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刑事再审律师谁厉害(丹东刑事辩护律师)

时间:2023-04-13 15:03:12来源:法律常识

丹东刑事再审律师谁厉害(丹东刑事辩护律师)

“感谢检察官,不仅是挽回了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关键是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下步复工复产我们民营企业更有信心了!”日前,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原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接到了丹东凤城市某公司总经理迟某的感谢电话。


这事还要从一起“隔山打牛”讨债假官司说起,该案历经四年三审,还进行到了执行程序。最终,丹东市两级检察机关抽丝剥茧巧办案,查明一系列虚假诉讼事实,纠正虚假民事判决,涉案人员全部被追究刑事责任。


多付了8000多元

咋还成了被告?

“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降!”说起这事,迟某直叫苦。2011年4月,迟某的公司与他人签订了水源热泵打井工程合同,一年后完工时比合同多付了8000多元。然而,2015年公司竟被9个素不相识的农民工告上了法庭,讨要该工程19.8万元的工资款,一审、二审、再审都判公司败诉。对方申请执行,眼看就要平白无故再多掏19.8万元,还有起诉、上诉、请律师等数万元费用,公司只好通过向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对生效民事判决申请监督的方式寻求帮助。


根据卷宗,该公司与刘某辉签订打井合同后,刘某辉又将工程转包给了许某、王某两人,后两人雇佣农民工干活。但因为农民工迟迟未拿到工资款,于是将公司、刘某辉等三人告到法院。因刘某辉等三人均无打井资质,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没有打井资质的个人且疏于管理,加大了农民工劳务报酬的给付风险,故法院判决公司、刘某辉等三人对欠付农民工的工资负连带责任。


欠条、农民工及“二包”许某等人的陈述都证明了欠款的事实,二审法院为了核实欠付工资事实,还把9名农民工叫到法院。但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们仍然眉头紧锁,因为本案疑点重重,这9个农民工大部分是丹东凤城市人,为何不就近找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免费律师,反而到60多公里外的丹东市找律师;且打官司都不到庭,连个代表也没有,仅代理律师孙某江一人出庭;再说欠条,落款日期相差几个月甚至半年,两个人打的,但格式、书写习惯却几乎一样,连打条用的纸甚至都一模一样,明显不符合常理。这么多疑点使得检察官们提高了警惕。但该案时间跨度大,涉案人员多,案情扑朔迷离,虽有蛛丝马迹,但从哪里查起?检察官们调取法院的材料,到执行法官那里去了解情况。经仔细核对,检察官发现涉案农民工王某德在一份法院笔录上的签字与卷宗中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字明显不符。“擒贼擒王”,那就试着从王某德这个“王”突破吧!

本想“擒贼擒王”

却挖出“始作俑者”

2018年8月,根据案件证据情况,检察官们将重点放到了农民工们的代理律师孙某江身上。检察官首先就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的情况进行询问,孙某江一开始支支吾吾,之后承认签字是其代签的、手印是其代按的;当被问到欠条时,他又闪烁其词,言语多处矛盾,后来表示是雇佣农民工的两名包工头在起诉之前于同一天所写的,但落款写不同日期。孙某江表示,虽然是王某德等9个农民工委托其代为诉讼索要劳务报酬,但却是被告包工头许某等人找到他进行诉讼并缴纳了诉讼费和律师费。几个回合下来,孙某江额头上冒出了汗,检察官们心里却越来越亮堂。而后,检察官趁热打铁询问了王某德等人。最终,王某德坦白,实际欠款确与欠条上不符。缺口就此打开,这定是虚假诉讼无疑!


检察官们马上向院领导汇报,又与侦查监督部门交换意见,最后将案件线索移交至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于是,两级检察机关组织精兵强将,和当地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并适时引导侦查取证,研究侦查方向和讯问策略。凤城市公安局集中警力“啃硬骨头”,从2018年9月19日起,先后对涉案的十余名人员进行询问、讯问,释法说理,阐明利害。一个月后,案件终于水落石出,“始作俑者”竟是律师孙某江。


原来,与迟某公司签订打井合同的刘某辉,在将工程转包给许某和王某二人时,对工程款如何结算仅有口头协议,未签合同。工程完成后,刘某辉认为已付完工程款,但许某等二人认为没结清,多次索要无果。2014年底,家在丹东的许某二人便找到律师孙某江,想通过起诉讨回工程款。孙某江得知刘某辉无可执行财产后便出主意,要想既打赢官司又能执行到钱,最好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角度打,让农民工以拖欠工资为由起诉二人,连带刘某辉和迟某公司,如此“隔山打牛”,就能从公司执行到钱。因王某具备打井资质,且名下资产不菲,刘某江又出一计“李代桃僵”,让他们找一个既无打井资质也无财产的亲属替其当被告。一番考虑后,他们选择了王某的岳母姜某。


没过几天,王某及其妻子、许某带着9名农民工和律师孙某江聚到一起,现场写起了欠条。按照孙某江要求,为体现真实性,日期错开写,有的写2012年12月23日,有的写2013年6月5日,王某所写欠条签名自然是他的岳母姜某。而后将“欠条”和那些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给了孙某江。

这招“隔山打牛”

不想却打到了自己

其实,9名农民工中有的工资已结清,有的只被拖欠几千元,有的根本不是干工程的欠款,还有的根本就没干过该工程。但许某、王某想以这种方式要回他们的工程款,于是形成了“无中生有”“虚增欠款”的欠条。实际一分不欠,却写欠2万多;实际欠不到2000元,却写欠9000元。有的人是想把欠款要回来,有的人是王、许二人的亲友,抹不开面子,感觉就是帮个忙。反正诉讼费、律师费都是王某、许某出的,他们不用掏钱,也不用管诉讼的具体诉求。


如此,经劳动仲裁驳回后,孙某江便代替王某德等人到凤城市人民法院起诉。孙某江以农民工的名义写起诉状、签字、按手印,后来委托书不够用,他感觉再找农民工不方便,又代替他们签了授权委托书。如此这般,原告被告商量好了,认可欠条内容,法院当然判农民工胜诉,让被告许某、姜某给付劳动报酬,刘某、凤城市某公司等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审时,法官要当面询问农民工。孙某江等人又提前把农民工召集在一起,告诉其法官可能问什么,该怎么答。当一名农民工不小心说漏嘴时,他们又及时带其去法院重新做笔录。如此“精心”安排骗过了二审、再审法官,更阻碍了公安取证立案。不仅如此,当得知此事重启调查后,许某还与农民工串供,甚至正在接受民警询问的农民工当场接到了许某告知其“不要乱说”的电话。


但假的终归是假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9件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于2018年11月29日和2019年5月11日分两批开庭,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将该案认定为虚假诉讼案件,并撤销原判决,驳回9名农民工的诉讼请求。


对于策划参与虚假诉讼的主要人员,凤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鉴于孙某江有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2019年9月10日,凤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孙某江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2019年12月24日,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鉴于王某有自首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三人均未上诉。


至此,由丹东市两级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执业律师参与的虚假诉讼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