“汕头露露”)商标纠纷一案的二审判决,汕头市中院驳回承德露露的上诉,维持原判。这也意味着,汕头露露有权基于早前签订的《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的约定继续使用相关约定的商标。
这两家公司因为“露露”商标的拉锯战已持续多年,双方因此发生多起互诉。2019年6月,一审法院判决,汕头露露胜诉,承德露露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阻碍和干扰汕头露露使用相关被许可商标的行为。承德露露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此番二审维持原判,承德露露表示,公司将依法申请再审。1月6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承德露露,针对该公司具体将何时申请再审,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对记者表示,暂时未接到进一步的通知。
上诉被驳回,承德露露称将申请再审
今年1月5日晚间,承德露露发布公告称,二审法院认为,其与汕头露露等签署的《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亦不违反相关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协议。承德露露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以驳回。
上述判决确认了承德露露应继续履行《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中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也就是说汕头露露能够继续依法使用“露露”相关商标。
承德露露表示,本次诉讼为终审判决,对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不会产生直接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对公司未来的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和公司整体战略将会产生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承德露露公司代理律师认为一审、二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有误,《备忘录》《补充备忘录》将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大半市场份额永久授予汕头露露,将汕头露露公司永久绑定寄生于公司,持续窃取公司的商业利益,严重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协议。
承德露露表示,为维护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公司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坚决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承德露露申请再审,汕头露露如何应对?1月6日,记者致电汕头露露,对方以领导不在为由,婉拒了采访。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平认为,法院判决认定《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合法有效,该备忘录涉及双方对核心商标使用的约定。二审判决生效后,汕头露露可以继续依据《备忘录》等文件约定使用相关商标。
上海靖之霖律师事务所律师樊星对记者表示,从公开信息看,承德露露败诉的原因在于无法证明案件涉及的《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或存在伪造的情况。根据法院判决,汕头露露有权基于《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的约定继续使用露露商标。
“露露”商标拉锯战持续近五年
承德露露创立于1950年,公司网站显示,该公司的前身是承德市罐头食品厂。1997年,承德露露登陆A股。
汕头露露成立于1996年。企查查显示,汕头露露由香港飞达企业公司和河北承德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注册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林维义。目前,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为汕头露露大股东,持股85%;林维义持有其余的15%股权。
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的“纠缠”,要追溯到五年前。
2015年开始,承德露露以商标侵权等为由,多次对汕头露露发起诉讼,称当初授予汕头露露商标使用权的《备忘录》等文件不符合法定程序。
承德露露表示,2015年公司意外获得两份文件:《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签署方是露露集团(已更名为霖霖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上述文件内容既具有涉嫌不正当竞争性质的市场区域划分内容,又有涉嫌垄断经营的项目内容,造成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使用权存在严重缺陷。
2018年,汕头露露反将一军,将承德露露告上了法庭。
据承德露露披露,2018年8月,汕头露露向汕头市金平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承德露露继续履行《备忘录》《补充备忘录》中,应由被告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义务。此外,汕头露露还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原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2019年6月5日,据一审法院判决,上述《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有效,承德露露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阻碍和干扰原告依据《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而使用相关被许可商标的行为。
承德露露表示,公司提出了旨在证明《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无效以及旨在证明《补充备忘录》涉嫌伪造的关键证据,但汕头市金平区法院未予采信。因此,承德露露对一审判决不服,于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承德露露高层频换,前三季净利增长不足一成
2019年10月,承德露露时隔一年半再度换帅,鲁永明卸任董事长一职,由同为“万向系”的梁启朝接任。公司表示,鲁永明辞职系个人原因。不过,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承德露露此次换帅与业绩有较大关系。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换帅跟整个业绩是有关系的,但并非换帅即可解决问题。因为承德露露存在的问题是一个系统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问题,并不能说“换帅”就能一劳永逸。
自鲁永明上任以来,承德露露的业绩并未有太大突破。财报显示,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2亿元,同比增长0.48%;净利润4.13亿元,同比下滑0.13%。2019年上半年业绩虽然有所增长,但增幅不大。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2.57亿元,同比增长6.55%;净利润为2.62亿元,同比增长3.68%。
业绩不振,主要原因为该公司核心产品露露杏仁露销售下滑。2018年露露杏仁露实现营业收入20.75亿元,同比下滑1.56%,同时其销售量和生产量分别同比下滑11.71%和14.56%。
2019年三季度,承德露露实现营业收入5.15亿元,同比增长4.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亿元,同比增长3.40%。同年前三季度,承德露露实现营业收入17.72亿元,同比增长5.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亿元,同比增长3.60%。
目前,商标之争恐怕还要持续。
朱丹蓬对记者表示,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旷日持久的纠纷,导致承德露露在南方十几个省的市场拓展和销量受到影响,想要全国化运营也走入困境,这对于承德露露未来中长期战略的实施造成了阻力。
“露露”商标纠纷大事记
1996年 承德露露的控股股东露露集团与香港飞达公司合资成立汕头露露。
2001年底和次年初 露露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香港飞达公司先后签署两份文件——《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
2015年 承德露露以商标侵权为由多次向汕头露露发起诉讼,称当初授予汕头露露商标使用权的备忘录等文件不符合法定程序。
2018年 汕头露露同样也将承德露露告上法庭。
2019年6月 承德露露披露,一审法院判决《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有效,承德露露应继续履行《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中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义务。承德露露提出上诉。
2020年1月 承德露露发公告称,二审法院驳回了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新京报记者 张泽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