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4:09:23来源:法律常识
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身在河南的费女士向平度市法律援助中心打来电话表示感谢。费女士是河南人,2009年与孩子父亲(平度人)分手后独自抚养孩子,随着孩子学习、生活费用增长,仅凭一己之力无法承担,期间曾多次来平与孩子父亲商议抚养费问题未果,欲打算向法院起诉。因她本人一直无固定经济来源,又恰逢疫情期间不能外出工作导致生活更加困难,异地打官司更是难上加难。
平度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后,考虑到费女士异地的实际情况,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流转程序,并在前期电话充分沟通后,帮助其做了大量诉讼准备工作。最终,在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下,法院支持了其诉讼请求,切实解决了费女士的实际困难。
近年来,妇女维权意识增强,但一部分女性受到经济状况限制,面对高额律师费束手无策。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妇女群体也是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平度市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一系列专项服务措施,为妇女提供及时、精准、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共计接待来访妇女群众420余人次,接听来电咨询680余次,受理涉及妇女权益维护的案件69起。
健全妇女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了确保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在市妇联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岗,在镇(街)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专门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协调妇女请求法律援助的有关事务,逐步完善村庄(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构建市、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网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平衡发展。
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设置法律服务热线,全天专人接听,及时解答法律、政策咨询,全方位为女性提供法律服务,针对涉及妇女权益维护的主要领域如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财产继承、土地承包纠纷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同时,热线联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他相关部门,倾心办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
积极开展妇女专项法律援助宣传。在“三八”妇女节等特定节点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的活动开展,走进集市、广场,通过发放法律援助明白纸、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妇女的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