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20:42:59来源:法律常识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治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以来主要工作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彭清华书记来广安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1234”工作思路和“全面落实年”工作要求,以省法院部署的“六个实质化”[1]为统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勇于担当作为,锐意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快速行动、扎实做好全市法院系统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破坏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积极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8332件,其中,2019年受理各类案件46131件,办结各类案件44138件,结案率95.68%。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770件,其中,2019年受理各类案件4483件,办结各类案件4348件,结案率96.99%。
一、强化担当,忠诚履职,倾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广安建设,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334件,判处罪犯2970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相结合,从严从快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1件,追缴、罚没财产110.8万元;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39名被告人暴力催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被依法判处刑罚,黑社会性质组织者曾辉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有力震慑黑恶犯罪。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案件42件,被告人谭超强奸杀害少女被判处死刑。从严从重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7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74人。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依法审结黄长波等21名被告人诈骗等系列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8件,依法判处人民日报社四川分社原社长郑德刚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60万。依法及时从严从重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被告人杨浩、赵建中妨害疫情防控公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有力惩治震慑了违法犯罪。积极稳妥做好特赦案件审理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服务经济健康发展。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9930件。尊重市场主体自治,依法审慎判断各类交易行为效力,公正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2091件,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激发经济活力。延伸司法服务链条,制定落实《全市法院2019年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与市工商联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动机制,在川渝合作高滩园区设立巡回法庭,开展“送法进园区”、企业法律“问诊”服务等活动6场,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开展涉知识产权案件专项审判活动,依法制裁一批侵犯“蓝月亮”“六个核桃”等知名品牌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审结全市首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岳池县周某侵犯英国安格洛公司商标权承担赔偿责任,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安对外开放形象。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美丽广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依法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313件,服务保障广安绿色发展。充分发挥法院参与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组织法官深入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等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现场,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化解涉企纠纷23起,发放经营法律风险提示500余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00余个。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推进具有广安特色的行政审判中心建设,全市法院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044件,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在全省法院作经验交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责,妥善审理涉征地拆迁等行政诉讼案件209件,保障“城市提质”“打响交通硬仗”等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推进行政纠纷源头化解,向市政府报送《全市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意见的报告》,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出庭应诉等工作的规范性指导,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原告胜诉或协调解决的一审行政案件91件。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金融审判,全市法院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证券、保险等案件4804件,引导规范金融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破产审判,妥善办理红色影视城、华峰水泥等一批破产案件,促进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通过破产程序促使重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营业,向近千名购房户交付了商品房,有效化解了涉众涉稳风险。强化司法预警,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井喷式”增长情况,受到省法院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支持,全市法院妥善办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798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6条,立足职能推进“延迟办证”“延迟交房”等问题实质性解决,推动全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受到省法院王树江院长的批示肯定。市中级法院荣获“全省法院系统性风险防控专项工作优秀奖”,被评为“全市化解重大风险专项专责成绩显著先进集体”。
二、强化宗旨,践行使命,致力回应群众需求
(一)深化执行攻坚成果。完善执行工作大格局,深化悬赏执行、移动执行等创新举措,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整合工作力量,优化人员配备,实现执行事务性工作在中心集中办理。强化执行威慑,先后开展“春雷行动”“惩戒失信”“金秋利剑”等专项行动3次,公开曝光3219人次,罚款71人次305万元,拘留232人次,264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建立员额法官主导下“分权、分流、分段”执行办案机制,推行“简案快执、繁案精办”,执行质效不断提高,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5928件,执行到位金额34.22亿元,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用时减少15.43%,解决执行难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现场充分肯定,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被省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二)推进诉讼源头治理。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完善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优化促进社会治理,前锋、岳池、武胜、邻水四个基层法院实现诉讼案件年度收案同比下降。建立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新机制,与全市70余个行政部门、1000余个村、社区及调解组织建立了诉调对接关系,对纠纷多发行业、重点产业的调解组织开展培训9次,促进矛盾纠纷多元高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乡镇及村、社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等200余个,推动府院共建无讼村、社区示范点10个,引领基层矛盾化解。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与市电视台联合办好每周一期的《法庭视线》栏目,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等法治宣传活动41场次,7篇普法宣传稿件被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省法院采用,市中级法院官方抖音号入选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普法微电影《回家》荣获“全国法院第六届微电影评选十佳提名奖”。
(三)提档升级诉讼服务。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着力打造集诉讼辅导、立案登记、繁简分流、诉非衔接、速调速裁、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武胜县法院获评“全省法院首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打造多元一体诉非对接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家事调解、人民调解、特邀调解、律师调解等调解室,引入第三方法律服务资源,为当事人提供多元解纷服务,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4937件。全面推行电子诉讼档案异地查阅利用,当事人、律师等查阅档案更加便利。推出“微法院”“诉讼服务指导平台”等智慧法院应用,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即可完成立案、调解、缴费、远程开庭等诉讼事项,让群众享受到便捷的“掌上诉讼服务”。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行无接触式诉讼服务,通过“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云上法庭”等平台提供诉讼服务1000余次,通过线上调解、远程开庭案件327件,最大程度方便人民群众。
(四)加强民生权益保护。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对教育、医疗、消费者权益等问题的关切,审结医患纠纷、人身伤害、产品责任等案件325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深化广安家事审判品牌建设,出台《全市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审结家事案件5249件,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稳定。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市人社局召开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衔接研讨会,统一劳动仲裁与司法裁判尺度,最大限度减少劳动者维权成本,快立快审快结劳动争议案件772件。开展“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等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1942件,执行到位金额6345.45万元,追回农民工劳动报酬2356.23万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41.8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97.76万元。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全市法院组织成立防疫志愿服务队、防疫党员先锋队,深入基层排查住户1万余户,检查人员4.3万人次,自发为社区、共建居民小区捐赠医用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参与战“疫”信息被最高法院采用3条,《人民法院报》对广安法院疫情防控工作做法及成效进行了整版报道。
三、强化创新,深化改革,着力增强司法公信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法官、合议庭办案要求,99.15%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决并签发裁判文书,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14.66件,同比增加15.17件。抓好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全市法院6名干警进入法官员额,11名员额法官退出员额、交流任职,实现员额进出常态化、制度化。畅通员额法官晋升渠道,全市法院16名员额法官择优晋升为三级、四级高级法官,进一步激发了法官队伍活力。如期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了科学合理、职能明确、运行高效的内设机构,司法效能进一步释放。
(二)创新审判运行机制。推进庭审实质化,“四个在法庭”[2]格局初步形成,庭审功能得到有效加强;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深化轻刑快办机制,全市法院快审、快判、快执醉驾、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460件,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市中级法院出台《诉讼案件繁简分流简案速审实施办法》,创新推行诉讼案件二次繁简分流,审判效率大幅提高,诉讼案件30天内结案案件占比53.67%,市中级法院人均结案数、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案件申请再审率均位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三。
(三)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建立同案同判的促进机制,对集团诉讼案件实行统一分案、集中审理,确保裁判标准统一。严格执行省法院《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规定》,加大类案检索平台深度利用,对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督管理的“四类案件”[3]、新类型案件等进行类案检索,统一法律适用。健全主审法官会议机制,按照案件性质和类别设立主审法官会议,统一裁判尺度,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会议讨论案件972件,咨询意见被合议庭采用率94.51%。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经验、指导裁判的功能,研究审判工作制度、总结审判经验47件次,同比增加21.28%,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等法律适用问题形成指导意见,指引同类案件审判。
(四)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坚持每月定期分析通报审判管理和审判质效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审判提质增效。强化合议庭成员责任,推行疑难案件合议庭共同阅卷、庭前初议、庭后共同把关、文书会签四项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强化庭长层级管理,实现对送达、庭审、合议、文书制作、公告、鉴定、中止延长等节点的有效管控。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开展创优秀庭审、庭审标兵和优秀裁判文书专项活动,举办示范庭审观摩活动14次,1件庭审被评为“全省法院‘十佳庭审’”,1件裁判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十佳裁判文书’”,2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和“全省法院庭审标兵”。扎实开展庭审、文书、案件“三评查”活动,与遂宁市中级法院开展庭审、文书异地交叉评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案件质量。
四、强化标准,提升素能,全力打造过硬队伍
(一)深化学习教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转一提一抓”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学讲话、学条例、迎大庆”知识竞赛、“法徽在国旗下闪耀”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4次,教育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市‘两转一提一抓’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法院集体及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135次,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前锋区法院行政审判庭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协兴法庭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广安区法院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市中级法院机关第一党支部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党支部”。
(二)狠抓能力提升。常态化开展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74期2400余人次,持续办好“广安法官讲坛”,开展司法警察素质大提升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加强院校合作,与浙江大学联合开办广安法院业务骨干素能提升培训班,组织干警前往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学术调研,提升干警专业技能。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公文写作培训、裁判文书写作培训和书记员技能竞赛等活动4次,增强干警实务能力。狠抓司法调研,全市法院学术论文、案例获省级以上奖励104次,其中,2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二等奖和三等奖,8篇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年度案例,案例入选数位居全省法院第二;全市法院在第六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中获奖71篇,获奖数量和层次均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市中级法院荣获该论坛“优秀组织奖”。
(三)凝聚精神合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每季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全力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实质化,打造具有广安特色的法院文化。充分发挥文化建设的感召功能,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21次,1件干警书法作品入选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主办的“优秀政法题材摄影书法作品展”,3件作品入选全省法院“我和我的祖国”主题艺术展,《广安审判》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期刊”,《广安法官之歌》MV被“学习强国”平台推送,干警职业尊荣感、集体归属感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四)营造清风正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坚持会前学纪学法,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日”活动,组织干警走进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达州监狱等地开展警示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筑牢廉洁司法思想防线。深化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坚决纠正纪律作风、诉讼作风、庭审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三非”工作机制[4],出台廉洁司法“十个严禁”[5],严防违规会见、违规过问等司法掮客行为,核查信访36件,1名聘用制法官助理充当诉讼掮客、违规过问案件被解聘处理。
回顾过去一年以来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过去一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工作服务大局”“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工作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评选“十佳庭审”,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件督办、及时反馈。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认真办理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工作快讯1000余条,寄送《广安审判》等文件资料2000余份;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3人次。
过去一年以来,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诉源治理的整体合力尚未形成,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工作保障还不到位。二是庭审实质化还需深入推进,个别干警的司法能力与庭审实质化的要求还有差距,法院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三是执行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深化,联动成员单位配合协作、打击拒执犯罪的合力还不强,切实解决执行难仍需持续努力。四是法官权益保障机制还不健全,阻碍法官依法履职、侵害法官人格尊严、威胁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的工作打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广安的“巩固提升年”“攻坚年”。全市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彭清华书记来广安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1234”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聚焦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以“六个实质化”纵深推进“六个治理”[6],全力抓好执法办案、司法改革、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广安,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立足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大局。纵深推进服务大局实质化,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处各类突出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主体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产业发展攻坚战。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妥善化解城市建设、交通建设中,特别是机场、高铁、重点公路交通项目建设中的各类行政纠纷,服务保障城市提质工程和交通攻坚战。妥善化解实施乡村振兴工程中的各类纠纷,助力建设“美丽广安·宜居乡村”。妥善审理脱贫攻坚领域的各类案件,着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风险,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化与成都、重庆等地法院的司法协作,服务保障广安争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示范城市。依法审理好涉疫情各类案件,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坚持协同理念,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不断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成效。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在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推进下,努力实现诉源治理工作合力再提升、多元解纷力量再加强,打造具有广安特色的诉源治理工作经验。纵深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完善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在联合惩戒失信、联合打击拒执犯罪上实现新提升,助力诚信社会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持续打造家事审判“广安品牌”,推动全市家事纠纷公正高效化解,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提高诉讼服务水平。纵深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以加强两个“一站式”[7]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司法便民利民水平。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搭建多样调解平台,深化诉非衔接机制,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做实“繁简分流、简案速审”,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高效化解。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不断提高诉讼辅助事务集约化、前台化办理程度,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水平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四是坚持公正高效,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纵深推进庭审实质化,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纵深推进文化建设实质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文化氛围。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巩固“两转一提一抓”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用力正风反腐,持续用力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大力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铸就未来。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守初心再出发,勇担使命建新功,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广安,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用语解释
1.“六个实质化”:服务大局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诉源治理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文化建设实质化。
2.“四个在法庭”: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3.“四类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4.“三非”工作机制:省法院出台的《关于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的规定(试行)》。
5.廉洁司法“十个严禁”:市中级法院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出台的关于严禁利用法院工作人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严禁泄漏审判工作秘密、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等十个方面的规定。
6.“六个治理”:立足审判的依法之治,源头化解的基层之治,提档增效的分类之治,防范冤错的质量之治,综合施策的信用之治,赋能造势的文化之治。
7.两个“一站式”: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