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6:29:51来源:法律常识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要求,充分保障群众诉讼权利,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恢复开放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请自觉遵守来诉来访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一)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后,请自觉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耐心排队等待,不吵闹、不喧哗、不聚集。
(二)请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和本人绿色健康码,配合安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实登记个人相关信息。无健康码应用条件的老年人等,需提供村居、社区健康证明。
(三)对于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等因新冠肺炎确诊、隔离或有新冠肺炎治疗史以及有咳嗽、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四) 预约现场办理相关事务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应当按预约时间前往现场办理。
(五) 对故意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居史等行为的人员,扰乱诉讼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 疫情期间,错峰办理、流量控制,请根据导诉人员的指引,在规定的窗口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严禁滞留。
二、由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需要到法院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的,请尽量优先选择山西省法院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需要办理诉前调解事项的,请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二)需要办理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通过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在线方式或邮寄方式办理。请务必注明您的准确联系方式。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您要邮寄办理的业务类型,如邮寄立案、上诉材料、再审立案、申诉信访材料等。
(三)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可通过网上银行等在线方式进行办理。
(四)需要查询案件相关信息的,可拨打山西法院“12368”或(0350)3332033诉讼服务热线以及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移动微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在线办理。
(五)如果您需要办理案件公告,可通过人民法院公告微信办理平台在线办理,具体请关注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公告缴费”项下进行在线办理。
(六)需要进行申诉信访的,可通过邮寄等方式表达诉求。
(七)您还可通过关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了解其他诉讼便民利民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您的谅解、支持和配合。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日
附:
1、 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省外请加拨区号0351)。
2、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接待中心电话:(0350)3332033
相关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66号,邮编03400。
(1)一审立案材料、二审上诉材料请邮寄到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2)信访材料请邮寄到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
(3)审理过程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请您通过12368具体联系主审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