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7:17:34来源:法律常识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召开会议
推进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本报讯 5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廷飞,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凤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主持。
会议传达了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会议精神,并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在沈阳、大连、丹东、朝阳、盘锦五市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在沈阳、大连、鞍山、本溪、锦州、营口六市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会议还传达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
据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后,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试行一年后,要求在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试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在辽宁五个试点城市试行日立案的案件即适用本次会议传达的实施办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后,在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省(直辖市)试点一年的基础上,要求在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选择部分城市进一步开展试点工作。而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围绕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律师调解中心可以在我省试点市的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协会、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并开展调解工作。
会上,高凤龙对律师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试点城市律师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文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职业素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贡献。
吴廷飞要求试点城市法院严格执行上述文件精神,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开展相关工作,并按照要求开展调解工作,推动我省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工作依法开展。
试点城市部分法院领导、司法局领导以及律师协会会长就上述工作开展发表意见,并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