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0:55:32来源:法律常识
2014年至2017年6月,盐都法院共受理涉残案件49件,针对残疾人特殊的生理特征,盐都法院多措并举,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
建立涉残“绿色通道”。专门为残疾人建立“立案、开庭、执行”绿色通道,悬挂绿色醒目标志,设置专用通行道、来访接待区、专用卫生间及扶手、拐杖等助残设施,由专业法官提供立案指导30余次,迅速立案、快速转办、尽快开庭,为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缓、减、免诉讼费用2万余元。
提供专业法律援助。依托律师工作站、法律援助中心,为周某某等32名智力残疾、聋哑人、肢体残疾人提供指定辩护,同时,为刘某等22名聋哑人聘请手语翻译,帮助其充分表达意见,3名残疾群众因行动不便,法官主动上门送达、谈话、开庭,邀请镇村干部参与调解,当场调和1起。
充分保障合法权益。对32件涉残刑事案件,依法从轻处罚,给予人道关怀,在婚姻案件中,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例如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告葛某某身患眼疾,被确诊为视力残疾一级,劳动能力严重受限,生活困难,原告王某某明确表示不愿承担扶养义务,4次离婚请求均不予准许。
协调联动多元化解。与区矛盾调解中心、残联、司法局、民政局、妇联等5个部门联合发文,畅通残疾人群体利益表达、诉讼权利等救济渠道,充分运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动化解涉残案件3件;搭建司法救助平台,近2年来,司法救助3人,共计18000元;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组织120名党员干警深入村居,了解关心群众生活情况,特别是残疾人群体,帮助残疾群众解决基础生活设施等共性问题5个,残疾补助等个性问题3个。(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