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9:45:44来源:法律常识
李晓光现担任江苏东银(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知名律师;1984年从江苏警官学校毕业后,在司法局任职;1985年进入“法律顾问处”,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后的第一批律师,也是中国法律制度及服务变迁的亲历者和见证人,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矢志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律师。
一副平凡普通的脸庞,脸上永远是“空地”,从那黑边眼镜中透出的目光,总是那么炯炯有神,亲切的笑容,说起话来不徐不疾,是李晓光律师给人的第一印象。和许多善辩的律师不同,他多了份慎言的沉静和低调。
履职尽责,贡献法律智慧
李晓光律师执业35年来,不断总结问题和经验、与时俱进,以最恰当的方式为客户处理各种法律上的疑难杂症。诉讼实务经验之多、涉猎之广,不胜枚举:
1、在90年代最早涉及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长期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对政府行政和企业经营中涉及的问题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积累了大量的政商资源,且善于结合到法律服务中,恰到好处的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
2、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对于公检法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工作特性有很透彻的了解。能针对不同的案情做出最有针对性的办案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法律范围内最轻的处罚。
3、长期承接大量的企业法律顾问单位,对社会经济、企业经营等行为有深入的研究,能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量身定做法律风险控制体系。以法律服务为核心,全方位地为企业客户出谋划策,成为顾问单位不可或缺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