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5:17:01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4月,上饶一男子酒后驾车遇到民警设卡查酒驾,该男子为逃避检查,竟然选择冲卡!冲卡过程中将一名执勤民警撞伤。同年11月,经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和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男子作出判决。
案件回顾
2022年4月某日晚,张某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回家。途中看见交警正在红绿灯路口设卡查酒驾。张某为了逃避处罚,直接加速驾驶车辆准备冲卡。在这过程中,将执勤民警撞伤。
撞人后的张某直接逃离现场,上饶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骨干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展开侦查,于次日凌晨4时将其抓获,张某随后被刑事拘留。 经上饶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撞交警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经过调查,张某此前就是因为酒驾,驾驶证被扣了12分,事发当日,其驾驶证还处于停止使用的状态。当民警抓获他时,虽然距离冲卡的时间已经过了近8小时,但经过抽血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仍达44mg/100ml。
案件发生后,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张某及其辩护律师认为,张某已经赔偿并有认罪认罚、取得民警谅解的情节,应当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一审法院不予采纳该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明知酒后禁止驾驶机动车,且自己驾驶证处于停止使用状态,仍酒后驾驶车辆;看见民警设卡检查,明知加速冲卡可能撞伤执勤交警,但为了逃避处罚,仍选择冲卡逃逸,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致使民警重伤二级。
张某主观恶性大,案件性质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被告人张某及其家属事后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但金钱赔偿不能掩盖案件性质的恶劣性。为保障执法者在执法期间的生命安全,彰显社会法治的公平正义,被告人张某所犯罪行不适用缓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张某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警方将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了群众的平安和道路的畅通不懈努力。
来源:上饶公安