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0:19:41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6月23日一早,邓某某等五位农民工朋友来到丰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求助,法律援助中心王占香律师热情接待了他们,认真听取他们对案情的介绍查看证据材料并耐心了解其诉求。经了解得知2020年下半年他们在丰南区某镇一个三人合伙的企业打工,年底时企业拖欠五人数千多元至一万多元不等的工资,老板当时答应元旦前结清并于11月19日出具了由三个合伙人签名的欠条一张。但到期后却未按约支付工资,他们多次讨要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双方产生纠纷,后来又找劳动监察大队维权未果,老板的态度也越来越恶劣,迫于无奈才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
考虑到工人们都挺忙,几个人都是请了假来维权的,中心主任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当即受理当即决定给予援助,并指派王律师代理此案。王律师立即着手收集被告人信息整理证据材料为几人撰写诉状,为几人办理了法律援助及委托代理手续充分并告知了诉讼风险。由于五人现均住在唐山本地,距离法院都不太远,本人都表示参加庭审或调解,签署了一般授权代理。诉状写好并整理好相关材料以后带他们去法院立案庭立案。几日后,王律师通过询问立案庭得知,此案由白法官承办。王律师又积极和法官沟通,法官联系了老板,但老板反映所加工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而且延误了交货时间并有罚单,给他们造成了很大损失,估计很难调解成功。为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弄清楚老板拒绝支付工资的真正原因,促成调解尽快帮助农民工朋友讨回拖欠的工资,王律师分别找到几位企业合伙人沟通详细了解情况,经过王律师释法明理晓明利害耐心说服,几名合伙人的态度有所缓和,愿意当面协商解决纠纷,王律师看到了调解解决的希望,又与五名工人的代表负责技术的邓某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再次和主办法官进行了沟通,法官决定选择时间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当天,在三楼法院调解室五位原告与企业三个合伙人都参与了调解,调解过程很是艰难,开始企业几位合伙人或态度恶劣或推卸责任,提出很多证据理由都不够充分的抗辩,调解过程可谓一波三折。王律师和法官从事实到证据从法到情做了大量的说服调解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均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等待出具调解书。虽然争取先支付一半的愿望没有达到,但付款期限由三个月缩短到一个月,又加了一道保险,调解书载明30天后如果三人不支付协议所约定的70%的工资,将执行全部金额工资数额。调解从上午9点半一直到下午1点多,整个调解过程持续两个多小时,虽然又渴又累,心理却非常高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几位农民朋友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对律师和法官诚挚的表达了感激之情 。
此案从受理援助申请上就优化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在办案过程中承办律师不畏辛苦,竭尽全力,怀着一颗公平良善之心,从维护农民工这群弱势群体利益和原则,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