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09:12:14来源:法律常识
鲁网德州10月30日讯(记者 刁立茹 张晓莹 通讯员 郑春笋)30日下午,记者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6月1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试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已有五个月。目前,全市共确定了天衢、众成清泰2家律师事务所、20名律师为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轮流值班律师。
据了解,值班律师主要提供包括窗口接待、专业咨询、法律释明、化解息诉、提出意见建议、代理申诉等法律服务。截止10月30日,参与代理申诉值班的律师20人次,值班天数80天,在法院接待处理案件75件,在律所接待处理案件26件,劝息诉案件45件,接受委托或达成代理意向案件3件,化解案件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案件52件。
代理律师申诉是指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刑事、行政及其他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委托律师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诉的一种制度。该制度是人民法院借助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的一项工作机制,有利于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和诉讼终结制度,减缓涉诉信访压力,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申诉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公平正义。实施律师代理诉讼制度,对深化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规范涉诉信访秩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 刁立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