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3:54:32来源:法律常识
4月23日,刘某(化名)喝了点酒,开车经过辽阳交警支队灯塔大队,想申诉违停被罚一事,于是将车开进了交警队,结果因酒后驾驶被抓现行。
4月23日下午3时许,辽阳交警支队灯塔大队开进来一辆白色轿车,车辆停靠在院内的停车位后,驾驶员刘某从车上下来,走到大厅内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申诉此前违停被罚款一事。
“我有修车厂的证明,那天车坏在路上了,不是我故意违停,看看能把违停的罚单给处理一下不?”刘某掏出修车厂的证明,从窗口递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接过证明时隐隐闻到一股酒气,“佟德君,你过来帮着看一看这位驾驶员的材料。”辽阳交警支队灯塔大队辅警佟德君听到同事的呼唤后,走到刘某身旁。
“喝酒了?”佟德君问刘某。“嗯,喝了两瓶。”刘某不假思索地回答。“怎么来的?”佟德君接着问道。“开车来的,”刘某的回答让身旁的佟德君也有些意外。
随后,交警对刘某做了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刘某当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4月28日,辽沈晚报记者通过辽阳交警支队灯塔大队了解到,驾驶人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辽沈晚报记者 崔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